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02日讯】(明慧网电)“我再一次面临着生与死的抉择,我该怎么办?每天坐着小儿童椅望着窗外。窗外直接对着的就是火葬场,每天烧死人的烟都会徐徐升起,每天都会闻着浓烈肉体的焦糊味。我该怎么办?”这是北京市顺义区青年法轮功学员苏丹被关押在北京女子劳教所的一段回忆。
法轮大法明慧网七月二十七日报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北京市顺义区青年法轮功学员苏丹向最高检察院、法院递交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前中共国家主席江泽民。
在这场江氏集团发动的长达十六年之久的血腥镇压中,苏丹从一个十九岁的少女成长为一位成熟的坚定修炼法轮大法的青年;在多次非法关押和劳教中,她几经生死,见证了形形色色的酷刑迫害,也用生命证实了“真、善、忍”。
以下是苏丹在她的《刑事控告书》叙述她的部分人生故事(二)。全文分四部分。
接上期:
实录(1):扒光衣服冻
实录(2):保密协议
炎炎的夏日来临了,苏丹被非法关押在前后挂满严实窗帘、前后禁闭不通风的黑暗房间内八个月了。
夏天屎尿盆(和洗脸盆是一个,用洗脸盆装的)散发出来的臭气布满整个屋子。时间久了,盆子不让倒,屎尿变质了,散发出来的氨气让人头疼,令人窒息。包夹人员受不了了,在盆子上方盖了一个屋中仅有的纸壳。队长发现了,纸壳被一名姓张的小队长强行收走了。
队长们为了挑起包夹人员对苏丹的仇恨,对包夹恶狠狠的说,谁让她不写“保证书(不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你们如果有本事就让她写。写了“保证书”,你们不就不和她一起受罪了吗?她不写,你们就得和她一起挨着。就这样包夹人员对苏丹变本加厉的迫害。
苏丹说:“在我心里,对包夹人员没有一丝的怨恨。我反而觉得她们非常的可怜,其实,她们也是邪恶的劳教制度的受害者。”
“不能再让她们对大法弟子犯罪了,我也不能再这样消极被动的承受下去了,我必须改变环境,堂堂正正的上厕所。”
苏丹找到副大队长唐晶晶,要求上厕所小便,不在屋中大小便。而唐晶晶、张淑华坚决不让苏丹上厕所。并以苏丹不写“保证书”为由拒绝。并让苏丹打所谓的报告词,内容为“队长好,报告队长,几班劳教人员某某请求上厕所”。但苏丹知道,无论写保证也好,或打所谓的报告词也好,都意味着向邪恶妥协。唐晶晶说:不打报告词别想上厕所。
就这样,苏丹被逼迫的无法上厕所小便,眼见着小肚子被尿液充盈的一点一点的鼓起来,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的不断的过去。苏丹的小腹部位开始痛,队长在监控中看着苏丹痛苦的表情,包夹人员不断出去向队长汇报苏丹的情况。
这时唐晶晶、张淑华来到监室,借此强逼苏丹写“保证”。
“在痛苦的煎熬中,我是妥协还是放弃呢?被尿液充盈的痛苦让我难以承受,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的肾脏被尿液充盈的越来越大。每一分每一秒都像度日如年。”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过去了……十八个小时过去了。这时,苏丹开始出现低烧的症状,浑身开始抽搐,眼看生命出现危险了。这时,唐晶晶的电话不断的响起,她在不断的收到上级的指示。
直到第二天上午十点钟,二十个小时过去了,苏丹的生命出现危险迹象。警察们怕出事担责任,才让苏丹上了厕所。但那时,苏丹鼓鼓的肚子排尿已经相当困难,排出的已不是尿了,而是一滴一滴的血。
也就是从那时起,苏丹的小腹时常疼痛,再也憋不住尿了,而且牙齿脱落,大量的脱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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