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7月22日讯】据明慧网统计,从五月底到七月十六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逾八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交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的诉讼状副本,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其中从七月十日至七月十六日一周内,湖南长沙市一百一十三人(九十八案例)控告江泽民。据明慧网报导,截至七月十六日,长沙市控告江泽民的案例总数为三百九十个,四百三十九个控告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等灭绝政策,给这些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带来极大的伤害。长沙市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邹锦老太太,于二零零一年二月被判刑九年,在看守所被刑讯逼供期间,两警察拿着电棍来审问她,在得不到回答时,将她拖到床上,手脚绑成大字,剥掉她的裤子,兽性大作,轮流奸污了这位老人,又将电棍使劲塞进她的阴道里电击,强迫她招供……邹锦老太太下肢瘫痪,二零一一年三月在身体极端痛苦中含冤去世。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护士贺祥姑,四次被关进株洲白马垄劳教所、三次关进精神病科迫害,她控告说:“那四次劳教有呆一个月的,两个月的,最长一次呆了四个多月,可每一次都是生命垂危或再呆下去也只能死在劳教所里而撒手或送回老家”“为了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我没有主动吃过一粒饭,因此他们就采取暴力灌食,灌食的手段五花八门:有时绑在带靠背带扶手的椅子上,有时横躺在地上,有时用开口器撑开并固定张大的嘴直往里倒稀饭,到出现呼吸困难才撒手;有时用一根七到八寸长,一头是尖的,另一头是平的,直径一寸多一点的竹筒,从口里插进喉部(据说长沙的左淑纯就是用这样的竹筒插断喉部血管,当场喷血而死)往里倒稀饭……”
陈建霞女士控告江泽民迫害致死她的弟弟──法轮功学员陈建中。陈建中一九九四年毕业于武汉中南财经大学,曾在长沙市中意电冰箱厂、广东深圳市某网络公司工作,后在长沙市君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过业务、销售部门主任、经理,主管销售及管理策划,工作积极,成绩突出,受到上下级员工的尊重,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被迫害致死。“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奄奄一息体重仅有七十多斤的陈建中被我们接回家。陈建中在家休养期间,身体一直处于虚弱状态,饮食少进,八月初,他的身体突然进一步恶化,四肢无力,食水不进,经过一个多月痛苦折磨,于九月十四日含冤去世。”
原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文职军人李志刚,文职级别六级,证件写的是助理研究员,任命命令是实习研究员,因修炼法轮功被枉判五年、被开除军籍后,地方派出所一直不给上户口、无身份证。
李志刚在控告书中陈述说:“二零零三年一月初,总政直属军事检察院田虹随同国防科大政治部保卫处处长又一次去非法搜查了我母亲的家……一月十九日,我被宣布:总政直属军事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送往北京总政军事监狱看守所关押。……在那里呆了八十天。那里的情况更恶劣:时值酷暑但不允许洗澡,甚至连简单的洗漱都不允许;在监房内的每一天,除了睡觉、吃饭、上厕所的时间外,其余时间都必须两腿并拢这一个姿势坐在很矮的台子上,双手平放在膝盖之上,全身任何部位都不准随便动,坐的时间每天达十六小时左右,十分痛苦。由于长时间这样坐着,有一次肛门突然大出血,止不住,急忙叫狱医来处理才止住。”
“九月二十三日,我被送往位于湖南郴州的广州军区军事监狱劳改队。……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军事监狱将我关入小号禁闭室。小号禁闭室面积约一个多平米,内有一个小水龙头和一个便池,室顶是敞开的天窗,下雨、下雪都会往里飘。平时只能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困了也只能蜷伏着身体躺地上睡……”
宁乡县七十一岁的退休教师许飞鹏与妻子控告说:“迫害十六年来,我俩的言论、行动都有人专门监视,公开警告我们:有事外出,必须跟村委会请假,晚上和深夜还有专人在我家房前屋后巡视、监听,我的电话和手机都被他们监听,我们外出办事,随时有人跟踪。迫害也殃及到我的子女亲人。我女儿谢莉、女婿欧国辉都是老师,每逢敏感日期,我女儿、女婿都被县镇教育单位约谈,并要他们以自己的工作作为担保,不准我俩上访,不准随便外出,不准串门,不准讲真相等,每次要他们约谈,都必须签字保证。我儿子谢昕,原在长沙市国企单位工作,因我俩修炼法轮功,儿子经常受到骚扰,只好辞职下海,到深圳自谋生计。”
宁乡县五十二岁农妇兰跃辉控告说:“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说是要我去开会,我说我不去,你们又是像上次照相的那样把我关起来,他们说不会,这次开会只要一个钟头就回来。我就去了,开完会结果又把我劫持到宁乡县看守所,说是无期的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非法关了七个多月……有一次宁乡县公安局的人来说要我们炼法轮功的每个人出去写一行字,我出去写了“法轮大法好”,被他们拳打脚踢。后来被他们劫持到洗脑班,我不听他们的,他们恐吓我丈夫来迫害我,我丈夫在洗脑班灌我农药,掐我脖子,把我脖子掐的鲜血直流,还把我打的全身是伤,手指被打断,脸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
“在我受迫害期间,他们多次恐吓我丈夫,要我丈夫保证我不炼了,我丈夫每天下班回家,对我就是打、骂,有一次我丈夫用棍子把我的头打破了,打的鲜血直流,我的外衣和内衣都被鲜血染红了,我从楼上走到楼下,地上全是流的血。还有一次,我在家里打坐炼功,被我丈夫看见,他用棍子把的我脸打的流血。我经常被他打的全身青一块,紫一块,那几年都是在他的打骂中度过。”
望城县五十四岁的农妇罗玉芳控告说:“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在江氏邪恶集团严酷迫害下,我所遭受的迫害诉说不完,也难以说清。对我个人事小,我要说的是不该对大法、对慈悲的师父、对法轮功做好人的修炼群体栽赃、陷害……”“迫害十六年我被非法绑架四次,劳动教养二次,抄家二次,拘留三次,罚款一次,强迫离婚”。
“二零零五年七二零我在家刚吃完中午饭时,望城县六一零,雷锋镇派出所又无缘无故来抄家,在一无所获的情况下,还不由分说将我绑架到县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后……劳教一年半。株洲白马垄劳教所里就是一个魔窟,强制做奴工,每天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不停的做工还很难完成它们下达的任务,完不成晚上加班,直到完成才准睡觉。只要不“转化”,它们就对你进行毫无人性的迫害。迫害手段多多,如坐小板凳,罚站,睡在被子里,双脚不能交叉,打呀!电捧电,强迫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带,蹲马步,还要两手抬平,如有睡意就打眼睛,或拍水,没有饱饭吃,不写”三书”就关杂房,从第一天十二点才准睡觉,每晚延长一小时,到第七天那就是通宵不准睡,直到你写三书为止。这些都是家常便饭。”
六十二岁的退休工人董再林控告说,“二零零一年三-四月间,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访,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打坐,被拖到警车里,警察狠狠拳打脚踢,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后来把我们关了三个多小时,第二天打横幅被警察抢走了。”“二零零一年七月份的一天,上午我在小区买菜,井湾子派出所,雨花区公安分局,厂保卫科绑架我,并抄家,抢走书籍磁带,当晚关井湾子派出所在地上睡觉,第二天送长沙拘留所,十五天后送株洲白马垄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扣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