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12日讯】据明慧网报导,从5月底到8月6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134386名(111597案例)法轮功学员及家人递交给中共最高检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的诉讼状副本。目前山东蓬莱市已有一百七十九余名法轮功学员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寄送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在任国家主席时,利用手中权力,亲自发起、计划并实施的对遵循“真善忍”修炼的法轮功学员的残酷镇压,而且,即使其不在任,仍操控余党持续迫害至今,长达十六年之久。
山东蓬莱市法轮功学员在这场毫无人性的迫害中遭到当地六一零办公室人员、派出所警察、国保人员的抄家、抓捕、拘留、毒打、劳教和判刑,公民信仰自由、公民言论自由权、公民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公民的住宅和财产安全等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均遭到侵犯,以下是部分学员控告书中的部分迫害事实和学员学法修炼后受益的事实。
六十二岁的蔡玉聪女士,共计被非法劳教二次,每次三年,共六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三次,每次一个月,共三个月;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七次,第一次是十五天,第二次是十三天,第三次是一个月,第四次每晚被勒索八十元的住宿费,第五次十五天,第六次十五天,第七次也是十五天,共一百零四天;被非法抄家五次。
她在控告书中写道:二零零五年冬月(阴历十一月),婆婆和丈夫听说我又被非法劳教三年,丈夫开着手扶拖拉机,拉上婆婆到拘留所来看我,带来一些衣服。婆婆一见到我,就双腿跪下,老泪纵横,哭着说:你走了这么长时间,以后谁做饭给我吃呀?我明白老人的意思。婆婆八十多岁了,还高血压,生怕哪一天去世了,再也见不到我了。我双手扶起老人,安慰她说:妈,这三年两年的一晃就过去了,等我回来做饭给你吃。就这样,婆婆和丈夫凄凄惨惨地离开了拘留所。
到了淄博劳教所,我被分到二大队六班。大队长赵文辉,副大队长孙振洪,她们协同队长石伟、宋丽娟等逼我看诬蔑大法的录像,看诬陷大法的书。用那些转化的人和吸毒犯包夹我,使用车轮战。我不转化,就不让我睡觉,不让我上厕所,白天晚上都站着,一站就是三天三夜。腿肿得像水罐子,腿上、脚上的皮一块一块地往下掉。许多大法弟子跟我受同样的罪。不“转化”不让取钱,不让买东西,不许别人借钱、借东西,不许洗澡、洗衣服,不准接见亲人。她们还执行株连九族的办法,你是哪个班的,就利用哪个班的人轮流陪你,不让她们睡觉,让她们恨你,从而误解大法、师父。
六十岁的丛淑华女士,是大辛店中学的一位退休教师,修炼前因办黑板报,造成摔伤(工伤),留下严重的“颅底骨折后遗症”,那时,才二十九岁的丛淑华因此视觉、嗅觉、听觉造成严重损伤,常年的头疼不能睡觉,年纪轻轻的五脏六腑都有毛病。自从学炼法轮功,都不知道睡觉的滋味的她能睡觉了,身上也有劲了,不知不觉中身上各种病也都不治而愈了,世界观也发生了彻底的改变,知道自己如何做好人。真正体验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同时,按“真、善、忍”标准修心性提高层次,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处处为别人着想。
在迫害开始后,丛淑华女士深受其害,她在控告书中写道:我曾被行政拘留三次,被绑架、抄家八次,劫持到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洗脑一次。十六年来,给我及我的家人带来极大的打击,受到很大伤害。我的孩子从烟台技校毕业后,就业难,因为我们一家三口各自的户口页上都打有法轮功监控户标志,孩子至今待业在家。
七十二岁的贾玉和是一九九九年三月份修炼法轮功的,他在控告书中写道:学炼后,我的世界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法轮功叫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儿女、对父母、对别人都好。修炼前,我多种疾病缠身,如:严重失眠、失去记忆、消化不良、身体左部麻木、浑身疼痛等,整天躺在炕上不敢动弹,昼夜不能入睡。人家说度日如年,我真是度日如年啊。得法后,我不知不觉全身的病没有了,无病一身轻,到现在我十几年没吃一粒药,身体健康。我还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处事做人都要做到“真、善、忍”,遇到矛盾向内找,事事都找自己,做事处处为别人好。用法轮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
贾玉和在控告书中写道:在这十多年的残酷迫害中,我五次被非法抓捕。一次次的绑架给我的亲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被以蓬莱公安局六一零警察聂希军为首的警察非法抓到看守所一次、非法关押洗脑班二次、绑架到拘留所二次,我还被迫流离失所一年,被敲诈勒索一万多元人民币。我曾受到蓬莱市小门家镇派出所周姓所长的毒打和六一零警察聂希军的罚站、罚半蹲及毒打。
李宜芳女士在控告书中说:一九九八年七月,通过别人介绍我与老伴幸运的修炼法轮功,我俩相依为命,一起学习法轮功的著作《转法轮》,一起炼功,严格按真善忍去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变得更善良了,做一个世上最好的人,随心性的提高我的身体发生很大的变化,原来的病:大脑缺氧,心脏缺氧,严重的咽炎,颈椎病,腰疼,腿疼全身都是病,吃药也不好使的病全好了,真正体会到无病一身轻。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集团下令非法抓捕法轮功修炼者,在二零零二年,我两次被蓬莱北沟栾口派出所非法抓捕关押,两次被非法抓捕到蓬莱“法制培训中心”马格庄洗脑班强迫洗脑,两次共关押四十五天,失去了人身自由。我老伴程思远,是山东蓬莱北沟聂家村人,经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健康,江泽民集团发起迫害后,经不起一次一次的打击,一次一次的骚扰,在精神紧张担惊受怕后一病不起,与二零零四年不幸去世。如果没有这场迫害,我老伴不会就这么走了。我失去经济来源,给我造成生活困难,家破人亡。
现年七十三岁的张兴周老先生也因为坚持信仰屡遭迫害,他在控告书中写道:在二零零一年,我为大法鸣不平、讨公道,去北京上访,在烟台被抓。在潮水派出所,我同老伴(同修)遭到被强制劳动的迫害达三个月之久。二零零二年,在潮水政府办的洗脑班中被迫害一个多月。 二零零三年皇历腊月二十五,眼看就要过年了,潮水政府、政法委、派出所,一大群人突然闯入我家中,翻箱倒柜,抢走了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并把我与老伴绑架至蓬莱监狱。在监狱里,犯人把我当成出气筒,无缘无故的四、五个人一起上来,把我打的鼻青脸肿。
最严重的是不让吃饭,当饿的时候,他们把一些剩饭强迫我吃,不吃就被强行灌食。在把肠胃撑坏时,也不让上厕所,让我屙在裤子里,之后让我把裤子脱掉,扔到垃圾堆里,再叫我蹲在厕所里给我洗澡。在寒风刺骨的冬天,四、五个人轮番的一点点往我身上浇水,一浇就是三、四个小时,直到他们累了。冬天里,只准穿一条薄薄的单裤,在里边,我差点被迫害致死。从监狱出来后,我被劫持至蓬莱洗脑班迫害三个多月。另外,我曾四次遭蓬莱拘留所拘留迫害,每次都是十五天。
结语
虽然这么多年对蓬莱地区法轮功学员直接迫害的是非法机构“六一零”公检法系统的有关人员,但今天对他们暂不予起诉,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在江泽民的欺骗诱惑下,为了家庭、为了工作,才对大法、对法轮功学员犯罪。希望他们能尽快醒悟,并改过赎罪,为自己和家庭的未来负责。
所有遭到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今天只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我们坚信:所有法轮功学员今天所承受的迫害与镇压终将得到昭雪,元凶江泽民及其帮凶必将受到法律的审判,善恶到头终有报,正义终将在人间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