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庆安县林秀梅控告江泽民 被冤判七年受折磨

【新唐人2015年10月28日讯】据明慧网报导,黑龙江省庆安县法轮功学员林秀梅,多次被非法关押折磨、遭药物迫害,于二零一零年八月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七年,目前仍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林秀梅女士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请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立案侦查,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林秀梅女士控告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时任当政者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胁迫全国各级政府,对法轮功发动疯狂迫害,导致我全家从此支离破碎。姐姐离婚,孤儿寡母到处流浪;弟弟被非法关押累计达八年半之久,期间弟媳被中共人员逼迫打掉腹中未出世的孩子,离婚另嫁他人;我被单位开除,现如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饱受折磨,我幼小的孩子与我母亲相依为命,靠我母亲的微薄收入艰难度日。”

下面是林秀梅女士在控告书中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看见母亲、弟弟因炼法轮功身体变得健康快乐,乐于助人;按“真善忍”指导自己生活,自己健康的同时还能给他人带来快乐;法轮功的道理能使人无止境的升华,实践人生价值,找到正确的人生轨迹,这就是我生命的意义;因此我于一九九八年开始学炼法轮功。我无论是对待单位的同事还是对待顾客,时刻按功法的“真善忍”心性要求自己,做道德高尚的人;放下利益之心,与人为善,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很快得到了领导和顾客的好评。因为全家炼法轮功,我们全家非常和睦,生活幸福,收入稳定。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时任当政者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胁迫全国各级政府,对法轮功发动疯狂迫害。下面是我被迫害的事实与经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庆安县“610”人员伙同我单位领导将我软禁在运管站二楼七天,为了逼迫我放弃信仰,他们把我奶奶找来,逼迫我奶奶打我,更残酷的是他们还逼迫我九十多岁高龄的太奶奶下跪,说是如果我不放弃修炼就不让起来,还污蔑我“没人性!”。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庆安交通派出所非法没收了我的身份证并将我关押四天,勒索七百五十元才放回。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庆安县公安局王至龙命人非法没收了我的电脑,没有任何理由,没给任何收据。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我为了抗议迫害,去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只想向政府说明法轮功的真相和我们被冤枉的事实,却被非法抓捕关押在北京十里渠遣送站。为避免牵连单位,我不报姓名不报地址,遭十里渠警员殴打,右腿受伤。还被恶警关在满是蚊子的房间内,蚊虫叮咬的全身都是大包。

后来被庆安工作单位李宝明等人认出劫持回当地。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开始被关押在庆安县拘留所。五个多月后,也就是十二月五日开始,我为抗议无限期关押,绝食绝水八天至生命垂危,口鼻喷血才被放回。绝食期间,被绑在椅子上野蛮灌食,被庆安县公安局政委王之龙带人强行注射不明药物针剂,致使出现昼夜不能入眠,精神高度紊乱,耳孔出血等症状。回家后单位受胁迫,不敢给我开工资,使我失去经济来源。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早晨,我正在洗衣服,前卫派出所四名警察冲进我家,不由分说就将我绑架,六天后我被秘密送往齐齐哈尔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二年春天我在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期间。双合劳教所专为齐市四友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包装农药,该农药毒性大,粉尘大,对人体伤害极大,包装农药的人却没什么防护措施。许多人被呛的流鼻血,咳嗖吐痰,痰内带血,过敏起包,月经失调等,全身浮肿,痛苦难当。我因拒绝奴工劳动被酷刑折磨,我从一月七日开始,被关在小号内罚站,半个月后罚坐铁椅子,手反铐两脚插入两个方形孔内,身体被胸前一铁板固定,室内温度极低,正是最冷的隆冬腊月,窗户上白冰结的很厚,牢房一天只给吃两顿饭。当时我正是月经期,血水顺大腿往下流,手脚浮肿,腿肿的上下一样粗,手指肿胀的不能弯曲。就这样六天五夜,直至晕死过去,警察就指使犯人们用凉水把我激醒。直至生命垂危才被放下来。

从这以后我心脏跳动异常,出现心脏病症状,经常休克。劳教期间不让亲属接见不让送东西,信件被扣押。二零零三年秋被释放时我已瘦弱的不像样子了。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晚,庆安国保大队警察,对多名法轮功学员抄家绑架,八名警察到我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一部及一些其他私人物品。我被迫流离失所,在外艰难度日。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我和丈夫结婚不到四年,绥化610恶警王淑波,李剑飞,刘鲲鹏等突然闯入我家,绑架了我和丈夫潘顺,掠走价值六万多元的私人物品,王淑波又劫走三万二千元存折(结婚时的私房钱)并盗支,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连成箱豆油和成箱洗衣粉(丈夫做生意用的)都被顺手牵羊抢走,留下三岁多的孩子每天哭喊着要妈妈,相当悲惨。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左右提审我时,他们怕有人认出是他们在迫害我,把黑塑料袋套在我头上押走。警察拿出售的一长串法轮功学员名单威逼我构陷他人,遭我拒绝。李剑飞就逼我喝掺有药物的矿泉水,我不喝,李就拿起矿泉水瓶子猛击我头部,致使我当场昏倒在地。他们竟然趁机对我注射不明药物,苏醒后全身痛苦,导致心脏发病,多次昏迷,差点死亡。


中共酷刑示意图:注射药物(明慧网)

在我零口供的情况下,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绥化市北林区法院受“610”指使,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非法诬判我七年,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送哈尔滨女子监狱关押至今。
在哈尔滨女子监狱,九分监区(集训队)关押迫害期间。我每天被狱方“熬鹰”不让睡觉,经过三个月的迫害我面色黑瘦黑瘦,家属二零一一年六月份后才允许家属接见。

九监区是打包车间,从二零零二年至今一直对修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长期迫害,从二零零四年夏天监狱就成立了所谓“转化基地”,现演变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集训队。二零零五年七月份专门培训七十多人做“转化”迫害,常用的迫害手段有:冬天拉出去冻,关小号,送病号监区、坐小凳(一天一个姿势坐着长达十五个小时,经常臀部坐烂),指使犯人折磨法轮功学员,殴打、不让睡觉、不准洗澡,不准换衣服,用针扎、用脏袜子捂嘴、用牙签往手指甲盖里扎、打乳房、打下阴处、上大挂、死人床等。


中共酷刑示意图:上大挂(明慧网)

小号是牢中牢、狱中狱。小号有两道铁门,每天见不到一点阳光,没有暖气,只有一个刑具铁椅子,屋里阴冷潮湿,每天关押的人,都是手戴背铐,脚戴铁镣,长时间地铐到地环上,二十四小时不让活动,上厕所必须由警察规定的时间才能去,平时想上厕所就得硬憋着。每天只给两顿稀饭,上午的稀饭是早晨吃剩的,到了晚上已经酸了。不让洗衣服、洗头、洗澡。屋里没有被褥,到了晚上又冷又饿,浑身直哆嗦,手脚被铐的不能动弹、浮肿,钻心的疼和麻木,一宿一宿的不能入睡。


酷刑演示:地环(明慧网)

病号监区即十监区,关押的都是法轮功学员。警察把门窗糊上,每个屋放一名法轮功学员,同时安置四至五个刑事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包夹”殴打。他们逼迫法轮功学员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不看就按着看,不看就打,不许睡觉;有的犯人把“材料”写好,按住法轮功学员强行按手印,有的把法轮功学员打昏死后按上手印就报上去说已“转化”了,以请功领赏。法轮功学员互相不许说话,上厕所都得用人看着,绝食的法轮功学员有的在床上被铐着,铐在床前头栏杆上,长期被灌食折磨,狱警派人偷偷下刺激神经的药物。

二零一五年三月份,因家属接见时我说了点监狱的情况,家属走后警察就罚我在走廊站着,并且命人不断的向我身上用凉水管子哧水,导致我昏迷过去迎面摔倒,磕掉两颗门牙。

我的母亲、弟弟、姐姐在被非法迫害期间也都早受过类似我一样的摧残。

我们一家人炼法轮功,努力按师父讲的“真善忍”要求自己,实践人生价值;待人善良,不说假话,处处事事为他人着想,受到亲朋好友及邻里的称赞。我本来拥有幸福的家庭、美满的婚姻、活泼快乐的孩子、慈爱的父母,可由于江泽民的迫害政策,造成我们家庭支离破碎;迫害导致丈夫和我关系疏远;导致姐夫要求与姐姐离婚,外甥学业被毁;弟弟被迫害关押八年半,受尽各种酷刑摧残,撂下一身毛病,失去好的工作,弟媳被逼将未出生的孩子打掉,离婚改嫁,我们全家经济陷入困窘,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因此我要控告发起这场浩劫的罪魁祸首江泽民,不光为我和我的家人,也为千千万万的被残酷迫害、虐杀的法轮功学员,讨还公道!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发起的这场残酷迫害,必须对这一切承担法律罪责。

按中国现行法律,江泽民违反《宪法》的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江泽民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三百条、第三百零五条、第三百零七条、第三百零八条、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

江泽民还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一条。

江泽民利用权力推行的迫害毁了我的家庭,也严重破坏了国法。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捍卫我的合法权利,也为了我们广大的中国民众不再继续毁于这场浩劫。特此提出控告,要求将江泽民绳之以法,从新找回正义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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