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医生控告江泽民 丈夫被迫害致死 

【新唐人2015年10月15日讯】据明慧网报导,张清芬,女,七十三岁,医生,家住四川省南充市;张清芬的丈夫李建侯,因为修炼法轮功已被德阳市监狱迫害致死,之后,张清芬也被冤狱四年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张清芬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李建侯生前是南充市农资总公司书记、副总经理、市政协委员,曾在部队任团职干部,后转业到南充市农资总公司。

张清芬女士在控告书中说:“我先生李建侯从一九九六年九月经熟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找到炼功点和学法小组集体炼功学法。经过学法和炼功后,我先生修炼前的颈椎骨质增生、胆囊息肉等疾病全都好了。我看到他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变的健康了,满面红光,精力充沛,而且变的宽容大度,还经常帮助别人,变的很善良也更加真诚。

看着我先生身心的巨变,作为医生的我对《转法轮》这本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看过后,就被这本书完全吸引了。我不断的看,再也放不下了。我先生叫我到炼功点上学法炼功,我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开始炼起了法轮功。

我修炼后严格要求自己,心态也变的更加平和,皮肤白嫩,我感到生活里到处是阳光,心里充实又说不出的喜悦。和我先生比学比修,我们家沐浴在得法被救度的喜悦当中,那种幸福的感觉无法用语言表达。有种对大法恩师不能报答的感觉。唯有精进,再精进的真修,才对的起师父的慈悲救度之恩。”

可是好景不长,我才正式学了几个月,我先生才学了三年不到,江泽民就发动了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下面是我被迫害和我先生所受到的迫害部分事实。由于消息的封锁,我先生被迫害致死的具体情节,我无法得到。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七点,南充市西城派出所来一个警车,停在我家大门口,上来几个警察强迫把我带到车上并说昨天晚上没听广播都要来派出所,罚款三十元交上钱才让回家。

2)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我先生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证实大法好,又去了信访办公室讨个公道后被南充市国安大队李姓公安送回南充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关押地点:顺庆区看守所。这个李姓公安的差旅费一千五百元由我先生负担。要出看守所时,国安大队叫我拿一千元作为“不去北京的保证金”,如果十二月之前不去北京,就退回。十二月中旬后,我到国安大队要钱,他们说现在还在炼功,就不给。

3)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南充市新建派出所晚上十一点来我家,俩位便衣警察叫李建侯去新建派出所,所长要跟他谈话,把他带走了。两个小时后,七、八个警察(名字不知)闯入我家,抄走了三十份大法真相资料,回到派出所折腾一夜,没让睡觉,第二天早上八点,送到国安大队后又送到顺庆区看守所关押三十天判劳教一年(所外执行)。

4)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南充市顺庆区新建派出所警察王泽云通知李建侯下午三点去派出所。下午三点,李建候去了新建派出所,警察王泽云带李建候去南充师院听“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报告会。听完后,王泽云带李建侯回家的路上,问李建侯:“你听了法轮功学员讲话,他讲的好吧?”李建侯说“好什么,他邪悟了。”当时,王泽云生气了,回到派出所,晚上十点,把李建侯送到顺庆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天。

5)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五日下午二点,新建派出所警察王泽云带了七、八个警察闯入我家,没出示任何证件和搜查证,就开始抄家,当时我一个人在家,我先生还没放回。王泽云说有人给了我三百份大法资料。我说没有给我。他们就到处翻,抄走大法书十六本,真相资料四百份,笔记本两本,并把我带到新建派出所把我关在厕所,拿一把椅子给我坐,在又臭又脏的厕所关到第二天下午二点,又把我送到顺庆区看守所关押四十天后被劳教一年(所外执行)。当时是警察王泽云和我单位保卫科科长何永定告诉我的。在关押期间,我始终保持善念并抓住一切机会给监舍的犯人讲清大法的真相。

6)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我和李建侯去发真相资料,被同时非法关押三十天。关押地点:南充市顺庆区看守所。

7)二零零二年一月南充市顺庆区“六一零”办公室通知南充市社保局停发我劳教一年的养老金,合计六千元。

8)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早上七点,南充市顺庆区国安大队队长蔡勇带七、八个警察再次闯入我家搜查,抄走《转法轮》一本、《导航》一本、《大圆满法》、笔记本一本(抄写经文)。九点,把我先生带到警车上送到国安大队。下午送到顺庆区看守所关押,被非法关押二十天后,李建侯开始绝食抵制迫害。他每天都喊“法轮大法好”,写真相资料,发给监舍的其他人看,给看守所的警察看。看守所的警察叫他吃饭,他不吃,就给他捆在刑床上,把两个胳膊和两只脚各捆在刑床上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图:长期捆绑
中共酷刑示意图:长期捆绑
9)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得到顺庆区法院要非法庭审我先生李建侯的消息,我赶去旁听,我看到我先生被两个警察架着进的法庭,这时他已骨瘦如柴,非常虚弱。法官还是冤判他三年徒刑。我当时大声喊到“他是世上最好的人,法轮大法好!”也是这天下午,我被国安大队人员押上警车带到国安大队三楼后,由西城派出所警察安生带到派出所,当晚送到顺庆区看守所关押。

10)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我先生被送到德阳市监狱迫害,三月二十七日,被迫害致死。

11)二零零三年七月,又把我从顺庆看守所转移到南充市高坪看守所关押。

12)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四日下午三点,非法关押我的高坪区看守所给我带上几十斤重的脚镣,第二天八月十五日下午三点,我儿子媳妇来看我,才给我取下。

13)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高坪区法院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非法判了我四年徒刑。

14)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上午用警车把我送到简阳市养马河服刑。同时南充市顺庆区“六一零”办公室通知南充市社保局停发了我四年养老金共计:24225.6元,

到监狱后,我的视力下降了,看东西、写字、有点不清晰,被关押一年多后,我要求和我先生见面,监狱长打电话给我大儿子、媳妇来监狱接见中心告诉我先生李建候已经去世了。我哭了。二零零六年上半年再次传来噩耗。我大儿子、媳妇已知道我还有几个月满刑要回家了,不能再瞒着我了。来看我告诉我二儿子李亮二零零三年七月自杀了。这突然间对我的打击实在太大了。心里十分痛苦,我的眼泪都流干了。

15)在监狱服刑期间,每天早上七点到晚上十点劳动(没有工资)。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而我已六十多岁。到出监狱时我已六十四岁。

16)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回家后,派出所、社区派人监视我,有时来我家骚扰我。

17)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开始到李建侯被迫害去世,南充市“六一零”办公室通知顺庆区社保局停发李建侯退休金共计:28340元,拒付李建侯安葬费一万七千元。

18)从二千零五至二零零六年两次加工资每月二百五十元,南充市社保局以我被判刑为由拒不给我增加。从二零零五年到现在十年合计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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