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左也是人,也是活人,因此,它们不会在原地停滞,也会驰而不息、与时俱进地为文革辩护、为四人帮张目。
昨天读到一篇毛左文章——《前副总理陈永贵晚年吐真言:谈华国锋江青胡耀邦等人》,在这篇文章里,江青成了作风建设的优秀代表。文中借陈永贵的口说道:“她由于长期在毛主席身边,同样有着许多在今天看来都应该是很难得的好传统和好的作风。比如,她从不接受任何人的礼品,我从大寨回来给她捎带点特产,她从来都是付钱的。”
毛左当然不会告诉人们,在那个高级干部吃喝玩乐衣食住行都有特供的年代,江青这样级别的干部还需要接受别人的礼品?还瞧得上农村的土特产?毛左更不会告诉人们,江青不收礼,只收文物。
1974年,江青听说前些年陕西发现的“皇后之玺”是吕雉之物,连忙追问玉玺下落,得知吕后玉玺收藏在陕西省博物馆时,立即打了一个电话。接下来,陕西省博物馆派专人将玉玺送给了江青。如果江青后来不出事,这个“皇后之玺”会归还陕西省博物馆吗?吕雉的“皇后之玺”会不会成为江青后人的“传家之宝”?
北京市文物管理处保存了大量文物和工艺品。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因此成为这个单位的常客,每去一次,总要“买”走大量文物,江青有时也派人去按需索购。打倒四人帮后,北京市文物管理处公布了江青的购货清单:总计购物94次,购买金表、玉器、瓷器、砚台、图章、笔墨、书画等1087件;购买各种图书4600多册。其中许多都是价值昂贵的国家级珍品。
既然是买,当然要付钱,购买那么多珍稀文物,江青全部照数付了款,有发票为证,总计付了20.64元。不要看走眼,中间确实有个小数点!怎么个付法?明代吴天章所造墨一锭,付款2分;象牙杆儿狼毫笔一枝,付款1分,诸如此类。对这样的文物交易,当年北京市文物管理处控诉道:“这种买卖的记录,翻遍古今中外的账本,无论如何是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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