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之后,大陆法院通报: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有案必立”、“有诉必应”;2015年5月26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表严正声明,呼吁全球公审江泽民。应天象的变化,海内外涌现出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的浪潮。
前党魁元首,是天良丧尽的罪魁祸首,清算江泽民天时到了!
当初江泽民不顾其他六个常委的反对,一意孤行地发起了震惊世界的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在疯狂的迫害中,江氏一手操控“610”系统,流氓黑社会式的穷凶恶毒,卑鄙下流的造假蒙骗,邪恶至极,无以复加,超越了人类社会道德的底线。这些阴沟黑箱里的瞒天丑闻,该彻底曝曝光见见天日了!
(1)滔天的罪孽
江泽民集团肆意迫害法轮功,无任何法律依据,完全是违背宪法和国际法的。在外国记者采访时信口雌黄地诬陷法轮功是“X教”,然而在当今中国的所有法律中,从来没有把法轮功认定为X教。中国刑法上有“罪刑法定原则”,即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任何个人言论能荒唐地成为法律吗?
而在迫害法轮功的16年中,依据的就是“610”黑社会系统口头传达的江泽民的指令:“对法轮功可以不依据法律”;“对法轮功采取任何手段都不会过分”;“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真乃大言不惭,无羞无耻,无法无天!而“610”系统内的、辽宁鞍山铁东区法院法官黄进一语道破了天机:“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
江氏一伙对法轮功灭绝人性的迫害中,疯狂地运用整个国家机器,肆无忌惮地虐杀无辜。在两任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周永康的直接操作指挥下,动用了古今中外上百种酷刑。迫害致死几百万法轮功学员。多少修善的人被非法劳教、判刑,造成了多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孤儿无助的惨景,罪孽滔天,人神共愤!
(2)欺天的谎言
“天安门自焚”伪案,是江泽民伙同罗干、李东生编造、导演的闹剧。以国家的名誉造谣撞骗,堪称欺天的谎言。其实漏洞百出,只要稍一留意,就会揭穿其把戏。就连那个“自焚”扮演者的打坐,都并非法轮功修炼者的姿势……编导者更是无知,竟不懂法轮大法的法理是不允许杀生和自杀的。为什么不敢让其他记者(特别是外国记者)来采访呢?!
法轮大法从开传至今,已经整整23年8400多天了,迫害前七年和迫害后十六年,学炼者达到上亿人,遍布世界各地130个国家和地区。经历的时间之长,修炼的人数之多,洪传的地域之广,从未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自焚的事件,所谓的自焚闹剧纯属天方夜谭。那么为何在残酷镇压的2001年1月23日(除夕),仅这一天,仅那几个人于“天安门自焚”呢?这和古罗马的暴君尼禄纵火焚烧罗马城,嫁祸于基督徒,何其相似!
2001年8月4日,经过缜密调查后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在联合国会议上正式声明:“中国政府(江泽民)企图以诬陷法轮功残害生命破坏家庭来为其国家恐怖行为辩护……我们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由政府导演的。”
由北美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影片《伪火》,系统地剖析了“天安门自焚事件”是伪案,在2003年11月8日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中获荣誉奖。
前些时候,江泽民集团在日暮途穷之际,竟指使圈养的特务——中国大陆“首善”陈光标,于纽约再曝自焚骗局。妄图一箭双雕,既诬陷法轮功,又绑架当政者一起背黑锅。结果闹剧演砸锅了,跳梁小丑遭至海内外媒体的抨击嘲讽,并且使幕后操控的黑手浮出水面。
陈果、郝惠君母女在天安门表演“自焚伪案”后,一直被中共特务软禁、与世隔绝,十几年没露面、更拒绝采访。而这次居然出现在纽约的记者会上,若没有江家帮决策层密谋受权批准可能吗?更不会让一个奸商带到海外来。舆论普遍认为,只有江家帮的大管家、狗头军师——曾庆红才有此妖劲,竟能避开习李的国安委,莫非还想使第二权力中央死灰复燃?
(3)惊天的残忍
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罪行,其残忍震惊天地!被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2009年“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了一位证人现场目击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词,那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暴行。他当时就在王立军手下当警员。2002年4月9日,在沈阳军区总医院15楼的一间手术室内,他亲眼看到两个军医将一个活着的30多岁的修炼法轮功的中学女教师,在没打麻药的情况下,活生生地摘取了她的器官,将她悲惨的害死。2012年7月12日,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麦塔斯和十二位作者的《国家器官:移植在中国被滥用》一书正式出版,书中收入了这几年国际反对强摘器官方面的调查结果。这是揭露中共活摘器官之罪恶的系列书籍的第四本。
美国智库的中国问题专家、资深记者依森。古特曼,写有《失去新中国》一书。他采访了30多个直接或间接参与了强制摘取器官的证人,经过独立调查发现,摘取器官的罪行到2006年达到高潮,现在仍然在继续。到2008年,最少有65000名法轮功学员因为被摘取器官而死亡。
人们不理解的是:这种惨无人道的罪恶,为何不是个别的行径?为何称作“国家掠夺器官”?为何在全国各地竟有36之多的绝密集中营?那就是在江魔头的密旨下,“610办”的统管和具体操控,并专派武装护卫下操刀行恶的。薄熙来的一段录音中,亲口承认:“江主席下达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命令”;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长白书忠的电话录音中也清楚地表明,是原国家主席江泽民,下令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
“薄王事件”后,“活体摘器官出售”的丑闻被曝光,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国议员与政要纷纷强烈谴责这种残暴的罪行,也成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焦点问题,有的国家甚至还要立法制止去中国换器官。2015年6月25日,美国国会众议员发起343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针对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良心犯的“强摘器官”行为;要求对中共器官移植系统进行可信、透明和独立的调查;并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已持续十六年的迫害。
(4)丧天的丑闻
2001年4月,马三家劳教所把劫持在一大队的法轮功女学员邹桂荣(被迫害致死)、苏菊珍(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含冤离世)、尹丽萍(下肢瘫痪,一度精神失常)、周敏、王丽、周艳波、任冬梅(未婚)、赵素环等九人,送到张士男子教养院,分别与男牢犯人关在一起,肆意地群体轮奸蹂躏… …
现年四十五岁的法轮功女学员尹丽萍,当年才三十岁出头,竟遭到中共惨绝人伦的残害。她在自述的文章开头就说:“罪恶的马三家,每当我想起它,我的心都在滴血。”可想而知她是承受了多大的痛苦、付出了多大的忍耐之心,才写成这血和泪控诉的!
是何许人下此轮奸令、干出这等禽兽不如的勾当?
人们认为是江家帮的大爬虫——罗干!他极其殷勤地孝忠江元凶,奉迎江氏“对法轮功采取任何手段都不会过分”的旨意而为。2000年10月,罗干在马三家劳教所蹲点之际,劳教所就曾把18位法轮功女学员投入男牢。
教养院是教养人成为轮奸犯的地方吗?被劳教者没有做人的权利吗?人的尊严可以任意的糟蹋践踏吗?天下还有什么人物、什么魁首能够如此作孽?轮奸特别是群体轮奸是否犯罪?公开的指使男犯人群体轮奸是人类的行为吗?下此令的罗干应是群体轮奸之主犯,而指使下令者江泽民则为群体轮奸之首犯,还能让其逍遥法外吗?!
近日,罗干在周永康即将审判之时,出版了《罗干谈政法综治工作》一书,他妄图以此方式洗白罪行,其实反倒自我暴露,他的罪恶并不亚于周永康,一个无恶不作的刽子手还奢谈什么“政法工作”?!
法轮功问题已成为中国政治中的核心问题,不彻底清算江泽民集团,不停止迫害法轮功,什么改革、民主、法制都谈不上。自古以来尽人皆知的法律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当今国际社会讲:“普世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老百姓则说:“当官要为民做主”。人命关天之大事不可回避,不能保护人民生命的政权,延续何益?现在,到了该惩办这伙罪大恶极的人间败类的时候了,执政者应上顺天意,下得民心,乘着诉江大潮,一举捣毁江家帮,公审江泽民的滔天罪行,把其见不得人的丑闻大白于天下!顺理成章地取消一党专制,实行真正的民主。将功不可没,普天同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