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25日讯】加州实施禁止食用和贩卖鱼翅的法案已有两年多了。两年间华裔团体不断上诉,指出这一法令是针对华人饮食习惯的歧视,并且与美国联邦法律存在冲突。虽然上诉屡次被驳回,但他们表示为了华人权益,会将诉讼进行到底。
8月22日,反对加州禁止鱼翅法案的原告——“华埠街坊会”和“美亚正义联盟”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他们将通过律师向联邦第九巡回法庭上诉,要求全体11名法官重新审理此案。
美亚正义联盟会长周晓滨:“我们觉得这个案子就是假以时日,半年、两年、三年、五年,最终一定会被推翻。”
就在上个月联邦第九巡回法庭法官以2票赞成、1票反对驳回了他们的上诉。曾经成功代理反对禁止鹅肝酱案件的律师特南鲍姆(Michael Tenenbaum)5个月前开始接手鱼翅案。
加州鱼翅案代理律师Michael Tenenbaum:“这条法律不可想像的是,一边禁止食用鱼翅,一边又允许餐馆提供食客鲨鱼肉。荒唐的显示出这条法律是针对华裔社区的。”
美亚正义联盟会长周晓滨:“仅仅鱼翅要被丢掉的话,这是对华人的一个侮辱!”
特南鲍姆表示鱼翅与肝酱案件有很大相似之处,而后者最后在第四次上诉才获得该法律违宪的判决。
加州鱼翅案代理律师Michael Tenenbaum:“ 我们的上诉是非常直接的,而且更容易展示的是:加州州法与联邦法律相冲突。”
加州的禁鱼翅法案(AB 376)201年正式生效。该法律规定,任何人在加州不得持有、贩卖和出售鲨鱼鱼翅。周晓滨表示禁鱼翅法案成为法律后,加州鲨鱼的捕捞量仍然保持在每年100吨左右,并没有禁止鲨鱼相关商品的买卖。
美亚正义联盟会长周晓滨:“对方很多宣传说,你们这是一个很大的经济利益。说实在的我们美亚正义联盟的成员都不是做鱼翅生意的。”“这个是一个平权的问题。”
新唐人记者周智明、林骁然旧金山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