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了好几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通称为《国企改革方案》)出台,评论如潮水般涌动,有说此方案的目的是要将国企做大做强,也有人说政府要通过市场化推进私有化。同一个方案,居然引起两极猜想,原因在于这个方案有极强的习氏色彩:意欲融合毛泽东、邓小平两人的治国特点,左右逢源,因此出现了许多互相矛盾的表述。
《方案》的几个关键点
《国企改革方案》全文10141字,共分8章30条,开宗明义就肯定:“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这一精神始终贯彻于《方案》之中。以下是几个不能忽视的重点:
一、《方案》的亮点是混合所有制。评论者说公道私的分歧,就在于他们对“混合”的解读不同。有人(包括外国专家)看到混合二字,就以为鼓励私有化。但《方案》的原话是:“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方案》制订者犹恐人不能充分理解,在第二条“基本原则”中加以特别阐述:“公有制占主导地位。仍是基本经济制度,是巩固与发展的重点,非公有制经济处于从属地位”,“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
因此,所谓“混合所有制”,就是私企可以拿钱购买国企股份,成为股东。但股权配置比例是以国有资本为大头,私企只能处于从属地位,没有决策权与话事权。为了避免社会各界误解,《方案》发表之后,新华社发表《须旗帜鲜明反对私有化》,以正视听。
二、既要培养国企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又要加强党的领导。《方案》共有14处提到市场化,仿佛奉市场化为主旋律。但第二十四条却声称:“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党领导一切”是毛泽东时代的政治经济生命线,“市场化”是邓小平执政以来国企改革的主旋律。赵紫阳当总书记期间,千辛万苦推出了政企分开,希望结束党管企业的弊政,本来还打算在成功的基础上推广党政分开,所有这些努力在1989年六四事件之后都付诸东流。
中共统治60多年的经验表明,在党的控制下,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党的扶持做大,但决无可能做强。因为企业做强,是指企业通过提升经营能力与管理水平,投入产出合理均衡,通过市场竞争而非垄断取得市场份额,这恰好是中国的国有企业无法做到的。
三、“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民营企业将会成为国企改革光顾的主要目标。《方案》第十八条称:“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也就是说,发展前景不好的民营企业大可放心,国企不会光顾你。但如果效益佳、市场前景好,国企将不请自来,主动上门收购部分股权或壳资源。躲是躲不掉的。
中国当局为何坚持将国企做大做强?
一个政府考虑扶持什么企业,往往体现其利益考量的重点。民主国家对企业的考量一般是就业优先。比如中国双汇收购了美国最大的肉联企业史密斯菲尔德。雇员共计4.8万人,其中新增约1300人,当地居民与政府都很欢迎,并不在意资本所有者是中国人。
中国的私企为中国人提供的就业机会早就超过国企。据官方数据,2007年,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中,国企占9.2%,私企占44.4%;2011年1月,全国工商联发布报告指出,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吸纳了城镇就业的70%以上和新增就业的90%;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个体和私营企业新增就业人员约占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口的90%。
如今随着外资撤退,农民工大量返乡,逾半大学毕业生被迫在家啃老。按道理,政府应当鼓励发展私企,将提高就业率作为主要考量。为何当局却要将吸纳就业较少的国企“做大做强”,采取国进民退的“改革“策略?这是基于两点考量:
一、随着经济下行,中国政府面临极大财政困难。据官方数据,从公共财政贡献看,目前在中国企业户数、资产、主营收入占比中,私企已占大头,国企皆处于劣势,但在向国家缴纳的税金占比中,2012年私企仅为13.0%,国企高达70.3%。在原有的税源日趋枯竭的情况下,国企是公共财政支柱这一条理由就足以让政府倾力扶持。至于国企是否提高就业率,已经不在政府优先考虑之列,李克强总理已经为数亿待业者指出一条“自主创业”的明路。
二、《方案》中,整体上市才是最终目的。国企目前负债率很高,2015年7月末中国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5.12%,其债务来源单一,主要是国有银行。这种银企关系,注定国企如果好不了,国有银行也会被拖垮。过去20多年以来,国企脱困的主要办法就是前总理朱镕基想出的高招,让国企上市圈钱。但今年这一高招居然失灵,国家队在政府强迫其参与救市之后几乎全数套牢。于是《国企改革方案》只得另出新招:让国企改革,与民企实现混合所有制后,“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因为资产重组之后,企业可以用新名目到股市上IPO(首次公开募股)。
民企想与国企混合吗?
混合所有制的提法,早在2014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与《关于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时,就为社会熟悉。但民企对此毫无热情。我在《国企改革:官方民企各有盘算》中,已经介绍过民企普遍视“混合所有制”为陷阱,认为如果混合,民企又拿不到控股权,进去后很可能被“招安”,最坏的可能是被“关门打狗”。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对新浪表示,“如果要混合,一定是民营企业控股,或者至少我要相对控股”, “如果国企控股,不等于我拿钱帮国企吗?那我不是有毛病吗?不能干这个事。” 《混合所有制:民企参股国企的六大风险》一文,集中介绍了几位民营企业家对混合所有制的看法,其中提到的主要风险有:国资负责人不需要对资产负责;国有资产流失将是条高压线,会用来对付民企股东;国有股东比民企股东要强势得多,很难合作;如此等等,总之,就是民企不能与国企合作,合作就等于钻进圈套。
民企不想“混合”的态度是明显的,但政府想“混合”的意愿是强烈的。中国的民营企业家都是饱经风雨,见政府摆开混合架势,早就开始大量“海外投资”,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今年8月以来北京加强外汇管制,与其说是针对那些小额外汇的拥有者,不如说是针对那些想转移资产的富商,“做空中国”如今成了一大新兴罪名。
为了让民企放心,不将政府看作“狼外婆”,《方案》第十六条称,“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真正的问题是,中国政府从来就视法律规则为束缚民众之物,这种“保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的改制,民营企业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以后的“改制”,就看被国企看中的民企有没有不当“小红帽”的能耐了。
文章来源:《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