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3月05日讯】马航MH370航班失踪即将2年,12名航班乘客的家属周五(3月4日)正式起诉马航和马来西亚政府,以及事发时马来西亚民用航空和海军负责人。
按照《关于航空器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赔偿公约》第三条规定,“对第三方遭受的损害,只要是由一架飞行中的航空器造成的,运营人就应当承担责任”。但公约同时指出,“如果自造成损害的事件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提起诉讼的,则根据第三条获得赔偿的权利即行丧失”。
3月8日(下周二)就是MH370失踪两周年的日子。马航这架波音777客机2014年的这一天从吉隆坡飞往北京后不久失去联系,迄今渺无音讯。当时机上共有239人,大部分乘客是中国公民。
尽管在印度洋南部展开密集搜索,但未能发现航班踪迹。去年在法属留尼旺岛岸边发现一块机翼残骸,经鉴定应该属于这架客机。印度洋的搜寻工作预计今年6、7月间结束。
代表乘客家庭的律师桑吉(Sangeet Kaur Deo)表示,原告包括一名俄罗斯和一名中国乘客的家属,其余家庭均来自马来西亚。她的委托人此前曾与马航协商,“每个人都等到最后一刻,希望航空公司方面能够拿出解决方案。但没有得到任何合理回应,考虑到诉讼时限,他们别无选择”。
为两个乌克兰乘客的家庭担任代理律师的叶欧(Yeoh Cho Kheong)则表示,尽管已提出起诉,但他的委托人将继续与马航谈判。
桑吉估计,下周一(3月7日)还将有两个相关案件提出起诉。
根据国际航空法规定,失事航班乘客的直系亲属可得到最高17.5万美元赔偿金;但如果提出起诉,赔偿金额可能更高。
责任编辑:徐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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