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10日讯】8月10日,中共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被一审宣判,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中共官媒新华网报导,8月10日,中共军事法院对中共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
案件审理期间,中共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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