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19日讯】据明慧网报导,王玉柱,男,四十九岁,宁夏银川电气工程师,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他的控告书已被“两高”签收。
王玉柱在他的《刑事控告书》中说:一九九五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听到了法轮功,心中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就想买本法轮功的书了解一下,一九九六年六月我去北京出差,在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买了一本《转法轮》书,我在返回银川的火车上就看完了一遍《转法轮》,很快被书中气功修炼的法理所折服,这是以前所学的几种气功根本就讲不出来的,解开了我心中的许多疑团,当下下定决心我要学法轮功,七月中旬我参加了在银川市城区供电局会议室举行的银川市第五期法轮功学习班,从此正式开始修炼法轮功。
修炼法轮功以后,我明白了做人要以真善忍宇宙特性做一个好人,做了坏事要损德,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我退还了几年来借出差和工作之便占单位的便宜,折合人民币一千五百元给原单位银川电力修造厂财务科,在利益上也不去争了,工作兢兢业业,改掉了我以前工作懒散、不负责的坏习惯,由于工作出色,一九九七年由我主导的《PT二次回路补偿器》新产品项目荣获宁夏电力局一九九七年度科技进步二等奖,我学法后心胸变得宽阔,能理解别人,能忍耐,与家人和同事的关系变得更加和睦、友善。身体也变得强壮起来,冬天穿着挺单的衣服也不冷,脸色红润,对名利也看淡了,闲话也少了,道德标准有了较大的提升。
在《刑事控告书》中,王玉柱陈述他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下面是部分内容:
二零零零年三月六日下午二点多钟,我去北京上访,准备去天安门广场打法轮功炼功条幅(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巡逻的武警盘问住,随后,我被绑架到了天安门广场公安分局法轮功科,几个警察逼问我的姓名和省份,我不说,他们就给我扎背铐(一个胳膊从肩上反背过来和另一个胳膊用手铐铐起来)持续了几十分钟,我的手腕剧烈疼痛,直到说出姓名和省份才给我放开来。
二零零一年六月中旬,我被非法关押在银川监狱四中队期间,我给锅炉房的一个犯人看了几张法轮功资料,被警察发现,我被关进了银川监狱禁闭室,银川监狱狱政科的两个警察逼问我资料是哪来的?都给谁看了?我不说,一个高个子警察冲过来照我肚子猛踹一脚,我被撞到门板上,紧接着他拿出电警棍电击我的脸和脖子,由于电警棍电力不足,他才放弃了对我施暴。
二零零九年三月中旬,我被宁夏平罗县公安局政保大队的五个警察,带到了大武口市一座宾馆的后院住宅,为了逼迫我说出我在平罗监狱关押期间被搜查出来的电子书和《转法轮》手抄本等物的来路,我被反铐着,一夜没让阁眼,一旦困了就有警察推醒我,直到说出实情才解除。这几名警察中领导者是平罗县公安局政保大队的大队长和惠农县政保大队的大队长张恩蕊。
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对我实施了以下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我因去北京上访被银川市新城公安分局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有一天晚上我在监室里炼功,被值班警察看见,第二天早晨接班警察就给我铐了背铐和二十斤重的脚镣,脚镣戴了一个月,我的脚脖子被磨出了厚厚的老茧,背铐被铐了近六十天,在这期间生活几乎不能自理,需要其他人帮助,我曾绝食绝水六天半抗议银川看守所对我人身自由的迫害,被四~五名犯罪嫌疑人摁在地上强行灌食,我被迫放弃绝食。
二零零零年四月底的一天,我被银川看守所的警察扎着背铐、脚镣拉着上看守所广场进行批斗,借口是我在监室内炼法轮功违犯了监规。
二零零一年七月下旬,银川监狱为了响应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把我送到了银川监狱河东监区(砖场),意图通过超负荷的体力劳动和体罚折磨,逼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河东监区的教导员李永欣,是河东监区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二中队的指导员岳怀宁是二中队迫害法轮功的凶手。
我被要求每天出窑五千五百块多孔砖,完不成任务,就要遭受顶墙、弓腰、罚站、电击、殴打、扎绳子、吊铐等酷刑。从二零零一年七月底,到九月上旬,我几乎天天晚上被拉去顶墙,时间一小时到三个多小时不等。
顶墙时脚要离墙一米多远,弓着腰,头顶着墙,身体的重量大部分压在头顶,头顶剧烈疼痛,时间长了,头顶的头皮由于肿胀充血而变厚,头发变得稀疏,如果顶墙的姿势不规范,看管的犯人就拳打脚踢;
二零零一年八月份,李永欣指使着岳怀宁以我完不成任务为由,对我多次扎绳子,扎绳子时,用十毫米粗的细麻绳有时沾上水,由两个膀大腰圆的警察用膝盖狠劲的往上顶被反剪的双臂,由于力量很大,绳子深入皮肉里,仅四十多分钟,双臂由剧痛到麻到冰凉最后失去知觉。松开绳子后,得一小时以上双臂才能完全恢复知觉;
岳怀宁和二中队的警察曾两次给我扎着绳子“开批斗会”,在犯人面前受辱。有一次李永欣亲自上阵,伙同另一名警察对我施以“三紧绳”,就是在第一次扎绳子双臂失去知觉后,把绳子松开,待双臂恢复知觉后,再扎紧,如此两次,这是扎绳子刑罚中最狠的,松开绳子后双臂马上就肿了,整个刑罚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二零零一年八月的一天,天气非常炎热,地面温度有四十多度,李永欣和岳怀宁两个人把我带到了砖窑窑顶,找了一根木质电线杆,把我反背吊铐了起来,就是将两臂反剪戴上手铐,用长绳子从电线杆高处的卡子内穿出来,绳子的一头系上手铐,然后使劲拉绳子的另一头,反剪的双臂被绳子高高拉起直至后脚跟离地再把绳子拴在电线杆上。持续了大概四十多分钟,双臂由剧痛到麻到冰凉最后失去知觉,岳怀宁才把我放下来。
二零零二年四月份,我被非法关押在银川监狱机修中队期间,我在监室炼功,被包夹我的六名犯人报告给值班警察,第二天我被关押进了银川监狱禁闭室,被扎了背铐、脚镣,被禁闭了七天,七天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我被非法关押在惠农监狱二监区期间,一天晚上我在床上打坐炼功,被杨姓值班犯人看见,我被强行带到了门厅罚站直到第二天天亮,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晚上被要求罚站,从晚上十点到第二天早上七点,白天还要跑操训练队列;二零零三年一月份的一天,惠农监狱二监区的犯人头王义泽在二监区吴姓教导员的默许下,把我叫到了一间监室内,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我说炼,他和另一名犯人一起上来殴打我,打我的脸、打我的胃垂,我很快被打翻在地,王义泽用脚踩踏我身体,用恶语侮辱我,我的脸被打肿了,之后仍被要求罚站直到第二天天亮。
二零零九年四月上旬,我被非法关押在银川监狱严管监区,为了逼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银川监狱严管监区的警察贺飞、陆伟、赵丽、段明亮对我实施了强制转化,安排了田佳玉、张林等六名犯人包夹我,三班倒,每班两个人,我被要求坐在一个十釐米高的塑料凳上,两手放在膝盖上,由以上的几名警察轮番的对我进行诬蔑法轮功的洗脑教育,不停的问话,不让大脑有片刻的休息,从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十一点多,除中午和晚上吃饭几十分钟时间外,我被一直要求坐在小凳上,坐姿如果不符合要求,就会遭到包夹犯人的训斥和纠正,坐的时间一长腰酸、腿疼、屁股疼、仅三天功夫,我的屁股就被坐烂了,自己站立不起来,这样经过了五天煎熬,直到我违心的写了“转化书”才放弃了对我身体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