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名25岁的孕妈,怀孕已经8个月,却遭丈夫要求引产,原因是她怀的是女孩。
《重庆商报》11月3日报导,重庆合川人李小姐,25岁,今年2月嫁给二婚的重庆铜梁人周先生,28岁的周先生在重庆毛线沟经营餐馆。李小姐是初婚,周先生第一次婚姻失败,留有一个女儿。
怀孕3个月时,李小姐出现先兆流产症状,医生建议流产,但周先生请求保胎。胎儿留住了,李小姐也觉得丈夫对她百依百顺,体贴照顾,所以很高兴留住孩子,而且“他有前列腺炎,怀孕很困难。”
怀孕5个多月时,周先生带李小姐到贵州一家医院产检,鉴别胎儿性别,结果是女儿。在此之前,周先生的姐姐曾在简讯中建议周先生,如果是女儿就应该流产。
检查出胎儿是女儿的周先生,犹豫不决是否应该留下孩子,但考虑他的身体状况,在李小姐因担心丈夫变心而决定打掉孩子时安慰妻子,应该留下孩子。
如今怀孕8个月,夫妻俩为生孩子的费用争吵起来,10月31日晚的争吵中,“(他)让我把孩子打了,不然就离婚。”李小姐复述丈夫的话。
11月1日早上,李小姐到派出所报案,希望能保住腹中的胎儿。警察面对此情况,询问周先生,果然如李小姐所言,但无计可施,建议她求助妇联。妇联表示,李小姐怀孕8个月,不适合引产,并表示会提供帮助。
因中共一胎化政策,在过去的数十年,很多胎儿因为父母的重男轻女思想,在检查出是女孩后被流产。尽管中共当局之后出台政策,不允许鉴定胎儿性别,但仍禁止不住只图谋利的医院与诊所,仍在私下进行胎儿鉴别的服务。计划生育的政策根源不变,堕胎是杀生的道德观念被破坏后,求男孩的中国家长仍在继续着这种谋杀。
责任编辑: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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