上吊、投河、跳楼、割腕、卧轨、开煤气……这两三年,中共各级涉案的官员以多种方式频频自尽。前些时候,中组部就在调查统计自杀官员的数据,并要求注明自杀地点、自杀方式等详情。自杀官员的统计对象为: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乡科级、一般干部。
随着官员自杀的日见增多,在官场和社会上出现了“宁见阎王,不见老王”一说,现时,这话几乎成为新的流行语了。连外国媒体都说:“中共官员宁可自杀,也不愿见王岐山。”
“宁见阎王,不见老王”之言,确实生动形象,可它涵盖不了问题的另一面,它终究只是一句鲜活的流行语。即使那些贪官不自杀,即使他们“宁见老王,不见阎王”,也未必都能见上中纪委一把手王岐山一面,老王也不是谁想见就能随便见的,得有一定的级别才行(级别低的,在当地就处理了)。话又说回来,“宁见阎王,不见老王”虽然仅仅是一种形容,但它反映了部分贪官宁可去死也不愿被中纪委来的人带走的心理。老王麾下的人马,这两年已经锻炼得经验丰富,手法老到,手段多样,且擅长攻心战术,甚至攻无不克。那些自寻死路的官员,怕的是一旦被带到中纪委,就会方寸大乱,保不住秘密,保不住上司及同僚,自然也保不住家属的既得利益;他们怕的是身不由己,生不如死,怕的是自身撑不住而精神崩溃……毕竟,死是容易的,它掌握在当事人自己手里。这就是“自杀官员”的“主动权”。
再说,“宁见阎王,不见老王”并不是一道选择题,而实属穷途末路的贪官的无奈之举——那些罪行严重的官吏,掂量过自己的所作所为,他们心里清楚,即使“见”了老王或中纪委的其他成员,也不一定就能保证不见阎王。因为案子在中纪委过堂后,还要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犯事官员最后是死是活,由法院视其罪行作出判决,这等于是二度过堂乃至多度过堂了。这一过程,不管其中有多少做戏的成分,从有着沉重思想负担的当事人的心理承受力来讲,对于一次次过堂的恐惧远甚于死亡的恐惧,在胆战心惊之中无休止的活受罪不如一了百了。
中国共产党培养的贪官污吏,从未将老百姓当人,他们自身也从未活出个人样来,这是上了红贼船而又不脱离的必然结果。这种党的官员,一犯事儿,首选的竟然是去见阎王,这个政党还有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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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