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7月15日讯】台北女童割喉案凶嫌龚重安经台北荣总精神鉴定,认定犯案时并无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士林地检署周三侦结,依杀人罪起诉龚重安,并向法院求处死刑,褫夺公权利终身。
士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苏佩钰:“本署今日侦查终结,认被告涉犯刑法第271条第1项杀人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诉。”
5月29日下午,台北市北投区一所国小,发生女学生在校内,遭歹徒持刀割喉,送医后不治的骇人案件,北投分局案发后,逮捕涉嫌杀人的29岁男子龚重安。
士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苏佩钰:“其杀人手段凶残,使被害人家属身心严重受创,更使社会民众身处恐惧,其恶性重大,建请法院对龚姓被告,量处最严厉之刑,并宣告褫夺公权终身,以维护法治。”
龚重安事后供称,因社会压力出现幻听,于是闯入母校随机犯案,检方在6月间曾提讯龚重安到台北荣总医院进行精神鉴定。
士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苏佩钰:“就刑事责任能力的部分,并没有任何减情事由。”
检方指出,龚重安经台北荣总精神鉴定,认定犯案时并无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认为龚重安仅因为纾解压力,随机杀害毫无抵抗能力的女童,毫无教化的可能与必要,建请法院量处死刑。
新唐人亚太电视高健伦、黄庭锋台湾台北报导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5/07/15/a1210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