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9月17日讯】(新唐人记者钟离述综合报导)9月17日,陆媒盘点十八大后中纪委书记王岐山麾下反腐人员,谈到王岐山用人有四个特点,哪些人王岐山不用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之一。
9月16日,中纪委又新增了2名官员。中共外交部部长原助理刘建超调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共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原司长王鸿津调任中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新京报》旗下微信公众号“政事儿”总结称,王岐山任中纪委书记以来,在人事布局方面有四大用人特点,其中最后一条是“不容灯下黑”。
2014年5月,时任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被查,当时的第四室负责联系金融口等单位;更早前其曾任职内设机构改革前的第五室主任和第二室主任。
查处魏健不到10天后,中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10天内两名中纪委厅局级官员落马,被视为中纪委清理门户之举。观察发现,中纪委从2013年起就一直在“清理门户”,到2014年9月份,中纪委统计有41名“自己人”被查。
另外,中纪委的官员被调离纪检岗位的,也被认为是一种“清理”,比如:2014年11月调到北京军区担任政治部副主任的刘滨,本是原中纪委常委、军纪委副书记、总政纪检部长,因其被认为是中共前军委副主席徐才厚的“铁杆”而调离;另外,中共十八大后担任了中纪委副书记的王伟,仅仅半年就在2013年5月被免去中纪委职务,调到三峡办当副主任,有海外媒体披露,王伟“在主责调查薄熙来案期间,涉嫌违反规定及泄漏机密。”
2015年1月召开的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王岐山通报:将对纪检队伍自身“灯下黑”继续加强防范。
2月1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文章《强化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罗列被查处的纪检监察官员有5类:欺瞒组织者有之,利益输送者有之,跑风泄密者有之,拉关系抹案子者有之,以案谋私者有之。有分析认为,这5类是王岐山不能容忍的纪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