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07日讯】8月6号是美国《投票权法》诞生50周年。法案规定,任何人都不应该因种族和肤色而被剥夺投票权。美国各地在纪念的同时,也呼吁加强法案的权利。
1965年,在美国民权运动高涨的时期出台的投票权法案,50年来经过不断的修改。但是现实中还是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今天在50周年纪念日,纽约的民权团体和国会议员再次集会要求修改法案。
投票权法案第五部分针对过去歧视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包括纽约的曼哈顿、布朗士和布鲁克林,要求任何投票法规的改动需要上报联邦批准。
纽约国会众议员纳德勒(Jerrold Nadler):“当年有效的鼓励人们投票,南方黑人选民几年中从5%上升到70%。”
但2013年这部分条款被最高法院的裁定废除。各州可以放手制定自己的规则。集会者要求国会恢复这部分法规。
纽约国会众议员孟昭文:“各州企图出台自己的法规,使得投票不那么容易了。这会伤害到美国的很多人。我们应该是鼓励大家出来投票,而不是阻止他们投票。”
孟昭文认为,如今的歧视与50年前表现不同,手法更加隐蔽。
纽约国会众议员孟昭文:“我看到第一次投票的人,有的含着泪水,但是会被要求出示护照,或其他文件证明自己是公民,就因为他们的长相不同。”
投票权法案的语言条款出台后,1990代,曼哈顿、布鲁克林和皇后区出现了中文选票。2000年,皇后区出现了韩语的选票。2010年,增加了孟加拉语的选票。亚美法律援助处Jerry Vattamala介绍,选举局1994年在做中文选票时,没有把候选人的名字翻译成中文。根据亚美法律援助处就是利用投票权法第五部分的条款,要求联邦纠正这一做法。如今第五部分被废除。
亚美法律援助处民主项目主任Jerry Vattamala:“今天再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没办法了,失去保护了。”
参加集会的民权中心和工会组织代表,以及国会众议员杰弗里斯等都强调投票权的重要性,要求恢复联邦监管。
新唐人记者兰青、韩瑞纽约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