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习阵营对江泽民集团的全面围剿,江派势力江河日下;而近日中国大陆此起彼伏的向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起诉江泽民的热潮,更是在向人们昭示着:迫害法轮功的元凶、贪污腐败的“总头目”江泽民被送上法庭的日子并不遥远,未来北京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审判并非只是传说。
为什么要进行北京大审判?或许70年前的德国纽伦堡大审判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启示。
作为发动伤亡最为惨重、破坏性最大的全球性战争的元凶纳粹德国,造成了约7千2百万人死亡,其中包括600万犹太人。二战结束后的1945年到1949年间,纳粹德国100多名战犯和若干组织,在纽伦堡被进行公开审判。之所以选择纽伦堡,是因为1935年纳粹就是在这里举行了以“血统和种族”为中心议题的“自由的党代表大会”,并通过了臭名昭著的种族歧视法案《纽伦堡法》,从而开启了对犹太人迫害的序幕。
经过长达248天的审判,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宣读了近250页的判决书。包括纳粹外交部长、元帅在内的19名战犯被分别判处绞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三名被告人被判无罪释放;德国政治领袖集团、秘密警察和保安勤务处、党卫队被宣判为犯罪组织。值得一提的是,有四名德国法官也站到了被告席上,因为在纳粹德国期间,法庭也是希特勒的帮凶之一,许多种族净化的裁判,就是由法庭以裁定或判决的形式做出的。
事实上,当时很多人并不理解为什么要进行审判,因为法西斯份子所犯下的罪行已经是不容置疑,而且罄竹难书,对他们处以任何刑罚都不过分,何必要如此大费周折?英国政府是这一论点的强有力的支持者。
另一方面,支持进行审判的美国国务卿、国防部长、司法部长等人向罗斯福总统建议道:“我们认为,公正、有效地解决问题的方式在于使用法律手段。在审判之后,宣告这些罪犯有罪,才能进一步最大限度地赢得我们这个时代的公众的支持,并且赢得历史的尊重。除此而外,使用这种法律手段,将使全人类在未来的岁月里,能获取研究纳粹罪行与犯罪程度的真实记录。……要通过国际军事委员会,或是由联合国中的相关国家首脑制订的现行协议而组成的军事法庭,对这些要犯进行审理。……这样的法庭,可以由4强指定的人员来组成,这4强即英、美、法和苏联,当然,其他同盟国也可指定人员参与。”
一些法学家也认为,公正的审判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向人们展示真相,阐述真理,认识自我。尽管纳粹德国被打败,但纳粹的精神遗毒,仍隐藏在一些德国民众的内心深处,甚至一些普通的德国士兵也认为自己参加战争不过是履行着军人的职责并不是什么犯罪行为。一部分德国人甚至对于纳粹的罪行也根本并不了解。而只有通过公开、公正的审判,才能揭开历史真相,让德国人进行深刻、彻底的反思,并彻底摧毁纳粹思想在德国生存的根基。
经过几大国的协商,最终同盟国一致同意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审判德国战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特‧杰克逊被杜鲁门总统任命为代表美国的主要控告人,他也因此成为纽伦堡审判的首席公诉人。
通过传媒,德国民众知晓了大审判的全过程,才发现自己的民族罪孽深重,由此德国民众开始了忏悔和反思。这场审判是第一次由一个跨国的法庭以法律的名义给战争的密谋者、组织者、执行者以公开的、公正的审判,它提出了人类道义等深层次的问题,并首次出现了“危害人类罪”和“反人道罪”这两个罪名。
无疑,进行北京大审判,将迫害元凶和追随者们,将行恶者和协从者一一送上法庭,不仅仅因为北京是首都,更是因为这里是罪恶指令下达之地,是造谣污蔑的中心;不仅仅是为了向世人展示真相,揭露罪恶,惩戒凶犯,更是给全中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以最为深刻的警醒,并让人们从心灵深处进行深刻的反思:在迫害期间,我们在做什么?如何防止类似的罪恶发生?而这一刻也必将镌刻在历史上!
文章来源:《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