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一旦介入案件,第一要务就是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这不仅体现了办案人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更重要的是维护了法律的正义尊严和司法公正,但人们常常看到中共办案人员一直在捏造伪证,炮制冤假错案,甚至命案。
为了草率结案,诱骗取证
辽宁省凤城市二中美术女教师李星,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被丹东市公安局十多名警察绑架、抄家、劫持到丹东看守所非法关押。凤城公检法法的动作反常地迅速,要在过年前就对李星进行庭审、判刑,幸而家属及时聘请到北京维权律师介入,凤城法院只好将案子延到年后。第二年一月二十日,北京律师去丹东看守所会见李星。李星说,警察欺骗她,如果承认出去散发过真相传单就放她,结果把她的口供当作构陷她的所谓证据了。家属得知警察以诱骗手段做的非法证据,非常气愤,表示要控告办案警察。
为了向610交差,逼供、威胁取证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二十四日,山东龙口市南山集团保卫处处长隋信英,为了向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交差,按照610下发的诉江名单,指使手下绑架宋洪田、陈桂花、陈桂芳、傅敏、王文好、王翠凤、韩丽华、丁淑玲等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毒打、电击、刑讯逼供、酷刑迫害,逼他们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敲诈勒索巨额钱财,并逼迫家属签字、按手印,威胁说再炼法轮功,全家上下全部赶出南山集团。很多法轮功学员的脸被打变形。
为使非法拘留,暴力取证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晚,河北邯郸法轮功学员常西俄,在郑州市中州大道商务外环贴不干胶,被警察孟志辉(穿着便衣、25岁左右)绑架,并非法抄了她的宿舍,抢走了一本《转法轮》、一个播放器,一个小电视机,一个印章等私人物品,后又把她劫持到商务外区派出所。一到派出所,上来二男一女,连逼问带打,把常西俄的嘴都打出血了,他们把不干胶在地上摆好,然后拍成照片,二男一女强迫她按手印,折腾了半夜也没按成,直到夜里凌晨两点又带她去检查身体,身体检查完后,又把她带到派出所强按手印,又没按成。第二天八点左右,派出所的人都上班了,他们一拥而上,有抓常西俄的头发的、有踩她手的、有踩脚的、有踩身体的,全部把她死死的抱住,强行采指纹,按手印。常西俄被非法拘留了15天才回家。
为了构陷受害人,炮制伪证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家住阜新市南驿三小区的王杰老人被西阜新派出所(又名西铁派出所)的曹旭等人入室绑架,撬门别锁非法抄家,掠走现金四万余元及其它部分物品。将王杰老人劫持到阜新市新地看守所。海州公检法经过五个月的构陷,于当年十二月八日在海州区法院对王杰老人进行了非法庭审。庭审中公诉人诬陷声称王杰老人有五百个条幅,律师要求当庭出示实物证据,法官根本无法出示。从王杰老人家非法抢劫四万余元现金,检察院的最初案卷上写的是一千张有字,庭审中却变成了一万张。而且声称钱已上交财政,无以为证。事后追问,法院称并无上交财政的凭证,四万余元现金的去向成迷。西阜新派出所提供的所谓控告理由前后不搭,漏洞百出,一会儿是滥诉、诬告,一会儿又是有人“举报”,而当律师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时,法官又找各种借口不准予。这场庭审成了海州区执法人员自我侮辱的一场闹剧。
为了销毁罪证,强迫家人在火化协议上签字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江西省武宁县公安局政保大队、石渡乡派出所一行六人到该乡官田村法轮功学员陈建宁(男,三十一岁)家,以弄清真相光碟来源为由,强行将他抓走,当天下午将他活活打死。当晚派出大批警察到处造谣说陈建宁已自杀,并通宵守候在各村不准人员进出。为了销毁罪证推脱罪责,第二天,县委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检察院院长等一行人与死者家属见面,与此同时陈的妻子唐美芬在派出所被警察拷打,以强迫家属在赔款一万五立即火化尸体的协议上签字。陈建宁火化后五小时,唐美芬才被派出所放回家。
为了掩盖杀人真相,制造假现场
辽宁省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东江村李艳华(女,约60岁),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举报,遭到当地公安局绑架。南楼公安局对李艳华进行刑讯逼供,将老人毒打致死。为了掩盖杀人真相,他们先把李艳华的尸体移至西江村的一个土坑内,又在旁边放了一些玉米秸叶,企图制造法轮功学员自焚假相。并让西江村村长刘胜说:发现她时还有活气。后来就连他们自己也觉得这一切很难自圆其说,于是又把李艳华老伴冯明申叫来,对他说李艳华死了,是糖尿病导致死亡,并让老头承认李艳华是所谓的“痴迷”法轮功而死,还录了口供。
捏造伪证,居心叵测
法律是用来惩治罪恶,维护正义道德的,这是人类制定法律的初衷和意愿,法律的正义性体现了司法公正,司法公正不仅仅体现在司法独立,也体现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实践最重要的环节程序就是调查取证,它直接决定着案件能否成立,客观公正、合理合法取得的证据支持成立的一定是比较公正的案件,非法的、强加的、拼凑的、诬陷的证据是伪证,制造出来的可想而知一定是冤假错案命案,所以司法实践最禁忌的是捏造伪证。中共的法律也明文规定不许办案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捏造伪证,捏造伪证是渎职犯罪。
但是,江泽民与中共在非法迫害法轮功运动中,那些所谓的法律和执法人员,统统沦落为当局的迫害工具,为了完成迫害任务,他们完全放弃了职业道德和做人的良知,在具体的所谓办案中,歪曲事实,非法取证,捏造伪证,如:强制受害人在罪恶的“三书(揭批书、保证书、决裂书)”、“五书(揭批书、保证书、决裂书、月小结、年总结)”、承诺卡、回访录、非法检查证、非法罚款单、非法审讯书、非法拘留证、非法逮捕书、非法判决书上签字按手印等等,甚至还强迫受害人家属作伪证,十六年多,他们如法炮制,捏造伪证,乱使恶法,错用刑法,不断的践踏着法律,不断的制造冤案命案,不断的增加罪恶,导致中国大陆千古奇冤,至今未休。
他们捏造伪证的目的,除了邀功请赏、推脱罪责外,他们会告诉受害人的同修家属单位说受害人已经转化了,不信,有他的手印签字在,这使家人感到内心失落;他们也会欺骗中国民众说受害人已经签字保证与中央保持一致,这使觉醒的人们感到迷茫失望;他们还会在非法庭审上拿出签字的伪证,要挟刁难辩护律师,这可能会让律师一时尴尬难辨;更严重的是中共会以所谓的转化率做伪证欺骗国际社会,回应国际社会的声声指责,妄图证明中共的迫害“合法化”。(笔者提醒:凡是被当局强制造取伪证的,要悉心认识其严重性,必须上网做严正声明,使中共的阴谋破产)。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真相广传、法办江泽民的呼声传遍全球的今天,中共各地610在惊恐之余,偷偷地指使当地不法之徒对诉江人士打击报复,不断地上门骚扰、绑架、株连、威胁、恐吓,甚至非法拘留、非法判刑。其邪恶的手法还是制造伪证,如:强制诉江民众在“诉江违法”、“滥诉”、“诬告”、“保证不控告”等书签字按手印,他们这次集中捏造伪证的目的是阻挡诉江案进入司法程序,或者在国内外场合为自己的主子江泽民漂白开脱,或者是在江泽民被抓捕审判时,拿出伪证做最后垂死挣扎。但是伪证就是伪证,面对真相,恶人只能是枉费心机,不会得逞,当正义来到人间时,那些枉法渎职者必定受到法律的严惩。
捏造伪证,炮制冤案,残害善良,欺骗大众,中共太无耻了。
──转自《明慧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