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1月19日讯】美国宪法第四、第五修正案阐诉了一个人在跟警察互动时拥有的权利,保护公民免于被不合理搜查和抓捕等情况。然而许多人常陷入困惑和担忧,不知被警察盘问时到底该如何做?
当警察走近你,大部分时间他们只是试图调查犯罪、寻找线索。他们会感谢居民的配合,但根据法律,居民并不是非得说话。
阿罕布拉警局警长Jerry Johnson:“不管你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是否看到什么,或只是路过,或是受害者,你并不须回答警察的问题,只需说我不想回答任何问题。”
大多数情况下你都可以拒绝被搜查,但如果警务人员认为已有足够的证据,还是可以进行搜查。
如果你在开车时被警察拦下来,你需要准备拿出驾驶执照、车辆登记证和保险证明。如果你收到罚单,即使不同意也需要签名,否则可能会被逮捕,但之后可以提出申诉。
警务人员受训成为专业化和有礼貌的公务人员,但他们也承认,他们可能会被紧张的状况和对方的态度所影响。他们被训练要观察对方的双手,当对方作出突然的举动,那可能会让他们担心自己的安全。
阿罕布拉警局警长Jerry Johnson:“有时迫使我们作出不必要的反应,但最终那能保障我们的安全。所以有时对方做出无害的举动时,我们会提高音量,并非常警惕,因为我们并不总把它看作无害举动。”
如果一个警官不断盘问你,即使你已被逮捕,除了对律师之外,你不必透露如移民身份等与罪证无关的资讯。无论发生何事,千万别跑走,或以不尊重等肢体语言与警官对抗。
如果你觉得执法人员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投诉。
阿罕布拉警局警长Jerry Johnson: “所有警察部门都被要求有投诉的规定与程序。在我们这个警局,我们有提供投诉表格。若他们不愿跟警局的某个人说话,他们可拿表格带回家,然后用任何语言填写。”
警察属高危险性工作,他们被培训要常以威严的态度与民众接触,包括使用严酷的语言或行为,以达到威慑罪犯或传达情况严重性的目的。即使你心里害怕,也应将双手持续放在可见之处,并遵循警官的指令。
新唐人记者李姗、郑浩洛杉矶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