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3月19日讯】中国大陆黑龙江双鸭山矿工讨薪事件尚未平息,四川省阆中市的一场对讨薪农民工的公开审判大会,再度引发媒体聚焦。8名农民工,因堵路讨薪,在被荷枪实弹的警察押送“游街示众”后,又被架到广场上公开判刑,激起舆论强烈谴责,网民们纷纷怒问当局:为何欠薪有理,讨薪有罪?
3月16号,互联网上传出一组四川省阆中市法院公开审判讨薪农民工的照片。在临时搭建的“审判台”上,8名被告农民工每人被两名警察架着胳膊,一字排开站立,台下是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警察警戒,四周是大量来自不同村庄围观的民众。不少网友惊叹:犹如回到了文革时期的公判大会!
据大陆媒体报导,四川省阆中市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指控8名讨薪未果的农民工,“煽动讨薪农民工、围堵景区、挟持民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分别判处8名被告农民工6—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官在宣判后总结说,希望广大民众“以此为戒”,“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国有国法,如果以过激行为讨薪,将受到法律严惩。
阆中市法院的做法引发了从媒体到网路上一面倒的谴责。总部位于香港的劳工权益团体,“中国劳动透视”的干事邹幸彤指出,阆中法院法官在指责农民工“合法维权”的同时,应该反思作为执法机关,是否对保护农民工权益尽到了职责。
“中国劳动透视”干事邹幸彤:“那这个事情的源头,当然是国家对劳工的保障不足所引起的嘛,现在反而把这个罪责、惩罚都放到民工头上,从根本上来说这是极不公平的。如果他们真的能拿到他们的血汗钱,他们根本就不能干这样的事情。其实在整个法院系统,它没有去将民工的现实情况考虑进去。”
在社交媒体上,网民们纷纷质问当局:没有欠薪,哪来的讨薪?正常途径能解决,谁愿意采取过激行为?为何欠薪者逍遥法外,讨薪民工反被判刑?
劳工问题研究学者王江松:“农民工采取这种方式讨薪的原因你不追究、恶意欠薪的责任不追究,然后由恶意欠薪而引起的讨薪行为,你把它加以追究,这是明显的司法不公。我们所知道的情况就是,农民工基本上刚开始都是依法走程序的,只有当他程序走尽了以后,实在没办法了,他才采取比较激烈的,或者说法外的手段,也就是说他是被逼的。”
此外,不少法律界人士以及熟悉法律的学者指出,公判大会的做法既违反法律又侵犯人权,即使对杀人犯都不应该采用,更何况是对讨薪的农民工。
王江松:“因为它侵犯了宪法所保护的公民权利,包括隐私权和人格尊严这些基本的人权。这种公判的形式早就被废止了,文革以后基本上就被废止了,很少见。引起大家的公愤是必然的。”
原安徽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把农民工判刑,本身就很不公的,就是对弱势群体一种公然的欺压。他用这种公审的方式啊,最侮辱人格的这种做法。他也知道违法,其实不可能不知道违法,他这样做是有他的目的的。”
原安徽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指出,阆中法院不可能不知道1988年“两高”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制止对犯人游街示众的法律,却仍然知法犯法,目的就是为了“杀一儆百”。这种做法与《央视》的“电视认罪”如出一辙。
据了解,由于社会反弹巨大,最先发布公判讨薪农民工消息的四川阆中法院官网,已经撤下相关报导。
采访编辑/张天宇 后制/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