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全璋律师的当事人,叫王燕欣。最近通过佳木斯市看守所监室的电视里播出的报道,得知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发生的事情,其中提到了我熟悉的律师——王全璋。我觉的媒体播报的内容,和我心目中的王律师,完全不是一回事。
我是法轮功学员,2012年曾因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去打听被绑架后去向不明的霍金平的下落,而被市局国保跟踪绑架。当时唯一的亲人——哥哥王延绥请来了王全璋律师做我的辩护人。王律师的职业操守和为人品格,给我们留下很深的印象。当时他的收费很低,每次从北京到佳木斯办案,在食宿方面,几乎没有任何要求。有一次,因为给他找的宾馆很简陋,我的亲友很过意不去。他一再说:没什么,没什么。在被迫害期间,我曾提出逐级持续控告的要求,无形中,给王律师增加了很多额外的工作量,为此我要给他再追加一些律师费,当得知我的经济状况仍还很窘迫,他回绝了这笔律师费。
2014年3月21日,我在建三江再遭绑架。基于此前对王律师的了解和尊重,在已失去自由的情况下,通过不懈的努力,我终于与王律师取得了联系,请求他再做我的辩护人。王律师对发生在我身上的人权灾难,深表同情。在他工作很忙、压力很大的情况下,还是同意了来为我做“建三江案”的辩护人,而且工作态度极其认真。
电视上报道他“大闹”法庭,对此我非常理解。因为王律师是懂法律的人,在庭审中,针对法庭程序上的种种违法之处,他坚持在庭上不断上报合议庭,但总也得不到纠正。在这样一个不断推进违法程序的情况下,参与庭审辩护,出于无奈,才会情绪激动;看到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作为有操守的他们,在深感失望的挣扎中,才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王律师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心尽力。在庭审中,他认真的审核着每一件物证,认真的倾听着当事人陈述出的每一个细节……他的认真和敬业,令我敬佩。
在“建三江案”第一次庭审中,王律师因为手机忘关了,仅因为他的手机振动了一下,就被建三江农垦法院前进法庭法警以违犯法庭纪律为由,取消了王律师的辩护资格。他们还无理的搜查王律师的物品,将那些物品全部倒出来翻看,王律师被迫站在那里……那一刻,我能清楚的感受得到,王律师的压力有多大……那一幕,我已铭刻于心,永远不会忘记。
因为“建三江案”所有当事人的一审辩护律师均都被以各种“理由”强行剥夺了辩护权,最后,我们四位当事人将要面对一个没有律师到场的非法庭审。王律师在第二次开庭前,赶到佳木斯看守所来会见我的时候,不断的鼓励我,还给我讲了很多法律知识,教我学会怎样依法为自己辩护。在王律师的鼓励下,“建三江案”一审第二次开庭时,即使在没有一位律师能得以进庭的情况下,石孟文、李桂芳、孟繁荔和我都正信十足的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在此,我非常感谢正义律师王全璋。更希望全社会的民众不要被殃视喉舌媒体对律师的抹黑宣传所误导。王燕欣
2015年7月22日
附:情况说明
我在佳木斯看守所的电视里看到“曝光”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报道,其中说王宇、王全璋等律师大闹法庭。但在“建三江案”中看到的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样的。在建三江农垦法院前进法庭的“建三江案”庭审中,他们的工作态度非常认真负责,经常是因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在无奈之下,才会情绪激动。在接触中,他们都是非常理性的人。
看完那些央视报道后,睡梦中,另有新律师来接替王全璋律师,做我的二审辩护人,我很难过,我内心是多么希望王全璋律师、王宇律师能和其他律师一同将“建三江案”做到最后呀!
国家的法律应该是保障律师的人身安全,保证律师能够正常履行律师的工作职责。我听说,北京和各地律师被抓后,到现在也没有给家属任何手续,家属至今也不知道这些律师被关在什么地方,家属聘请律师还遭到恐吓,搜查时也不出具任何手续和扣押物品清单……发生在律师身上的这一切,与法轮功修炼者这十六年来所遭受的迫害,是一样的。央视的焦点访谈,当年对法轮功的抹黑,如“天安门自焚”伪案,与今天对律师的报道如出一辙。
“建三江案”二审法院——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刑庭已电话通知我的亲友,要求另行聘请委托律师,来替补王全璋律师。万般无奈之下,我另请委托董前勇律师继续担任我的二审辩护人。
王燕欣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