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3月26日讯】代理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绑架案的河南律师王磊,日前,被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强行解除二审辩护权。王磊律师表示,法庭违法,法官没有权力剥夺律师的辩护权。
3月26号,王磊律师告诉《新唐人》,他18号接到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刑庭女庭长金曙打来的电话,说法院已经解除了他作为于桂敏案辩护律师的二审辩护权。
河南律师王磊:“我说为什么?她说依据刑事解释第250条,因为250条就是律师扰乱法庭秩序,可以带出法庭,我说你是颠倒黑白,分明是法官侵害律师的辩护权,剥夺律师的辩护权,律师一直温和说理,再说二审你没有权力剥夺律师的辩护权。”
王磊说,这起案件发生于去年5月,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杨秀花、于桂敏,因在富区兴隆大家庭超市讲真相,被警方绑架到看守所关押,并遭酷刑折磨。
同年11月3号,齐齐哈尔富拉尔基法院对两人进行非法庭审。在法庭上,王磊律师就当事人于桂敏遭刑讯逼供,毒打致伤的情况,提请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于桂敏也当庭高举双手让审判长刘庆华验伤,但刘庆华置之不理。
王磊继续依照现行法律,从不同角度为于桂敏做无罪辩护,刘庆华恼羞成怒,厉声制止。
王磊:“法院开庭的时候,我给他讲刑法,他不让说, 讲宪法不让说,两次声称要剥夺我的辩护权,我还反复问他一次,你看能不能谈宪法,他说不能谈,不能说宪法,说到世界人权宣言的时候,法院就叫法警把我带出去。”
王磊质问,律师在法庭为当事人辩护,法官竟然不让引用宪法,这个法庭它公正何在?
王磊:“他不但是剥夺律师的辩护权,而且他在法庭上完全丧失了一个法官的中立,成为一个控方,整个法庭就他在表演,厉声的喝止当事人,就是不让说话,表现非常恶劣。”
王磊律师说,一审中除了严重违犯程序,判决也是错误的,于桂敏只因给路人发一张上网卡片,就被冤判3年。
刘庆华还当庭威胁于桂敏:不准上诉,否则会判得更重。
随后,王磊会见于桂敏,告诉她,发一张网卡根本不够定罪标准,于桂敏才决心上诉。
今年2月28号深夜,王磊律师在齐齐哈尔市办案入住酒店,还被两名警察闯入,带到龙华路派出所盘查,警察承认是受人指使。
日前,王磊已经分别到齐齐哈尔市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控告刘庆华的违法行为。
新唐人记者李韵、元真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