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大陆媒体报导称: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某在微信中转发抨击“一国两制”的言论,成为“妄议中央”的又一案例,报导称山东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王静告诉记者:吴某违反的是很重要的一条政治纪律——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根据吴某系“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及“山东省王静”接受采访两个事实可以推断出吴某应是山东省的官员。
此前,中共于10月12日颁布了史上最严的党内《纪律处分条例》,该文件一出台,“妄议中央”成为中共官方的热词之一。由于词义含糊,且后果严重,“妄议中央”被媒体广泛关注并被民众广为议论,只不过大多私下议论,因为时下的中共国度,大有鸦雀无声、道路以目的“意境”。
为厘清“妄议中央”的界限,新规一出,有关媒体、权威人士先后就如何适用该条规定做注解。其中12月13日人民论坛网在已有解释的基础上对“妄议中央”进行了更为全面的解读。文章称:妄议关键在于“妄”,即“妄言妄语”,“议”的对象是“大政方针”,“妄议”的动机是破坏“统一大业”,行为具体表现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
就其分析而言,表面上似乎清清楚楚,但事实上却似是而非。这正如中共《宪法》中规定言论自由,法律表述上清清楚楚,实际上一旦表达内容为中共所不喜欢时,轻则电视上“示众”,重则法院判决“煽颠”。又如信仰自由,表面上看冠冕弹簧,实则毫无保障,并经常成为中共践踏人权、迫害良善的重灾领域。而且,中共素来颠倒黑白、扭曲是非,因此,中共官员要想清楚其要义,关键不是看文字表述,而是从因“妄议”而落马的官员身份上看。从官媒反复列举的典型如周本顺、余远辉、赵少麟、沈培平、郭正钢的身份看,无一不是江泽民派系的官员,这是他们的共同特点,也是他们因“妄议中央”而落马的根本原因。正如海外大纪元报道中称:“妄议中央”罪名针对的是搅局的江派势力。
此次山东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某因抨击“一国两制”言论而触犯“妄议中央”的规定,再次证明了“妄议中央”是为江系打造的“紧箍咒”。从吴某的职务来看,中共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以来,政法系统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部门,尤其是公安系统,成为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公安系统人员参与迫害者甚多。作为公安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迫害的可能性更大。巧的是,上网搜索一下山东省各市公安局吴姓副局长,前有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德清,后有平度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宝三。打开明慧网,二者均在迫害法轮功的恶人榜上,都是九九年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工具和打手。可以说,无论是吴德清还是吴宝三或者是其他吴姓公安局副局长,其今天因“妄议中央”而触碰中共纪律红线那仅仅是表面原因,其深层原因想必是先前参与了迫害法轮功的行为,不管是有意的、无意的,还是主动的、被动的、直接的、间接的,凡是参与到这件事情当中的人员,在善恶有报的天理之下,都要偿还,只是报应的外在表现形式不同,有被调查的、有移送司法的、有出车祸的、有自杀的、有患病得癌症的等等,总之没有无缘无故的。
正如12月16日中共官场被拍的两只苍蝇河北清源县委原书记冀东书和宁晋县委原书记李江山一样,打开明慧网,这两只被拍的“苍蝇”,当年都积极执行江泽民、周永康的政策,对其所管辖地区的法轮功修炼者进行过残酷的迫害,因而被海外明慧网列入“恶人恶行”名单中。两人落马的表现形式却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实则是作恶的报应。
中共治下,贪官无处不在,当局打虎拍蝇至今,贪官落马之处,倒地者几乎全部是江系要员及其追随者。因这一主线越来越凸显,所以越来越多的中共官员也在逐渐明白一个规律:那些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们正在步入命运的劫难之中。
就象前面的吴姓公安局副局长,其因转发微信文章而构成“妄议中央”,看上去很偶然,而事实上“祸福无门,惟人自召”的古训从来没有变过。就象郭正钢在私下表示:“反腐,搞一搞,意思意思就得了。”这不过是私下里牢骚而已,想必这样牢骚的人不会少,而偏偏郭正钢中枪,关键在于他是江泽民军中前铁杆郭伯雄的儿子。
在习王反腐人人自危的当下,除了江、曾、周、薄等迫害法轮功的首恶之徒,中共官员要想自保也并非没有出路,那就是立即停止作恶、将功赎罪、远离中共、退党保命。除此,别无他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