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3月11日讯】今天,43岁华裔福州男子郑盛砍子一案进入结案陈词,陪审团一致裁定郑盛五项罪名成立,并表示他是罪有应得。
陪审团一致裁定,43岁华裔被告郑盛罪名成立,包括:一级企图攻击罪、二级攻击罪,三项危害未成年人(17岁以下)的罪名,五项指控成立。
陪审团作出这项裁决只花了一个多小时考虑。
2015年1月6日,43岁福州男子郑盛因为向妻子要钱被拒绝,与妻子争持时,16岁的儿子郑大明(Daming Zheng,音译)为了保护母亲,把父亲郑盛打倒在地。
郑盛一气之下,冲到厨房拿菜刀向儿子郑大明连砍三刀,郑大明当下头部血如泉涌。
最后,陪审长还在庭上说了一句话:“他是(郑盛)罪有应得的。”法官表示将在4月12日对郑盛进行量刑。
因为郑盛故意逃庭、法官还可能加上蔑视法庭的罪名,可能届时会更加重判。
目前,法庭已经颁布纽约州通缉令追拿郑盛,在全美的海关都能通报。
而郑盛的辩护律师罗百能表示,由于陪审团看到被告的座位上是空的,被告故意逃庭的情况,更加让陪审团认定郑盛有罪。
新唐人记者柯婷婷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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