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9月02日讯】(新唐人记者东方靖报导)8月29日,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特赦令,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其中颇为引人注目的是,贪污受贿犯罪不予特赦。澎湃新闻为此还特意撰文:“为什么古代赦免制度往往不赦贪官”,到过往历史中去寻找理论根据。
外界注意到,此次习近平在大阅兵前夕,再次声明强调对贪官不予特赦,无疑是对此前外界传言已久的江派“贪官特赦论”的公开回击,江派大老虎们估计是坐卧不安了。
澎湃文章称,唐代汲取隋朝速亡的教训,在立国之初,简法轻刑,贞观四年天下死囚仅有二十九人。但《贞观政要•政体》中载唐太宗“深恶官吏贪浊”,对此类犯罪绝不姑息,常将官员贪腐与十恶之罪并列为不赦。“有枉法受财者,必无赦免。”
宋太祖赵匡胤以忠厚传国,甚至若干史料称其立有“不杀士大夫”的祖训。但对贪官,他却坚持严厉打击,认为“官吏受赃者不原”。
文章最后认为,历来底层民众对贪官污吏这类违反规则的既得利益者甚为痛恨,如果这些人进入赦免之列,不仅不会缓解社会对立情绪,反而会激起更严重的社会不满。
外界注意到,当然,澎湃网撰文的目的是借古喻今,意有所指。此前有媒体报导,中共当局反腐“打虎”,遭到江泽民集团的激烈顽抗。
在2013年下半年,港媒相继报导称,江派政治局常委张德江及张高丽联署提出“特赦”高官在经济领域、配偶子女定居境外等议案。
其根据是:腐败违纪、违法的情况远比所想像、所掌握的要严峻、复杂、恶化;中共党内外对反腐败工作及进展普遍产生畏难、悲观情绪。
去年7月21日,亲建制派媒体《香港商报》发表文章称“官不聊生”,要“特赦贪官”,“在贪官一抓一长串、腐败比比皆是的情况下,为稳定计,适时适当考虑特赦划断,应该提上决策日程了”。此文随后迅速被大公报等左派报纸转载。
此前,在江泽民心腹、前军委副主席徐才厚以及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公布落马前后,江派再次抛出“特赦贪官”论。
港媒《动向》去年曾经报导称,2014年5月27日到30日,中共中央先后召开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和政治局扩大会议。报导称,习近平、王岐山等在三次会议上都反对特赦、宽兔中共贪官。习近平在三次会议上都强调,如果对贪官搞特赦、宽免,对中共会造成的风险。
此后,王岐山多次会上表示,不能搞特赦、搞宽免,否则整个社会会震荡、会大乱,甚至会有崩溃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