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26日讯】(明慧网报导)按:金力红女士是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妇幼保健站的护士,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两年,非法判刑三年半,遭受种种残酷折磨:拽头发、头戴塑料套、烟熏鼻眼、大背铐、撅腰椎、撅胸椎、撅手腕、踹肩关节、野蛮灌食等。
金力红女士于六月一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申诉处、最高法院立案庭、全国代表大会、国务院办公厅邮寄控告状,申请最高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对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以下是金力红女士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于一九九六年开始炼法轮功,身患多种疾病的我神奇康复。我遵循“真善忍”的原则做人做事,从不收患者的红包,一九九八年七台河市电视台还去医院采访过我。
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报纸、电台、电视台铺天盖地的污蔑法轮功,我只能在家里默默的流泪。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我到北京上访,在信访办门外被本地警察抓回七台河,在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七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我再次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关进北京海淀区看守所,然后又被关进七台河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遭戴刑具“支棍”的迫害。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我被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在佳木斯劳教所,我拒绝“转化”,二零零零年冬天,我被关进二楼阴面靠库房极冷极潮湿的屋子,墙上长满了各种颜色的毛,屋里放一个洗脸盆,就在这个盆里大小便。给饭吃不给水喝,渴极了只能喝窗户上面白天化下来的水。一次,我觉得心脏不行了,行动越来越慢,两手心是青紫色,脸是紫色的,心脏跳的就像敲水桶一样的声音,每跳一下我的身体都跟着震动一下。
二零零一年夏天,劳教所已超期关押鸡西市法轮功学员付美林半年,我们三人为她说话,劳教所把我和范喜荣、佳木斯横头山的宋老师铐在床上半个月,拿下手铐时我左臂就不敢运动,当时被劳教所男警察用电棍电我的喉部,从此天天从早到晚心跳快。
二零零一年冬天,我尿血住进佳木斯中心医院,治疗期间把我从医院强行带回劳教所。我家属花好几千元办了保外就医,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七我回到家中。通过学法炼功,一个月后,我完全恢复健康。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七台河公安局一伙人去单位妇科门诊抓我,我当时犯心脏病,我丈夫去公安局疏通关系,我免遭二次劳教。那时江泽民的政策就是被劳教过的,如果还炼就再次劳教,第一次劳教几年还劳教几年,很多从佳木斯劳教所回家的法轮功学员多数又都被二次关进佳木斯劳教所。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七台河市红旗派出所警察又去单位抓我,我丈夫到派出所质问所长,所长姜维峰说:不是我们想抓她,是上面让我们抓的。并拿出一个纸条给我丈夫看,那上面有我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庞士兴的名字。当时我在派出所铁椅子上严重抽搐,我丈夫又找关系才把我从铁椅子上放下来躺床上。我丈夫又去市公安局找关系,市公安局通知派出所放我回家,派出所不放我让我丈夫交三千元钱,不然就送看守所。我丈夫又去市局,派出所所长才告诉手下放我。最后还是逼我丈夫交二百元治安罚款。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七台河公安又去单位抓我,我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四年十月三十日晚上八九点钟,我上街贴揭露天安门自焚伪案的传单,被七台河桃北派出所郭志等抓捕,他们把我关进七台河桃山公安分局审讯室。我三天三宿没说话,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日夜间,他们给我上刑一宿:拽头发、头戴塑料套、烟熏鼻眼、大背铐、撅腰椎、撅胸椎、撅手腕、踹肩关节等。这些酷刑直接导致我双肩关节深部韧带损伤、两节胸椎损伤、腰五鷑一椎间盘突出,长期不能生活自理。被关在七台河第一看守所期间被七台河精神病院的护士两次灌食插进气管,险遭丧命。
二零零五年一月,七台河桃山分局局长滕云跑到深圳去抓我,崔向东把我左右大脑中动脉、左大脑前动脉、椎基底动脉都打坏,导致严重脑供血不足,引起智力下降、视力下降、听力下降。桃山分局两次酷刑逼供第一次七天七宿,第二次四天四宿,都是在我例假期间,导致长期流血,引起贫血、卵巢肿大。桃山分局经保科科长付循环说:共产党给我钱,我就得干这“工作”。后来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我不能自理、不会行走的情况下,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二零零六年三月,在黑龙江女子监狱集训队,我遭打毒针。一个月后,导致我伸舌头,两眼发直,不会算一百位数减法,走路不稳。
二零零八年我出狱,在七台河市“610”主任王震林的指令下,市卫生局和妇幼保健院都不敢让我上班,我失去了多年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