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彤:不依法解密是不是犯罪?

上个月,我国领导人和国际友好人士一起,共同纪念了抗日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

二战后最混最乱的一桩历史公案

现在是十月份,人们似乎应该纪念以中国的毛主席为中流砥柱的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六十五周年了。

但是谈何容易!这场战争是二战后最混最乱的一桩历史公案,它的起因和性质简直是个谜。

“跨过鸭绿江”去“打败美国野心狼”,是当时响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上空的叫世界震耳欲聋的吼声。

这吼声是声讨又是礼赞。它指控美国是世界人民的公敌!它礼赞大救星毛泽东一怒而安天下,是毛在维护中国和朝鲜乃至社会主义阵营的威风,是毛在捍卫世界的正义与和平!

谎言重复千万遍就是铁案。某些真理好像应该是这样炼成的。

问题是苏联不争气,垮掉了。被解了密的前苏联档案表明,战争的制造者不是美国或韩国,相反,是金日成、斯大林和毛泽东三座尊神。他们密电往来,发动了这场贼喊捉贼的大战。

这些电文揭穿了中共中央喉舌的伪善。毛泽东他也许也上过当,后悔过,但仍然是继希特勒和斯大林之后的当之无愧的大侵略者。

赫鲁晓夫砸了武装斗争的饭碗

在国际共运史上,“武装夺取政权,战争解决问题”本来就是毛的创造。斯大林慧眼独具,赏识之,提掖之,把毛的经验肯定为“中国革命的特点和优点”。既然它在中国已经得手,凭什么不能在东方比如印尼,或者马来亚,或者柬埔寨,或者缅甸……成功?

于是,一大块覆盖在“亚澳”名下的辽阔的陆地和海洋,就由斯大林划定为毛的势力范围,归中共指导,成为进行武装斗争的实验区。

斯大林死后,提倡和平过渡的赫鲁晓夫砸了武装斗争的饭碗,令毛恨恨不已。有人以为毛后来联美反苏是一种“软化”,其实,驱使毛纵横捭阖的,恰恰是他那石头般的坚硬——决不向软绵绵的和平过渡示弱。

不过那已经是后话了。1950年那阵子,毛正端详着朝鲜半岛的地图踌躇滿志。要不是包括美国在内的联合国挺身而出,毛本来满有把握把这场战争发展成为亚澳和世界风云变幻的新起点。无奈处在强大的联合国体制下,毛输出革命的雄才大略被迫归为泡影。

毛不认输。直到1959年国庆观礼,面对一些直言本国不存在武装斗争条件的兄弟党代表团,毛仍然怫然反诘:“你们国家里有没有土匪?”一听说“有”,毛就莞尔长笑:“土匪能存在,武装斗争为什么不能存在!”

伤天害理的抗美援朝终于打不下去,但大错已然铸成。被称为“援助”对象的朝鲜平民今天的处境,就是被这场战争打造出来的累累罪恶之一。

“非法保密罪”在中国有权无恐

澄清真相是正确评价抗美援朝战争的先决条件。前苏联档案的解密已经为此开路。但无法想像北朝鲜当局也会主动解密。他们甚至未必愿意保存一份像样的历史档案。

那么中国呢?好在“有法必依”是中国多年来至少在口头上没有放弃过的大原则。好在解密在中国是“有法可依”的。好在中国已经把法定的保密期明文规定为最长“五十年”。好在六十五年前的档案总应该“依法解密”了吧。既然如此,逾期而拒绝依法解密,恐怕应该是非法的,或者是不合法的吧,恐怕应该确立为“非法保密罪”吧!

不过多少年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种“非法保密罪”照例是有权无恐的。那些被保护的东西其实根本不是什么秘密,无非是人所共知但是见不得人的丑恶而已。

所以问题很多:这类非法的或不合法的保密,该当何罪是个问题。应该由谁承担罪责是个问题。应该如何量刑判刑是个问题。在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具备能力以决定诸如此类问题之前,各种重大事件的真相,能“小白”就不错了,恐怕是“大白”不了的。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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