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9月30日讯】据明慧网报导,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六十六人向中国最高检察机构控告江泽民,敦促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诉,经过十六年的残酷迫害,他们希望公检法司人员和更多的民众看清江氏掀起的这场血腥迫害,了解法轮大法好。
据明慧网部分统计,从五月底到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逾十八万四千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交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的控告江泽民的诉讼状副本。其中有逾十万得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签收或邮局妥投回复,这其中,包括六十六位九台区法轮功学员的控告状。
一、吕桂侠被关押合计八年多 父母在被迫害中离世
九台区四十二岁的吕桂侠在她的控告书中说:“在这十六年里,我被多次迫害,非法拘留一次,劳教一次一年,非法关押看守所二次,判刑二次共七年半,流离失所近二年。”
一九九八年二月,吕桂侠看到父母因修炼法轮功身体都好了,也开始修炼大法。炼功前,父母身体不好,父亲吕永长患有肝炎、胆囊炎、气管炎;母亲宋秀芹腹部有一个碗口大的硬包,不能碰也不能干活,因家里穷没钱看病,父母亲炼功后,不长时间身体都好了。原来吕桂侠身体也不好,经常发烧、感冒、头晕,家里欠了很多外债。通过学法看书,不但祛病健身,还教人向善,做好人,做更好的人。父亲说:“这是最高德大法了”从此再也不用吃药了,一家人享受着天伦之乐。
在控告书中,吕桂侠陈述了她和她的父母、哥哥被中共迫害的事实:
二零零零年元旦,我出于对大法师父的感恩和了解,走上了去北京为大法、大法师父申冤的路,被非法拘留十天,后被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不通知家属。到劳教所后,对我强行洗脑,并逼我放弃修炼。后来我又被迁到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因为我不放弃大法,劳教所的狱警对我进行罚站,我被罚站五天五夜,腿肿的很粗,而且裂口子直淌血,被他们折磨的脑袋木木的经常想不起什么来。
二零零四年六月,我们一家人在长春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送到九台看守所,父亲的身体由于惊吓和打骂,不能吃东西,人瘦得不行,后来,还送公安医院迫害。在公安医院,我父亲被隔离(因父亲手和脸都黄了,他们怕传染)。饭也吃不饱,还不让家人见。他们不顾我父亲身体的状况,非法判刑一年,后来实在不行了,他们怕担责任,通知我姐办保外就医,我父亲回家两个月后含冤离世。
我、我母亲、父亲及哥哥被非法判刑,我和母亲分别被非法判刑四年,母亲执行三年零六个月,哥哥被非法判刑五年,父亲被非法判刑一年。我不服并提出上诉,但上诉被驳回,只告诉维持原判,也未开庭,就把我和我母亲送长春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哥哥被送四平监狱迫害,到监狱后,就把我和母亲分开,也不让我与母亲见面,知道母亲要回家,我才在楼下看到她被单独放在一个房间,有两个刑事犯看着母亲,每天给我母亲放污蔑大法的东西,给我母亲洗脑,直到我母亲回家。
在监狱里,狱警指使犯人看着我,每天坐小板凳,由于监狱狱警的折磨迫害,我身体常常低烧,检查出患了肺结核,狱警和看着我的犯人怕被传染,就把我送进监狱医院隔离,在医院被隔离一年多,每次吃完医院给的不明药物,我都特别难受,就在我快回家时,监狱狱警又把我押回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教育监区,逼我听诋毁法轮功的谎言邪说,直至出监。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我被非法关押到德惠看守所迫害,德惠看守所得知我得过肺结核怕传染不敢收,公安局就把我拉到德惠医院,串通好医生开了一个假诊断书,又把我送到德惠看守所,德惠看守所看到假诊断书就不再拒收,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一个多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长春黑嘴子监狱期间,每天坐小板凳,由于监狱里对我的迫害折磨身体以前的病都犯了,我再次被送到监狱医院检查,查出心脏病、子宫肌瘤,营养不良,子宫肌瘤已经长得很大了,我每天拖着有病的身体,还要每天坐十五个小时的硬板凳,身体越来越虚弱。母亲知道后非常担心,不久就病倒了,而后就过世了,母亲过世时,姐姐找到监狱长要求我与母亲见最后一面,监狱长不让见。
二、善良妇女姜秀玉被非法劳教四次
九台市五十岁的姜秀玉,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人,时间不长,便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在这十六的迫害中,九台公安局、国保大队、六一零、庆阳派出所(后来归苇子沟)经常上她家骚扰、恐吓,抄家,还叫不明真相的人监视她和家人的行踪。姜秀玉曾经被绑架五次、非法劳教四次,非法拘留五次,多次抄家,勒索钱财。在她的控告书中,姜秀玉讲述了其遭受迫害的经历:
二零零零年一月。我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后,非法押送饮马河劳教所,被扒光衣服趴在地上,用电棍电全身,电的直蹦,电的眼泪直流,头象用棒子打的一样痛。我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遭野蛮灌食,这次被非法劳教一年,超期关押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七月,我去北京被绑架强行照相,他们叫我坐在地上腿双盘,用脚踩我的脚和腿,他们还用电棍电我的手,用脚踩着我的后背,用两根电棍电我的脖子两侧,非法关押二天,后被押送到九台公安局,后押送到九台看守所,一进看守所,被犯人用拳头猛打我的喉部,疼得我半天缓不过来,被非法关押十五天,然后被押送到饮马河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在教育队放“天安门自焚”录像时,我说是假的,被教导员高科用电棍电击我的脖子等。因我不放弃大法修炼,加期到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放回家。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我正在家种地,九台国保大队、六一零的几个人到我家骗我妈妈说:“找你女儿干活。”老妈信以为真,告诉他们我在地里干活呢,他们到地里把我绑架到车上,又到我家里乱翻一气,抢走大法书一本,非法拘留我十五天,送饮马河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劳教期间被奴役劳动,做水泥空心砖,三十六斤重。
二零一零年我在家种地期间,九台国保大队六个人到我家中,强行把我戴上手铐,绑架到九台公安局,坐铁椅子,把我押送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后押送饮马河劳教所非法劳教,两个月后,又转押到奋进劳教所关押,这次非法劳教二年加期十五天,不让家里炼功人接见,父亲在痛苦中去世,儿子幼小的心灵和精神受很大的伤害。
三、少年开始遭迫害 曾被迫害满身长疥疮
九台市三十二岁的孙肖雨在控告书中,讲述了自己从十六岁开始遭绑架迫害的经历: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我被戴上手铐,押上警车。七点多,我又被戴上警车押往营城分局,这时他们还给我头上套上了黑色塑料袋,我喘不过气,几乎吐出来。我说难受、想吐,他们也不理我。派出所和分局路很近,到了分局这次没让我跪下,而是把我的手和脚分别四个手铐铐在上下铺的铁管子上,我成“大”字形,警察继续打我嘴巴子,逼问我家大法书的来源。在这期间因为停电,整个楼全黑,好几个警察用那种强光电筒烤着我的脸和眼睛,我感到头昏目眩。
第二天的早上八点,我被警察继续头戴塑料袋,押往九台拘留所。他们把我的两手交叉(夹)在背后铐着;一是从腰到背,二是从脖子到背,把两手用铐子铐上,按住后背,反方向拉手铐,当时感觉手臂都快断了,这样,被折磨大约二十分钟。
二十四日星期四下午,我被送到九台看守所,关进小号。在看守所的条件差,我身上大约长满了疥疮,五月二十四日到八月二十三日,九十天。八月二十三日,外面叫我名字,大家都说我被放了,可是只是去了另一座铁笼中罢了,就这样,我又被没有任何手续(法律程序)的送进饮马河劳教所,教期二年,直到二零零三年十月二日才被放出来。
十六岁,未满成年,就这样毁了我的童年,毁了我的一生,至今没有安身之处。
四、六十四岁的王淑芹先后四次被非法关押
王淑芹,六十四岁,一九九九年五月开始修炼大法,通过修炼,按着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两个月后,无病一身轻。王淑芹在她的控告书中,讲述她先后四次被非法关押的经历:
第一次在二零零零年七月份,由吉林省驻京办事处押送回长春,然后由九台团结派出所警察接回来送进拘留所迫害十五天,在里面不把我们当人看吃的是发霉的窝头,菜汤里没有一点油,回来后还交二百元伙食费。
第二次,在二零零零年末二零零一年过年前腊月二十五,团结派出所警察老付在植物油厂门前把我绑架到南山军区教导队洗脑班迫害,那时我儿子还小,由于担惊受怕,儿子得了急性阑尾炎,多亏我家亲属发现早,送到医院及时治疗,我儿子才保住生命。
第三次,二零零二年三月份,我去医院看望我嫂子,在回家的路上被绑架,警察到我家乱翻,搜走炼功带和大法书籍,又一次把我送到拘留所迫害十五天,还被迫交了三百多元伙食费。
第四次,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我正在家学习《转法轮》,团结派出所来了三个人闯进我家,不由分说,把我绑架派出所,在我家搜走大量大法书籍,又一次送我到拘留所迫害十三天后,送我到长春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关押到七大队三小队,姓王的女警察做“转化”迫害时,大打出手,打嘴巴、打耳光,过一段时间,又把我分到一小队。有一次考试(污蔑大法和师父),我交了白卷,狱警把我叫到管教室迫害我,用尽酷刑打耳光、电棍电长达两个多小时,两眼冒金光、休克,经医生检查血压高达二百多。
五、贾升林修大法 胸膜炎自愈 遭中共非法劳教两年
九台市四十二岁的贾升林在他的控告书中讲述了他的故事: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学炼法轮功以后,我的胸膜炎再也没有打过针,也没有去想,不知不觉胸膜炎好了,我的腰痛病也好了。更可喜的结婚好几年也没有孩子,在一九九九年,有了孩子。法轮大法使我身心都获得了很大的益处。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单位开始强制“转化”,暴力殴打,主要攻击我的头部,脚踹肚子,胶皮棒抽打后背,“开飞机”等进行折磨。单位在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把我开除。二零零零年,在兴隆山洗脑班,犹大进行洗脑,轮番攻击。
二零零零年,绿园区刑警队把我们几位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当时,就有二位法轮功学员失去了生命。恶警暴力、酷刑、刑讯逼供,用皮带抽打我的头部和后背,导致后背出血,内衣全粘在身上,头部全是血,脑袋肿的很大,打变形了,用脚磕大腿,使两条大腿全部磕青,导致半个多月不敢行走。恶警将我的胳膊使劲往上扭,脱了臼,好长时间才好。恶警还强迫我坐了二天二夜的老虎凳,双脚加上铁砖,不让睡觉,一睡着就进行殴打,后来我被送进劳教所进行迫害。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在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恶警指使犯人对我殴打,不让睡觉、一迷糊就进行殴打、“开飞机”、强制坐板、做的屁股都烂了,而且还不许动,动一动就殴打我,穿的裤子都粘到屁股上了。白天进行不间断的洗脑,谩骂、殴打是家常便饭,强迫进行劳动,而且还给法轮功学员强制验血,每个人都遭到了二、三次的验血,那时还不知道恶党进行活摘人体器官,在那里法轮功人员根本就没有一点的人权。对精神上和肉体上进行迫害,犯人如果虐杀或残暴殴打法轮功修炼者,还可以获得减期,相反法轮功人员却是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