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原国家一级检察官 加入诉江大潮

【新唐人2015年10月01日讯】从今年5月底到9月30号,海内外已经有超过18万5千多人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法院控告前党魁江泽民。他们中有许多是社会主流精英人士。原辽宁大连的国家一级检察官刘慧君,也是其中的一位。我们一起看看她的“诉江”故事。

2000年2月9号,时逢过年,一位名叫刘慧君的国家一级检察官,带着自己撰写的《关于法轮功问题的调查报告》,领着女儿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

当时的刘慧君,有着25年的党龄,32年的工龄。1989年以来,她曾多次被评为大连市检察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接待员和优秀国家公务员,是单位的骨干。她在这份报告中,介绍了自己作为一名检察官,从94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的经历。

然而,这份报告,却成了警察非法抓捕刘慧君母女的理由。

当晚,她们从被拉到大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被非法拘禁三天。

刘慧君:“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大法是人间正道,谁都不能否认,加上这么多年来我自己干的是法律监督,所以毫无畏惧,面对天都像要塌下来的黑恶打压,我以自己是一个检察官的修炼经历写成这个报告,自下而上的层层讲真相。”

在长达5个小时的审问中,刘慧君讲了大法的美好和修炼后身心的巨变,并向参与讯问的“610”人员和警察强调,自己干了十六、七年的调查研究、法律宣传、批捕起诉、经济犯罪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作为检察监督工作者,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既没有违法,更不是犯罪。

然而,三天后,刘慧君还是被区检察院党组停职,并关进“洗脑班”。“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日子里”,刘慧君说,“洗个热水澡都是奢望”。

自那时起,她先后被非法绑架、拘传、传讯6次﹔两次非法拘禁和两次刑事拘留﹔此外还被强制劳动教养三年,最后实际执行265天。

其中,刘慧君在2002年7月,被关进了辽宁马三家教养院,在这里,曾发生过18名法轮功女学员被扒光衣服,投进男牢里的恶性事件。

而刘慧君因为有毒气体的长期熏染、超体力农活,和长期的营养不良,原本受到伤害的右眼,在03年3月视网膜开始脱落,随时有失明危险。为了推卸责任,马三家教养院同意她回大连手术治疗,但解教手续压到第二年才给办理。虽然刘慧君的右眼在手术后得以保全,但视物模糊已无法逆转。

刘慧君:“这些年来,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被限制人身自由、被人身攻击、被解除职务、被降三级工资、被提前5年退休﹔在强制劳动教养期间,我的眼睛和手脚关节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而刘慧君学习成绩优异的女儿郑月,也因为和母亲有着同样的信仰,多年来处处受到当局对她的骚扰。警察甚至对她说:“我们随时都可以把你抓起来”。无奈,郑月只好前往美国。

2008年12月,刘慧君利用到美国参加女儿硕士毕业典礼的机会,才得以真正获得自由。

刘慧君:“我自己作为一个从旧体制中走出来的大法修炼者,我要向所有我认识和不认识的公检法系统和体制内的朋友们紧急呼吁:紧急行动起来,自觉站到广大民众和正义一边,利用你们手中的权力,维护司法公正,抵制一切危害司法公正的指示、命令,对此,你们责无旁贷。

刘慧君多次提到,李洪志师父说过“生命是平等的”,每一个生命都值得珍惜。她希望那些曾经参与和目前还在持续参与迫害的人员,摆脱江泽民集团的桎梏,选择赎罪,回头是岸。

采访/常春 编辑/李明飞 后制/舒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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