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敛财骗色?党媒被指污名化曾飞洋

【新唐人2015年12月25日讯】日前,中共党媒大篇幅报导曾飞洋、孟晗和彭家勇等7名劳工活动人士,被广东警方抓捕一事,并指控他们接受境外资助,鼓动工人非法罢工、骗色等“犯罪行为”。有劳工学者抨击,当局再次使用“未审先判”的手段,对曾飞洋等进行“污名化”。

12月22号,《新华社》发出6000字长文,指“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是非法组织,长期接受境外资助超过500万元,插手国内劳资纠纷,笼络和培训工人,“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又指其负责人曾飞洋敛财骗色。

报导称,“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及其分支机构“佛山南飞雁社工中心”已被查处,“服务部”的曾飞洋、孟晗、汤欢兴、朱小梅、彭家勇、邓小明和“南飞雁”的负责人何晓波7人,已被刑拘。

对此,要求匿名的广东劳工学者陈先生驳斥,《新华社》的报导没有根据。

广东匿名劳工学者陈先生:“这个完全是造谣,为什么说造谣呢?因为一般来讲,劳工机构不会主动去拿活的,专门鼓动人什么什么的,一般都是人家工人遇到问题了,找上门来了,这是劳工机构工作的一个规则。”

陈先生表示,在中国做劳工权益NGO非常艰难和危险,待遇也非常非常低。当局扣上所谓“接受境外敌对势力资助”的大帽子,是不符合实情的。

陈先生:“他们每个月拿的工资也就两三千块钱。他们也没有资助来源,国内公益基金不允许进入劳工机构这块,所以他们在国内募集不到必要的经费,只能接受国外公益基金的资助。”

报导中还称,曾飞洋以“维权”作为骗色手段,并在央视上播放了一辑长达24分钟的新闻专题。

陈先生表示,这是官媒的一贯做法,想打倒谁先对其“污名化”,“未审先判”,从维权公民、维权律师,再到劳工维权人士,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陈先生:“新华社和央视你又是未审先判,说人家有罪这不符合我们依法治国的法律程序,而且他们已经揭露出那个叫邹伟的新华社那个记者,根本没有经过实地调查,你作为新闻记者的应该是客观、中立、公正的,你应该双方都要采访的,对吧?”

陈先生表示,《新华社》记者邹伟根据警方一面之词,就做出这样的报导,这是违法的,当事人和家属都可以依法控告。

广州维权人士郭春平认为,近年来,各地工人维权事件风起云涌,劳工权益NGO将工人团结起来,在法律范围内替他们维护权益,令当局感到恐慌,所以要对NGO进行打压。

广州维权人士郭春平:“虽然NGO维权,它并没有把政治方面融进去,它都是非常理性的、在法律的角度去帮助工人维权,共产党它很担心,这种形势会越来发展越壮大,工人从几百人到上万人,这种一旦化为旗帜鲜明的反对力量,那共产党简直视为心腹大患嘛。”

中国劳工通讯的统计显示,中国各地今年的劳动纠纷事件多达2606起,比去年的1379起几乎高出一倍。仅是11月份,就有301起,成为今年全年劳动纠纷事件最多的月份。

陈先生分析,现在劳工机构影响非常大,而且开始扩散到海外,这会影响到地方政府、地方工会及企业主的利益。企业老板不愿意劳工机构卷入,地方政府也不愿意劳工机构介入,因为这会丢它的面子。再加上地方工会不作为,社会上指责比较多,使得各地劳工NGO在劳动纠纷中广受工人欢迎,因此地方政府、工会及企业,这三股力量合力打压劳工NGO。

采访、编辑/李韵 后制/陈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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