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0月19日讯】据明慧网报导,现年三十三岁的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张丹丹,因坚定“真善忍”信仰,曾在二十一岁时被非法判刑四年。期间,遭到了蹲小号、长时间不让睡觉、灌食、鞭打、上大挂的非人折磨;其家庭也在这四年中受牵连,变得家徒四壁、一贫如洗。
日前,张丹丹将发动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
以下是张丹丹叙述自己遭迫害事实:
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晚上十点,我们全家都已休息,大庆杜蒙县政保大队姜云生等六、七人到我家砸门,强行搜查。他们把我强行带上警车,到公安局后,我被铐在审讯室铁椅子上七天七夜,不让我睡觉,警察赵建勋威逼我承认一些莫须有的事情。
后来。我被送到杜蒙县看守所,和一个精神病杀人犯关在一起,半夜这个精神病人差点用铁链子把我勒死。 在此期间,他们又连续多天对我进行密集审讯,还威逼恐吓我家人要判我十九年刑。家人怕我小小年纪落入火坑,在外四处求人帮忙,花了数万元钱。
在对我进行构陷的过程中,他们长时间不让我睡觉,我的手印和签字都是在我不清醒的时候被迫完成的,四个月后,我被冤判了四年刑期。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我被投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开始了备受煎熬的痛苦生活。挨冻拉练、蹲小号、长时间不让睡觉、灌食、鞭打、上大挂,真是生不如死。这样的生活,四年啊,对于一个二十一岁的女孩是个什么概念?
我凭着“我是好人,我没犯法,我一定要活着离开这里,总有一天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的信念熬了过来。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我回到了家中,看着一贫如洗的家和满脸沧桑的双亲,看着因为家贫而无法选择好学校上学的妹妹,我百感交集。
这四年中,为了看我,为了让我少遭罪,我的父母于家和哈尔滨间不停奔波,除了路上的药费,每次还要给监狱的狱警送钱送礼,这样的奔波,让我们家负债累累。而在绑架我时,因惊吓,父母还落下了惊悸的后遗症。
从监狱回来后,我的生活被彻底改变,“进过监狱”就像是我的影子,我四处找工作碰壁;社会舆论和株连政策导致我的婚姻选择也受到了很大影响,很多人对我敬而远之。
这场迫害带给我精神上和经济上的伤害是巨大的,也是无法弥补的,带给我家庭的伤害也同样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