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官媒新华社10月2日的消息,9月30日发生在广西柳城县的连环爆炸案,经当地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已成功告破,认定爆炸案系广西柳城县大埔镇33岁男子韦银勇所为,他是采石场的炸药保管员,其自制定时爆炸装置,通过自己投放和谎称寄送包裹雇人运送的方式,先后在多处制造爆炸,该人已在案发现场被炸身亡。至于动机,则是“因采石生产与附近村民、相关单位产生矛盾”。
有犯罪嫌疑人、有动机、有作案手段,柳州警方以惊人的速度在三天之内告破,但这样的办案速度又有多少可信度呢?从以往中共警方的办案经历看,如此大案在短期内侦破,背后都有很多猫腻,而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给上级领导一个“满意的交代”,至于坊间百姓是否相信,这不是警方关注的要点。
然而,警方快速结案却有几点说不通:
一、韦银勇是“落网”还是“身亡”?9月30日晚,中共官媒新华社称“嫌犯”韦银勇已经落网,既然被抓,又何谈得上被炸身亡?难不成警方根据自己预设的案情安排其死亡?
二、韦银勇何时被炸身亡?警方称,经DNA鉴定,确认嫌疑人韦银勇在案发现场被炸身亡,那么,他被炸发生在9月30日还是10月1日?
之所以有这样的疑问,是因为10月1日早8点,柳城县某小区楼顶再度发生爆炸,“碎砖头从楼顶散落”。而警方认定韦银勇是在车内被炸身亡,所以应该不是死于这起楼顶爆炸案,也就是说,韦死于9月30日。既然韦银勇已死亡,1日的爆炸又是谁制造的?
三、韦银勇制造定时爆炸装置的作案现场在哪里?搞出这么大动静的他怎么可能一丝一毫都没有被人察觉?他是如何以一己之力在至少18个爆炸点引爆炸弹的?又是如何知道那么多人的联系方式的?与之相关的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在哪里?笔迹鉴定在哪里?而且既然“神勇”的警方查到了其网购电子设备、电池、微电脑定时开关等,一定应该有监控录像,为何不及时公布?(几天后若公布不排除做手脚的嫌疑)
四、警方公布的动机是“因采石生产与附近村民、相关单位产生矛盾”,但爆炸地点除了韦银勇所属的大埔镇政府之外,还包括商贸、柳城监狱、寨隆镇寨隆街、世纪联华、柳城汽车站、柳城县中医院、畜牧局宿舍、农贸市场鱼行、洛崖石狗头洞、计生局宿舍、疾控中心、百姓超市等,遍布柳城县范围和一处柳州市区,如此没有明确打击目标、“丧心病狂”,又岂是所谓的矛盾可以解释?况且矛盾产生在2013年,为何时隔两年后实施报复?
五、为何在9月30日晚警方披露韦银勇是疑凶后,有关韦银勇的消息很快被屏蔽?包括其出境情况。既然是嫌犯,公诸于众又有何妨?难道警方也发现自己无法自圆其说?
六、为何韦银勇的亲人否认警方的指控?韦银勇的家人称其车子案发当日借给了别人,警方如何解释?另有知情人称,如果是韦银勇实施爆炸,按照广西壮族的民族特点,全村的宗族、村民都会对其家人进行报复,但现在恰恰相反,这至少表明其族人、同村之人都不认为其是作案者。
七、媒体为何被噤声?为何只能用官媒的通稿?难不成怕记者挖掘出更多背后的猫腻?
无疑,当地警方在没有就上述疑点、漏洞给出更多的解释的情况下,就匆匆结案,很可能是源于来自上级的命令,而真正目的就是掩盖制造爆炸的真凶。如果这爆炸的真凶与天津大爆炸乃至以往其他的暴恐活动有关联,柳州警方的匆忙结案就不难明白了。不过,真相总有大白天下之时的。
文章来源:《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