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0月27日讯】据明慧网报导,陈发翠,女,五十三岁,护士,家住湖北宜昌市;因为修炼法轮功,被江泽民集团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关押三次,遭受种种酷刑折磨,包括“背轮胎”折磨。即使回家后,仍常年遭“贴身”监视,没有自由。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陈发翠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恶首江泽民。
努力做个道德高尚的人
陈发翠出生于湖北宜昌市猇亭镇贫穷的农家,从小纯朴善良,懂事、孝顺,家母体弱多病,家父非常忠厚老实,还有弟妹三个。陈发翠是父母的得力帮手,常年的劳作,把自己累得一身病,有颈动脉孔狭窄造成大脑严重缺血,经常发晕、怕冷、关节痛、慢性咽炎、声带息肉、乳腺增生、慢性胃肠炎、严重妇科病、腰椎盘突出等疾病。
一九九七年,陈发翠有幸开始炼法轮功,使她的人生观、世界观都发生了改变,可以说是脱胎换骨,明白了做人的真正意义,知道了重德的更深内涵,觉得法轮功就是她寻找多年的真理。
炼法轮功后,陈发翠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人,为别人着想,总是保持一颗慈悲祥和的心态,矛盾面前找自己,放下仇恨,不计较个人得失,不给他人找麻烦,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是好人中的好人。
炼法轮功后,陈发翠身体健康,所有的病不治而愈,十七年来没吃一粒药,节省了医药费,而且无病一身轻。法轮功教人信仰“真、善、忍”提升人的道德,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下面是陈发翠自述被中共迫害的事实。
看守所里酷刑劳动 诱骗放弃修炼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六日,到北京后我直接去中南海,告诉警察我是为法轮功上访的,要求还大法师父的清白,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弟子,恢复大法弟子修炼环境。当场警察把我绑架到府右街派出所,照像后被转到湖北宜昌市驻京办事处地下室非法关押两天。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由湖北宜昌市夷陵区派出所卢警等三人把我押回夷陵区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可是十五天后不仅没放我回家,反而不断加期至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转到洗脑班继续迫害。
在看守所里,整天住在高墙内、不见天日、吃喝拉在一室、十几人同住的小房间,灯光灰暗,二十四小时监控器监控。喝的、洗的基本上是冷水,有时给一瓢热水,吃的菜缺油,里面还有虫,米饭很少淘洗,里面有老鼠屎。
看守所的警察经常讽刺、谩骂、嘲笑大法弟子,有时骂大法师父。要求背监规,整天坐在床沿上,不准讲话。一天,我说了一句:柳暗花明又一村。警察李应力把我反吊于大门上五小时,连午饭都没吃,回到房中,同房的人看见我的双手肿的像包子,中间有一条深深的血印都哭了。
中共酷刑:吊铐
中共酷刑:吊铐
我学法、炼功,被反复搜身、非法戴手铐,还专门选小的、卡住我的手腕关节骨头,不能动,越动越疼。有一次,陈警官给我戴手铐时,他的手发抖,他说:“没看到过你这么好的人,不忍心下手,但是上面要求我干的,不干又不行”。他很无奈,可见邪恶迫害使多少无辜的人受到牵连。
二零零零年三月后,天天重体力劳动,修公路、摘桔子、整田、积肥、施肥、种菜、浇水、抗旱、种树等。由于我没有鞋子穿,经常打着赤脚劳动,在水里和粪便里浸泡时间长了,脚丫子都烂的流水、流脓,又疼又痒,火辣辣的。特别是夏天,顶着烈日,地上到处是小石子又硬又烫。冬天里,在森林公园栽树,那个树坑挖的又大又深,双手都磨出厚厚的茧子和大血泡,下雨、下雪时,摔的全身是泥。
夷陵区公安、国保大队的负责人经常非法提审、逼供,要求签字,非法照像、按指印、掌印,逼迫家人劝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一次,我丈夫、大妹和刚十二岁的女儿到看守所来看我,大妹说:“姐姐,你不在这里炼,回家怎么炼都行,而且我们一切都听你的。”当时我没吱声,她急的抱着我的头,不停的往墙上撞,并管我叫妈,她还让我女儿给我下跪,求我不炼法轮功了。每次我看到他们痛苦、失望的离去,我心如刀绞。
在非法关押期间,白天看上去我很坚强,其实到了晚上都是以泪洗面,非常思念丈夫、女儿、亲人和好友,想起他们因我遭迫害而受苦,我就伤心落泪。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使多少家庭妻离子散,遭受魔难承受痛苦。
绝食反迫害 “背轮胎”折磨三十六小时
二零零零年八月,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所有大法弟子集体绝食要求无罪释放。我绝食、绝水八天。白天照样顶着烈日光着脚干活,饥渴交加,又热又累,觉得眼前发黑。
到第七天,先是几个男犯把我按在硬板上,由崔姓狱医强行插管灌食,再是警察李应力把我反吊于大门上一段时间,手铐突然脱了,我从空中落下来后,单手铐于门上,然后被酷刑“背轮胎”折磨三十六小时,即:看守所所长黄定珊(他因肝癌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底死于转院的途中)命令狱警先把汽车轮胎(专用刑具)横放于地上,再把我五花大绑于轮胎上,使我头后仰,脚上翘,双手用手铐固定于轮胎两侧,胸前用粗棕绳捆紧后固定于轮胎上。加上我当时正处于例假(月经)期间,天气又热,出现尿频、尿急、尿痛的症状;同时因强行灌食后,出现腹痛,里急后重(想解大便又解不出)的症状,生不如死,痛苦至极。
其他法轮功学员见状就不停的叫警察给我松绑,让我上厕所,可是没人理睬,直到第三天早上,集体(大法弟子)去医院采血化验,才松绑。
洗脑迫害
610、国保等部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想方设法诱导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利用帮教人员(包括政府、文教、卫生、司法、公安等)以所谓谈话、交心、开导、提审等方式,让我接受“转化”。
二零零一年过年期间,看守所警察强逼我和其他功友看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电视新闻,还要求谈体会;又组织湖北省所谓“帮教队”(即被“转化”后的大法弟子配合邪恶做“转化”工作的)到看守所做邪恶宣传,给炼功人洗脑、达到“转化”的目的,逼迫我们放弃对法轮功的正信。
由于我长时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丈夫和女儿所承受的压力和痛苦不亚于我,甚至比我承受的更多。为了让孩子少受牵连,我和丈夫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离婚了,一个本来非常幸福的家庭,在无奈的情况下被活生生的撕碎破裂了,成为永久的遗憾。
被转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国保负责人把我从看守所转移到夷陵区杨家场洗脑班强行洗脑。在洗脑班里,以610龚炳华为首的多个做“转化”的人,彩取多种形式和手段逼迫我和其他功友“转化”。不“转化”就不能回家,邪恶不达目的不罢休,而且不达到邪恶“转化”的标准还不行。首先,强迫看邪恶的宣传品,逼迫写所谓的经过、认识、体会等还要签“保证”,写了一遍又一遍;还用测谎仪反复测量我是不是达到邪恶“转化”的标准,最后还得当着夷陵区的领导表态,由电视台新闻记者在电视上播放我被“转化”的信息。同时“610”人员还强迫我陪同功友杨素芹回家遭受非法抄家,我眼睁睁的看着警察抢走大量的法轮功书籍及资料,我什么也做不了,为此,我懊丧的了不得。
回家后仍失自由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这就是夷陵区610非法办的第九期洗脑班结束之日),夷陵区第一人民医院当官的接我回家,并要求我:一、从七月二十四日起在门诊部打扫卫生,每月三百元工资;二、有事或者要到哪里去必须向保卫科打报告;三、定时向领导汇报思想、写思想认识;四、如果考验半年合格,可以考虑恢复你的工作等。就这样,“610”强迫夷陵医院非法监管着我的一切使我失去自由。
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六日,孩子刚一岁半,婆婆杨素芹被迫害后开始使用双拐走路,国保大队队长胡顺运等一群人突然闯入我家,迫不及待地疯狂抄家,抢走大法书籍许多,录音带,复印机,录音机,几人按住抱着孩子的婆婆不准她动,吓的孩子直哭。并绑架我和另一功友到看守所非法刑拘(拘留通知书复印件为证),五月二十日胡清华、何勇把我送到湖北沙洋劳教所第二大队非法劳教一年(劳动教养决定书复印件为证)。
在劳教所里,长期酷刑迫害,自始至终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吸毒人员他们叫所谓“包夹”的,限制我的一切活动,剥夺所有权力和自由,强迫我一切听“包夹”的安排,否则就是打、骂和告状,他们变着招的整,反正都不让我好过。我所受的酷刑有:不让睡觉或少睡,从进劳教所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没有按时睡过觉,都是在深夜一点钟以后、甚至更晚才上床,还没睡着就要起床,经常整夜不让睡,每天晚上在厕所门口,坐在小方凳上不准动,有几次我困的不行就睡着了,从凳子上滚到地上,“包夹”又打又骂,还让我站着,可我站着也睡着了,栽倒在地,把别人都吓坏了;邪恶就是用不让睡觉的办法逼迫我“转化”的。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经常尿裤子里,上一次厕所就要挨一顿骂;强迫军训,经常在烈日下一走几小时,由很多人轮流的喊口号,使用这种走、站、蹲军姿的方式来体罚我和其他大法弟子;重体力劳动,超时劳动,强迫背所规、唱歌。强迫站着看、听、抄反面宣传品;长时间罚坐,坐在小方凳上不准动,使我的两腿、两脚肿的发亮、流水,行走困难。真是度日如年。参与迫害者:大队长杨敏、汪芹、刘琼,姜××,包夹:刘德新、李蓉、李娜,杨媛、潘丽等。于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解教”。
610指使多个单位辞工
二零零五年七月,我在夷陵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班,一天,刚上任的汪总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对我说:“我们公司决定辞去你的工作,你现在就去办手续。”我问为什么,他说:“610的龚主任说你是炼法轮功的,如何如何的,我们怕受牵连,所以作出此决定。”这一决定使我失去了工作,这也是江泽民邪恶的流氓集团对我的迫害。
有一段时间,我在万达诊所上班,万医生非常满意我的工作。可就因为卫生局说我是炼法轮功的,万医生把我给辞掉了,使我又一次失去了工作,又一次受到迫害。
二零零五年八月,我和婆婆到“610”要求赔偿我婆婆被致残的损失。可负责人龚炳华根本不理睬,还蛮横不讲理并邪恶的说:“我们对法轮功学员不承担任何责任,要找你就去找共产党,是共产党叫我干的。”我说:“共产党迫害法轮功是错的。”他就说:“那你就等共产党垮台了再来找我。”同时,他拿出一张上面写着关于法轮功的纸给我看,他认为是我写的,非常仇恨我,并以此威胁我。
再次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四晚上,民警黄治权等一群人突然闯入我家(医院),像土匪一样非法抄家,抄的天翻地覆。其中一人问,还有一个地方抄不抄,黄治权狂叫一声:“抄。”真是丧心病狂,一处都不放过,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光碟、磁带等一千二百一十册(份、件),并把我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刑拘,然后龚炳华、胡顺运、左勇把我送到湖北武汉女子劳教所第二大队迫害一年(劳动教养决定书复印件为证)。
在劳教期间,不准与家人联系,从头到尾由包夹严管,使我受尽折磨。不让睡觉,酷刑劳动,痛苦难熬。同时,家人不知道我的去向,为我担心、着急,公公婆婆自身都难保,还要照顾我那幼小的孩子,我心难安。我于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才回家(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复印件为证)。
我在两次被劳教迫害中,被迫剪短发、穿牢服,强行抽血多次,照相多次,强迫到医院做检查,连妇科都不放过,更不告诉结果。在沙洋时,我看见有个老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在武汉时,我看见一个年轻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癫痫病大发作,倒在地上;一个法轮功学员刚到劳教所时体重一百多斤,没多久,就被迫害的只有七十多斤。
长期被“贴身”监控 限制自由
每次被迫害回家后,夷陵区“610”、国安、医院、东城居委会没有停止过对我的迫害,长期跟踪、监视、盯梢、骚扰、恐吓等,还要求我:离开小溪塔要请假,保持联系,随叫随到,不准与炼法轮功的人接触,叫我周围的人监视我,发现后举报。
一天晚上,我到功友家(就在医院大门前公路旁)去拿我公公在那住时放的用品,要到功友家时,发现有人跟着我,就回头问他做什么,他慌忙的说租房子。我从房间出来,看见公路上一辆车旁站着的国保大队的胡顺运,他问我做什么,我就实说。
又一天早上,我从新华饭店路过,正好碰见胡顺运夫妇,胡二话没说,就把我的包抢去翻了个透,结果什么也没发现,他就气愤的威胁我说:“你小心点,再发现你发法轮功资料就如何如何。”
夷陵区“610”、国保大队、夷陵区区委长期给夷陵区第一人民医院和保卫科施压,逼迫夷陵区第一人民医院对我“负责”,所以保卫科负责人汪满生就特别“关注”我,几天不看见我就查访或打电话,骚扰我,并安排宿舍区门卫魏老头长期跟踪、监视我。因为我全家住在夷陵区第一人民医院宿舍楼,而且从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四年我多数时间在医院陪护病人。我在哪个病房、陪护什么样的病人、多长时间,汪科长都得知道,他还经常去看。魏老头就更不用说了,我走哪,他跟哪,尤其是出医院,我买菜,他跟到菜市场。有天早上六时,我到中医科(原来的中医院,在医院外)病房一回头时,突然发现他站在我面前,把我吓一跳。有几个保安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多次跟我说:“你再发现他跟着你,你就把他当作流氓收拾。”所以,在夷陵区第一人民医院里,只要有一点我的情况,就兴师动众,搞的人心惶惶,使我不得安宁,给我带来极大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正好是奥运圣火传至宜昌。在此之前医院保卫科科长汪满生反复给我说,上面打招呼,这段时间不准我出门。六月一日早上我去买菜,汪满生拦着我,不让我去买菜;接着保卫科郭良金到我家监视我,他说:“我今天在你家上班,你不能出门。”他说完后就走了。我没办法,只好请孩子的大伯带孩子去玩。出乎意料的是:当我中午下楼接孩子时,把监视我的郭良金等人吓的像燕子一样,从我对面、楼下房间里往外扑;更吓坏了楼梯口坐着的东城居委会民警、医院门卫魏老头等几人。
我在医院陪护病人期间,每年十二月,610、国保负责人都要到医院保卫科传唤我,无论我在哪里、无论在做什么都必须去见他们。他们要求我这样、要求我那样,又叫汪科长时刻监视我,还给我照相。有一次汪科长叫我到保卫科,要求我签放弃对法轮功信仰的保证书。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初我和婆婆,还有个功友在骨科护理病人,功友把一份真相资料给一个病人的陪护,被发现后搞的沸沸扬扬的,一群保安围着功友逼问和吓唬,科室主任、护士长害怕的不得了,并当场逼迫功友和我婆婆放弃正在护理的病人,离开医院,不得再来医院护理病人。从此我再也没有到医院护理过病人。
十六年以来,我感到处处都有迫害,时时刻刻都被迫害着,事事都难,尤其是婆婆被迫害致残后给我带来的压力和痛苦是极大的。无论在精神上、心理上、情感上,还是身体上、经济上、工作上等等方方面面,我都被迫承受了巨大无比、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损失。这都是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所致,所以我要起诉江泽民,将其绳之以法,承担一切责任。
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长达十六年之久,家无宁日,我却因为只想信仰法轮功做个好人,因此我家就遭此大难。这场毫无人性的迫害给我和数以千万计的修炼者和家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折磨。这就是我的控告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