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11日讯】建三江信仰案二审辩护律师的联合声明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我们是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等人涉嫌破坏法律实施案二审的辩护人。在上周,我们陆续接到你院刑庭魏法官的助理的来电,大致内容为:你院已经决定对此案不公开审理,并要求我们在8月14日之前提交辩护意见,否则视为辩护人没有辩护意见。
我们认为,这个案件起码存在如下问题:1、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对于什么是法轮功、所谓的邪教组织在哪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是不是黑监狱等关键事实,没有查清楚;2、一审程序严重违法,赤裸裸的剥夺被告人的辩护权;3、一审合议庭组成严重违法,在被告人强烈要求的情况下,拒不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的非常清楚,被告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本案中,四名当事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均有重大异议,你院却不开庭审理,意味着你院已经认定他们的异议不可能影响定罪量刑了吗?你院凭什么如此认定?
所以,你院要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25条1款3项、227条将此案发回重审,要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开庭审理。若你院在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维持原判,就是违法。
此致
马卫冯延强
常伯阳董前勇
任全牛王磊
蔺其磊许付桂
201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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