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20日财新网连发两篇关于黄洁夫的文章,报导缘起是黄洁夫被获菲律宾顾氏和平奖。截至北京时间21日12时的查询,两篇文章并不见各大门户网站惯常的跟进转载,官媒也沉默。而在财新网19日首篇报导中,开头就犯了一个与其新闻专业不符的“错误”。
在财新网19日报导正文第二段开头称:“2015年,顾氏和平奖首度奖落中国大陆,……黄洁夫成为首位来自中国大陆的顾氏和平奖获得者。”但据不难查到的公开资料,中国书画家李琦早于2005年曾获当年顾氏和平奖。那专业记者有可能犯这个基本错误?
接着20日财新网又发文,标题是“黄洁夫:中国合法移植体系内绝无死囚器官”,也许很多人会直觉反应这标题的潜台词太明显:“合法移植体系之外不保证”。其实,从以前到现在,在中共之下,存在过“合法移植体系”吗?
至今为止,中国只有一部内容规范非常简陋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还是2007年出台的。特别是此《条例》只规范了器官移植方面的问题,根本没有对器官捐献的相关问题做规范。就在20日那篇报导中,黄洁夫对供体器官可溯源的COTRS系统(器官分配与共用电脑系统)前后矛顿的说法也充份显示这一点。
据该篇报导,黄洁夫先是以“绝无可能”强调: COTRS系统内没有一个器官是死囚。末了又说:“COTRS系统强制使用还有阻力,卫生行政部门与红十字会的合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等。”
事实上,对移植器官必须严格使用COTRS系统分配的要求,仅仅是靠2013年11月的“杭州决议”,并无法律上的强制性,而发表该决议的“中国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应用委员会”后来被裁并了,甚至所谓的业务主管“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还是于2014年3月滞后成立。
推广公民捐献与COTRS系统以来,黄洁夫多次公开强调:“有捐献意愿的死囚的器官一旦纳入统一的分配系统,就属于公民自愿捐献。”而且黄洁夫又在2014年创造植医疗史另一个“奇迹”,八成以上器官来自公民捐献。也就是公民器捐2010年才开始试点,2013年起在全国推开,仅仅一年时间就实现了其他国家一、二十年都还不能达到的捐赠率。
民众不相信,专家也不茍同。今年2月新华每日电讯报导,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无锡医院副院长、江苏省肺移植诊疗中心主任陈静瑜表示,“今年将面临移植器官严重不足”。原因是2014年全国肺移植数是147例,他的团队做了104例,其中只有9例来自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因大部分人肺部已感染,无法捐肺。后来陈静瑜对《纽约时报》同样承认,去年他和团队进行了104例肺移植手术,而大部分的肺都来自“犯人”。
2014年底,黄洁夫在昆明一场地方研讨会上表示,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停用死囚器官,公民捐献成为器官移植唯来源。
同样,黄洁夫停用死囚官的说法没有公信力。因为中国于1984年颁布的《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其中是允许使用死刑犯器官的,而这项法令至今还没有被废除。
进一步说,所谓杜绝死囚器官的说法从来都不是最核心的问题。因为在迫害法轮功之后,中国的器官移植供体来源就已经转型为非法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法轮功学员不是死囚,而是良心犯。即使中共真的完全停止使用死囚器官,法轮功学员不还在被活摘器官吗?甚至被更大量的活摘以替代死囚器官。这不是更邪恶恐怖的反人类罪行吗?
今年3月两会后,黄洁夫做客《凤凰卫视》节目时谈到,中国存在肮脏的人体器官移植利益链,周永康落马才打破这种利益链。
重温黄洁夫这段说法的文字实录:“太清楚了,大老虎这个知道,周永康是大老虎,周永康是我们政法委书记,是这个原来的政治局常委,这个大家都知道的。这个报纸天天在这讲他的背景的。那这个死囚器官的来源在哪里,这不是很清晰了吗?实际上这件工作是得到了上一届的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支援,这一届得到了习主席跟克强总理的支援,不然是很难完成这件事情的。”
其实这话已经说的相当白了,周永康被国际媒体天天讲的背景,就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帮凶,“死囚器官”的真正来源是法轮功学员。
媒体报导新闻很正常,不报才不正常。黄洁夫被获顾氏和平奖是个新闻,而且是今年8月就已公布,但据可查询的到的公开资料,除了极为少数的医疗性质网站零星报导之外,当时根本没有大媒体报导。这次即将颁奖前夕,虽有财新网报导,但毕竟非官方媒体,且明显反话正说的报导内容,其性质跟凤凰那次节目一样。真正耐人寻味的是,为什么黄洁夫的言行从不获目前最高当局的背书。
文章来源:《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