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0月14日讯】 在光线有些幽暗的地下道,来来往往的车流中,一名身穿曳地婚纱长裙的高挑女子,伫立在拥挤的地下道中央,大摆posture,让众多匆忙过往的司机们当场傻了眼。惊疑之后,愤怒的情绪开始蔓延。这颇具戏剧性的一幕,日前在台中市丰原区向阳路地下道上演。
据台媒报导,10月11日傍晚,台中市丰原区丰东路一家婚纱摄影礼服公司的摄影组,别出心裁带着新娘到丰原区向阳地下道取景拍婚纱照。
正值下班尖峰时间,道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很多。新娘冒险冲到地下道的两车道中央站定,在摄影师的指示下不断调整姿势摆拍,一旁还有助理协助拿闪光灯为拍摄打光,让路过驾驶看傻了眼!结果造成交通塞车,令一众下班后急赶着回家的汽车司机们恼怒不已。
有司机抱怨“这太扯了!原本只要30秒通过的地下道,却花了5分钟才出去。”更指新娘在这样车潮拥挤的下班尖峰时间站到地下道路中央摆拍,实在太危险,简直就是在玩命。一旦出现意外事件,喜事岂不就成了憾事?!
另有愤怒的过路人向媒体投诉,还有路人把拍摄的照片PO上网,引起网友的挞伐。众网友纷纷指责这种太过头的“创意”完全没有顾虑到下班后要回家休息的人的心情,太自私。还有网友讽刺说这种场面令人感觉像拍灵异片。
拍摄婚纱的摄影师眼看事态不妙,13日赶紧在脸书社团“丰原好康联盟社团”PO文道歉。他表示,自己是丰原的孩子,跟大家一样爱这个地方。因为知道地下道即将因高架化而被封掉,为了纪录丰原之美和即将消失的画面,才会特地选择人车壅塞的时间拍摄取景留念。他对自己这个冒昧的行为给大家造成的不便表示深感歉意,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原谅。
辖区顶街派出所长白乔维接受台媒采访时说,当事人行为十分不可取,警所虽没接获相关报案,但在车道上当街拍婚纱的行为,已触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警局已据此对婚纱店开单出300元罚单。
资料显示,台湾《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1项4款认定“行人于交通繁杂之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游,或坐,卧,蹲,立,足以阻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