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玉喜:郭有明副省长情妇的“朦胧面纱”?

今日,河南省南阳中院审理湖北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案。2001年至2013年,郭有明利用宜昌市长、市委书记、湖北副省长等职务便利,直接或间接通过其妻、其子、其弟、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折人民币2380.8331万元(2015年6月30日中新网)。

2013年11月27日,湖北副省长郭有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郭有明被指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贿赂,郭有明还被指道德败坏。显然,郭有明副省长收受财物的“特定关系人”,正是指郭有明副省长包养的情妇、“二奶”。显然,郭有明副省长和多少腐败高官一样存在包养情妇、“二奶”现象。至于郭有明副省长包养的情妇、“二奶”是谁?官方一直没有披露!郭有明副省长妻子、儿子、弟弟都参与受贿,却没有陪同郭有明副省长同台受审。郭有明副省长情妇、“二奶”也没有同台受审。官方也没有说明是否作为另案处理?这不知究竟是为什么?

对于郭有明副省长情妇、“二奶”没有同台受审一事,笔者揣测或许是郭副省长的情妇、“二奶”仍居官位,官方为了顾忌官员颜面不便披露。或者,郭有明副省长的情妇、“二奶”是公众人物,官方认为不便披露。实质郭有明副省长的情妇、“二奶”无论是女官员、公众人物美女,或普通女性,都应该曝光,都应该接受公众舆论监督!

假如郭有明副省长情妇、“二奶”是美女官员,其参与郭有明副省长腐败,收受金钱贿赂。那么,其本身就是腐败官员行为,即使其贪腐受贿数额小,只是给予党纪处分。那么,官方也没有必要为郭有明副省长的情妇、“二奶”保密。反之,任何腐败官员腐败行为牵扯落马腐败高官,没有理由不公开曝光,不接受公众监督。一句话,官员本身就是公众人物,绝无什么隐私权可言!因此,作为郭有明副省长情妇、“二奶”的美女官员应该曝光!

假如郭有明副省长的情妇、“二奶”是歌星、影星、电视节目主持人、名模等公众人物。那么,她们参与郭有明副省长的腐败,收受金钱贿赂,官方也没有理由为她们保密。作为公众人物,如果她们涉嫌参与贪腐,就不能遮蔽她们的污点,让她们依然享受公众的顶礼膜拜。因此,郭有明副省长的情妇、“二奶”是公众人物也该曝光!

假如郭有明副省长情妇、“二奶”是普通的社会美女,她们也没有什么隐私可言。因为她成为郭有明副省长情妇、“二奶”后,她已经不再是普通的社会女性。她因背靠郭有明副省长,她已成为高官郭有明的“特定关系人”。她可以借助郭有明副省长的情妇、“二奶”身份,收受贿赂敛财。这是普通百姓不可能做到的,她借助官场权力受贿敛财也是应该接受法律惩罚的。因此,郭有明副省长的情妇、“二奶”即使是普通的社会女性,她们也应该被曝光,接受舆论监督。

当然,普通的社会女性成为郭有明副省长情妇、“二奶”,如果没有收受非法利益,没有谋取各种不正当利益,这样自然用不着曝光了!只是现实中有这样的美女吗?哪一美女献身官员岂能没有贪图?

一直以来,多少腐败官员落马,总伴随着有多少情妇受牵连。然而,有的腐败官员情妇参与腐败官员利益纠葛,总会被官方或媒体含糊带过?相关官方有什么必要为她们遮蔽呢?这背后岂能没有隐情?这能不让人生出几多怀疑?人们希望相关官方对腐败官员情妇不要太温情?不要让副官员情妇、“二奶”的姓名、职务相关信息总是罩上“朦胧面纱”?

文章来源: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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