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 赵世兰案对EB5的影响

【新唐人2015年06月13日讯】​外逃的中共官员乔建军的前妻赵世兰五月中旬(5月18日)在洛杉矶首次出庭,她被起诉的罪名是移民欺诈和洗钱,而乔建军至今依然在逃。由于他们已于2008年向美国递交了投资移民申请,该案会不会对其他投资移民的申请产生负面影响呢﹖来听业内人士的解读。

有律师分析:否认有罪的赵世兰赢官司的机会极小,因此目前采用“拖”字诀。

圣盖博民事律师刘龙珠:“一般联邦政府检控的成功率是97%,你要么认罪 ,要么回去 。它检控赵世兰的几条罪名,其中又包括一个移民欺诈,也包括一个洗钱。我觉得他的移民欺诈跟洗钱,他的证据是很强。她(赵)可能想说我能赖多久就多久,因为回到中国我肯定是死,如果死路一条,我不如先赖在美国,虽然我知道可能99%是输。”

亚凯迪亚移民律师朱宏业认为,该案件对一般投资人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每个案子的个例他都是以普遍的标准来做审核,就是资金来源必须要有真实性,还有资金来源的路线有很完整连贯性,还有申请人和当事人的背景,身份是清白的,只要符合这三种条件,合法资金来源证明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帕萨迪纳投资移民律师James Yang 表示,移民局在考察EB-5资金来源方面已经比以前更加严格,譬如,实地考察核实申请人所做的声明 ,或通过访问中国的一些数据库寻找信息。因此申请者在准备申报资料时需要更加周到细致,以免出现资料和声明自相矛盾。

尔湾移民商法律师陈启耕表示,美国是信用社会,而且税务体制完善、透明:“在做移民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美国税务对自己目前现在的资产会有什么样的问题 。对律师、会计师和移民局透明化,移民前先看有没有能规划,先把这个税务减低,然后在做规划的时候,有这个机会也来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正当的把它透明,这样做移民的时候这个个人资产证明就很好做。”

否则,美国移民局一旦发现有故意隐瞒或欺诈行为,就可能收回移民福利。他还特别提醒投资移民申请人,不要因为EB-5出现排期就急着去排队,如果资料处理不好,可能欲速而不达。

乔建军及赵世兰这对已于2001年离婚的夫妇,先后在2008年和2011年一起递交I-526投资移民和I-829永久绿卡申请,但其资金来源被查属贪污受贿的赃款。今年(2015)四月法院准许赵世兰以37.4万美元的保释金回家居住,但须受电子监控。他们名下两个房地资产被冻结。法官宣布将于7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

新唐人记者张岳洛杉矶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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