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致伤残 四川女经济师控告元凶江泽民

【新唐人2015年06月02日讯】(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导)四川省德阳市邮电局职工、经济师龚星灿,因修炼法轮功,在多次被非法拘禁,两次被非法劳教,三次被劫持在洗脑班,五次被非法关押,被迫害致伤残;她身患癌症的丈夫被市领导、610人员、双方单位、派出所、国保队、居委会多次施压威胁,所谓的“敏感日”更是不分白天黑夜的上门或电话骚扰,躺在医院病床上被逼表态,于二零零三年正月含冤离世,年仅三十三岁。她母亲也被非法判刑四年。


龚星灿(明慧网)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龚星灿女士控告制造和维持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犯有反人类罪、灭绝种族罪、酷刑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



龚星灿邮寄刑事控告书的收据(明慧网)

龚星灿女士在特快邮寄给最高检察院的刑事控告书中说:“从一九九九年至今,要求赔偿正常收入损失五百万;迫害身体致伤残,精神伤害损失是无量的,对我家庭的伤害,对我父母的迫害和其他亲人同事的株连迫害,任何方式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最重要的是对我的“真善忍”信仰的攻击破坏更是在从根本上破坏人类的道德在毁坏人类的生存基础,鉴于此,要求赔偿一亿美金精神损失费。”

龚星灿女士控诉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血腥迫害,在其‘杀无赦’、‘名誉上 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

下面是龚星灿女士所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今年四十五岁,一九九零年企业管理大专毕业,分配到四川省德阳市邮电局上班,一九九六年九月通过国家人事局的全国统考获得经济师中级职称,是同行业中的佼佼者。我是一九九七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当时二十七岁。法轮大法是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遵从的价值观,无价之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瑰宝。修炼法轮功,我按此理念,升华自己的品质和道德,做一个符合“真善忍”的好人,同时健康自己的身体。 从开始修炼,我就见证了法轮大法是正法,大法书中说的都是真实的。我说真话,办事认真,能为别人着想,是一个善良的好人,在单位上工作中得到同事领导的好评,同时,我的身体健康了。修炼十七年来没生过病,修炼前身体虚弱,一米六十五身高 ,体重才八十一斤,以前几乎每个月都要感冒,经常胃痛、失眠、怕冷,修炼后这些都好了,体重达到一百斤。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对法轮功开始公开的疯狂镇压迫害,我平静祥和的生活被彻底破坏了。通过下面的经历我们能清楚的看到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镇压的荒谬与邪恶,江泽民胁迫着众多的单位和部门对法轮功学员犯罪,它使众多的人在这一过程中成为行恶者同时也成为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这场邪恶的失去理智的血腥迫害,对“真善忍”信仰的攻击,使全中国人民生活在“假恶暴”的灾难之中,普通中国民众,中国人、您、我、他都深受其害。

非法拘留和办洗脑班、层层挂钩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九日,和许多法轮功学员一样,为了为法轮功说一句公道话,以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到北京上访。当天被北京前门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关在前门派出所的一个铁栅栏围起的小屋内,那里已经关了些先抓捕的学员,他们中有辽宁的云南的还有来自贵州、湖南、湖北和重庆的等等。随后不久,德阳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王其琛(音)将我和另外两位法轮功学员带到德阳驻京办事处,让我们交出身上带的钱物和身份证给他们“代管”,我们都没带身份证,他气的大骂。他们原打算马上买飞机票(票钱让我们自己出,还要包括他们通知来接我们的单位同事的来回车票和差旅费)马上让我们离开北京。我们没有了人身自由。他威胁我们回去要交出大法书并一直骂我们,诽谤师父诽谤大法,还说因为我们的上访德阳市公安局某处长的官帽子被害的要丢了,该处长已经去“上边”写检讨“背书”了。

大概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们坐火车回德阳,我当时要求:我自己来的北京现在要自己回去上班,不需要他们安排人接送。但是我被非法剥夺了人身自由。我由原单位德阳市邮政局肖开贵来北京接回德阳,直接先送到单位保卫科张沁川办公室,局长赖靖忠等来看了一下就直接由张沁川等送我到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局)区国保队队长洪奇、曾广澄威胁着做了讯问笔录后,将我非法拘留十五天,送到德阳市拘留所关押。

邮政局在拘留期满了那天到我家去了几个保卫科的,保卫干事李川要我丈夫支付了肖开贵 进京的差旅费、车费等共计二千多元(十四日早上在绵阳下火车时单位保卫科科长张沁川带着司机早就侯在那了 ,他们是十三日晚上就安排住在绵阳火车站附近旅馆,住宿费也找我丈夫支付的)。我丈夫是癌症病人,还被他们通知到公安局核实我的情况,给我送铺盖、换洗衣物,我还没回到德阳,丈夫就被我单位找去“谈话”,单位当时的局长赖靖忠、分管思想工作的是甘彬副局长、党群办主任田佳、副主任张良华,听他们说因为我到北京去上访 ,我们单位全局的精神文明奖被市上扣了,精神文明牌被摘下来了,每个职工的奖金受到牵连 ,我所在部门科长写检讨“背书”还差点被撤职,我所在部门包括一百多个临时工的文明奖没了每人扣了一千元。江泽民一面用诽谤、谎言欺骗群众、诬陷法轮功,一面将迫害法轮功与周围民众的现实利益联系在一起,大搞株连政策,挑起不明真相和利益受到损失的民众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敌视和仇恨。单位被要求组织职工看诽谤大法的央视节目,“揭批”法轮功。单位领导还告诉我,他们为了不让德阳当地的电视台、德阳日报社采访报导我上访的事,花了很多功夫,组织专人请客送礼走关系忙的都成 “三陪”先生了。

我被拘留十五天,拘留证上是德阳市市中区公安局局长符立均的章。在拘留所被强制劳动,很冷的冬天被要求冷水洗东西,睡在砖头铺的破席子上,冷得睡不着觉,接了一个放冷水的管子给我们用来洗簌,拘留所的伙食很差, 我又冷又饿。接着,邮政局执行610,市经贸委党群办(设在德阳市国安局内),德阳市国资委党群办命令,对我实施强行洗脑近两个月,每天八小时,由分管副局长甘彬任组长,张良华、田佳任副组长,劳资科、党群办、教育科、统计科等各科室科长和工作人员多人被安排参与,并强制职工参与迫害,每周轮换一次,并非法限制我的通信自由、人身自由等,下班回家必须由身患癌症受了放疗和大型摘除外科手术的丈夫接,才放我回家。上班时间到门卫室,由门卫柳大爷的老伴金康财负责监视,邮政局付给她每天十元钱作为她监视我的报酬,包括上厕也要由她陪同才能去,她寸步不离,随时给单位相关领导报告我的情况。在这期间,党群办主任张良华专门找到我,失去理智的乱骂,他说因为我上访他被扣了这个月的奖金,我要是再“到处走”他要找人打断我的腿脚。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刚刚开始迫害,张良华就找我谈话,不准炼功。搞人人表态,组织集体收看央视诽谤大法和大法师父的电视,假新闻蒙骗了很多人,制造仇恨。后来,因为我丈夫病重,急须上省医院治疗,需人护理,单位才结束了全天的洗脑、监视。亲戚朋友同事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迫害,大都不敢跟我来往了。家里的电话和丈夫的手机,亲戚的电话被监听和骚扰。听在市上当领导的熟人家属说这次到北京上访的三个法轮功学员的事都发了内部文件,四大班子都通报了。我所在的邮政系统我知道的就有德阳全市和四川全省的通报。

因为到北京上访,我被单位由管理员干部在岗中级职称经济师待遇转为待岗再下岗,工资由原来的每月一千多元变为实发二百多元,并扣除九九年大部分年终奖金。我丈夫在成都“省华西医院”住院期间,610成员、丈夫单位市财政局、天山路派出所、市邮政局等部门给病危的丈夫施压、威胁,说如果我再上访,就将株连丈夫的工作,让他饭碗保不住等。市邮政局要求没收我的身份证,我不配合迫害,市邮政局、“610”组织又找到市财政局党组,带片警到成都住院处来收身份证,因我和丈夫坚决抵制迫害,他们没得逞。

无休止的骚扰、绑架、勒索

从此,每到新年、元月、四月二十五日、七月二十日、十月一日等他们所认为的敏感日子,单位 、住家所在地片警都执行“610”命令,打电话或亲自到我家中骚扰。上班时期,遇上五一、十一单位 放法定长假期间,单位都强制安排我加班(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北京上访回来,我就被迫害下岗,在 二零零四年四月我到单位要求恢复工作和待遇,单位一直不放弃对我信仰的迫害,要求写“保证书” 才恢复工作和待遇,我不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二零零四年七月份单位找我谈话,把我当新招的临时合同工待遇开始上班,没有正式的岗位和月奖,工资由单位自定了)安排专人检查是否到岗,单位按“上边”的要求办。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天, 我在旌湖边喝茶,被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其琛(音)、市公安局旌东分局 国保队警察胡青松、陈志(原旌东分局国保队队长)等绑架并非法拘留十五天,罚交生活费一百二十元。

二零零零年夏,一天上午,市邮政局党群办主任张良华,给下岗在家照顾丈夫的我打电话,欺骗说让我马上去单位一趟。我才从家里刚下楼,单位的保卫科科长张沁川,干事衡敏顺已经等在楼下,张沁川强行我上车把我带到二重华西宾馆交给市公安局旌阳区国保队队长洪奇、市公 安局旌东分局国保队队长陈志。原来,610、公安局、社区人员在华西宾馆二楼举办由绵阳新华劳教所所长严登山(音)带队的“转化”报告团的所谓报告会。会场前面几排坐的都是便衣警察 和居委会人员,专门来鼓掌制造虚假气氛,后边一排坐了些他们采用欺骗谎言强制来的法轮功学员,由电视台录像,制造假新闻,欺骗群众,并开所谓的庆功会,大吃大喝。

二零零二年新年前,为防止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610及市公安局实施全市统一迫害行动,天山路派出所指导员杨某带一群警察到我家门外,先是打电话要求我保证在家不外出,他们使劲打门 ,要求要见到我本人的面当面确认在家没去上访他们才算完成迫害任务,我拒绝开门,不配合迫害,杨说我妨碍公务,打电话增调警力来撬门,威胁说要以“妨碍公务罪”非法拘留我。从晚上九点一直折腾到半夜十二点过,还在家门外砸门威胁,警察还叫来丈夫单位的科长 帮着打电话叫我卧病在床的丈夫起来开门配合他们,未果,直到丈夫的单位办公室领导出面竭力担保、劝阻,警察才离开。我和丈夫一夜未阁眼。

中共十六大期间,“610”安排市财政局办公室分管的财政宿舍保安每天打两个电话,看我是否在家。参与打电话的保安有叶代青、阚金轮(音)、邹某。若不接电话,他们要马上通知天山路派出所值班片警与居委会朱主任,没超过一刻钟,片警和朱主任就冲到家门口敲门打着探望的幌子来找我。 到家中来骚扰过的片警有:柳恒、赖炯、谭某等。

第一次非法劳教

二零零二年四月六日,我因向世人讲真相、贴揭露天安门自焚系江政府造假等真相不干胶,被绑架迫害,参与人员有市公安局旌阳区警察洪奇,市公安局旌东国保队警察王文武,邓英(音 )还有一个巡警,天山路派出所警察杨某等,当天下午王文武带着警察用在我包里搜到的钥匙打开我家门,(我丈夫重病在床因为我被绑架中午没人给他做饭没吃没喝,当我丈夫质问王文武指出他们是执法犯法,王文武竟然恼羞成怒,辱骂我丈夫)非法抄家后强行将我绑架到看守所。丈夫一人重病在家无人照顾。

在看守所被关押几十天,我绝食抗议,每绝食三天半就被灌食一次。看守所警察杨某(女)将我铐在水泥铺上、手脚用铁链分开锁住。吸毒犯陈丹捏住我的鼻子 ,使劲挤压两腮;一个男犯人用一指多宽一竹片撬开我的嘴用勺子灌水。看守所日常巡视,市检察院干部刘某则站在一旁边看边骂,诋毁大法。在这里,我还被强制奴役劳动做塑料花。这期间王文武、邓英非法提审我,威胁着问资料哪来的。

我很快被通知被非法劳教两年,后来王文武等找到我病危的丈夫让签劳教书,被我丈夫拒绝。接着我被转到“德阳市劳教转运站”强制劳动迫害,因丈夫病危,被改为所外执行。在转运站学习室,我又被强制做塑料花(与看守所大同小异)从早上六点过起床做完清洁到傍晚六点、除吃饭、上厕所外一般不休息(接见日除外)。我上诉到市公安 局法制科劳教管理委员会后,七月份,市政法委书记刘洪庆、王文武等又来做转化工作。绝食一周后,国保队上述成员及领导王其琛,陈志、武怡(音)(市劳教转运站站长),辖区派出所小谭,市政法委书记刘洪庆、610主任陈刚,我单位女工委王静,丈夫单位科长朱跃君、马艺华等到转运站会议室召开会议,并把我父母通知来。会上说:因为我丈夫病情恶化生命垂危,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改判为所外执行,整个过程他们还录了相。就在这三天前,黄建钢、邓英、胡青松还到转运站威胁说,要把我马上送劳教。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我拒绝在“解教”书上签字,旌东分局国保队通知邮政局,邮政局执行非 法劳教期间低生活费,并有大概半年多时间停发了生活费。经查询,德阳市邮政局党群办副主任张良华说他与市局分管局长叶绍银、德阳市经贸委,市国资委签了合同,“转化”大法学员与奖金、政绩等挂钩,要层层考核、层层挂钩。 迫于“610”的压力,加大迫害力度,不发生活费是单位采取的措施之一,单位还建议 “上边”继续送劳教等。经贸委宣教处党群办肖礼忠主持全市的针对法轮功问题的大会上说德阳市厂矿企业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领导都要表态,签“转化”合同、奖惩、试行办法等,并要求单位在聘用、提拔等多方面进行限制,并要单位安排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视,定期向其汇报情况。

我到市劳动仲裁委咨询,就单位领导对我上班后仍继续迫害的事实立案。劳动仲裁委受理此案 ,称如果通过调查核实,事实成立的话,单位的做法确实违反了劳动法,并通知单位答辩。单位领导开会想对策,汇报市“610”,市“610”给劳动仲裁委施压并让劳动仲裁委撤销了受理 ,收回受理凭证,市劳动仲裁委被迫称受理档案丢失。

二零零五年春、夏,盯梢的特务更多了,每天出大门就有特务跟踪,并打电话通知下一位特务 。单位也落实人员专门监视我。有一次我对跟踪的人说希望他不要再干这样的坏事。 他说上边给他钱,他要吃饭。祸首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掌控经济,底层民众为了生存也被他胁迫着主动或被动的参加迫害善良的修炼人。

邪恶洗脑班

二零零五年六月七日,德阳市政法委,市“610”指使德阳市天山路派出所(柳恒等)伙同德阳市邮政局分管局长叶绍银、党群办副主任张良华、人力资源部赵军方、旌阳区邮政局党支部书记张频、督察白光及王高云、刘晓霞、司机陈太国等,将正在上班的我绑架到广汉市禾兴镇洗脑班,即所谓的“德阳市崇尚科学教育学校”进行迫害。而在头一天,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我的父母在什邡市大街上被同时绑架到德阳市东湖山洗脑班,当晚我父亲被单位陈伟等接回什邡送到家中,受到他们长期的骚扰迫害,我母亲被关在市东湖山洗脑班迫害。

禾兴洗脑班对我迫害的手段:

诱导欺骗:洗脑班专门配有心理医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邪恶的诱导,实施精神迫害。他们处心积虑,抓住你说话的某个小差错,不计其余,适时扩大缩小,攻破对方心理防线,使其 “转化”,也就是放弃信仰。还有专门培训的说客,以中共哄骗人的歪理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洗脑。

剥夺睡眠:几天几夜(三天或五天)剥夺我的睡眠,其间三人一组的所谓帮教人员轮流每日二 十四小时逼迫我回答他们所谓的问题,主要是攻击法轮功的内容,不允许保持沉默,否则就用 记录本、扇子等顺手操起的东西打我的头。刚要入睡“包夹”就制造响声不让睡或用脚蹬我的床。强迫看央视的电视剧。

药物摧残:强迫我吃药(一种白色小颗粒的药丸)、量血压。吃药后的症状:大量脱发,腹胀 ,心惊心悸、无法入睡,修炼以来很健康的身体被破坏,整月整月经血不止。

贴身监控:对被绑架去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进去后被关入囚室,一人一室不准出门.另派两名 “包夹”每日二十四小时监控,吃、喝、拉、撒都在室内。两个“包夹”半步不离,不准炼功、不准发正念。要求只能按他们的要求做。

洗脑班是法外黑监狱:我父亲还有其他亲戚到那儿找我,洗脑班称没有这个人,不认识我。我单位也谎称送我到外地学习去了还欺骗外面的人说“学习班” 条件好就像住宾馆 。就这样我被失踪三个多月,被非法拘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参与迫害的人员众多,沦为犯罪人,这些主动或被动的参与者同时也是这场人祸的受害者,祸首就是江泽民。

二零零五年七月,德阳市邮政局分管局长叶绍银、党群办副主任张良华、人力资源部赵军方 、旌阳区邮政局党支部书记张频等到广汉洗脑班 ,威胁我不放弃信仰就开除公职。司机是周建。

二零零五年八月,德阳市公安局王文武到洗脑班威胁我说:我们有监狱, 有军队,有国家机器,不“转化”就给你换个地方(关押)。二零零五年八月,已升任市公安局610的王文武领头,伙同什邡市公安局国保队刘洪建、吴光华、周珉瑾三人及德阳市公安局旌东分局国保队周波、广汉禾兴镇“610”洗脑班基地包夹(自称)刘桂蓉(住于德阳市庐山路金穗小区)、德阳市财政局人教科干事赵家淑(女)、郑某 等,在未通知任何家属的情况下,电话找来一个职业开锁匠撬开两道防盗门,非法闯入我家中,在赵家淑指点下径直找到主寝室隐蔽在墙上的保险柜,撬开保险柜把里面的东西全部堆到地上并拿走全部生活积蓄(活期存折),户口本等。同时抢走的还有大法书籍等。接着这群人又下楼到地下储物室撬门,王文武还说撬门费应该由大法弟子付钱。然后王文武又指挥这伙人驱车到我单位找到旌阳区邮政局旌阳局张频要非法抄我的办公室,张频安排王高云领他们去,结果一无所获。我要求通知父母亲人,周波说这个要找他们领导研究后再说。被非法抄走的活期存折,是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我从劳教所保外就医回家,什邡市国保队李勇电话通知我父母到他办公室去拿回。我的户口本至今未归还,我现在的户口被 上在单位德阳市邮政局的集体户口本上面。

再次被非法劳教和抓捕

因在市洗脑班不放弃信仰,被迫害七十多天后,市政法委,610(主任陈刚)和市公安局610王文武,德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什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我单位开会串通决定,我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裁定书上我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皆写错了的,工作单位写成无业人员,不知是何用意。德阳市政法委610和德阳市公安局安排什邡市公安局国保队指导员刘洪建,喻建国,周珉瑾把我劫持到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五年月七日被绑架到洗脑班,八月十九日被非法关进德阳市拘留所被刑事拘留一个月。九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劳教二年。

我被关押在劳教所三大队七中队四楼,人称牢中牢、狱中狱的五号小间内。 不准与任何人接触,甚至家人去电话也不让接、不准与外界通信包括家人。中国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手段罄竹难书,《九评》书中有真实的记述。在四川省女子劳教所(即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我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同样受到那样的迫害包括:唆使不准上厕所、不让睡觉、不准眨眼睛(包夹用我的钱买了风油精往我眼睛抹),殴打、打耳光、体罚、限制购物,精神上侮辱谩骂恐吓“不转化就火化”,站军姿,坐塑料小凳折磨。

因为不转化,帮教和吸毒犯“包夹”杨延延勾结要加大迫害,同时恐吓威胁, 杨延延对我用所谓“十字架”刑罚时,我逃出严管禁闭室,她在后面紧追,我从四楼楼梯口跳到三楼时摔倒,造成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骨头也露在外面 了。劳教所医院一看也没做任何处理,七中队管教王某和两个普通犯人陪同又送到资中市人民医院,一路上长安小面包车颠簸厉害,疼的我大声惨叫,就这样一路流血,从资中楠木寺劳教所七中队四楼到位于所外的劳教所医院,再到资中市医院手术室。劳教所七中队队长任某一直在手术室。后保外就医,由父亲包了什邡市医院的120救护车接回什邡。


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明慧网)

在什邡市人民医院照片才被医院告知,资中的医院只把破了的外皮肤缝合,骨头都没接合就打了石膏,错过了最佳手术时机,而且伤口感染化脓。权威骨科专家建议先输一个月的高级抗生素如果伤口不感染了,再拉开伤口考虑从新接骨,要打钢板钢钉,但因为不是骨折了马上将骨头复位的旧伤就可能有后遗症。如果手术一年后还看情况,要去医院再手术取钢钉钢板。这前后过程中生活不能自理,得拄拐杖。住院费加手术治疗费得上万。我从医院出来,回家修炼法轮功,一个月后我就奇迹般的站起来了,可以慢慢行走了。去什邡市医院和市卫生局的知情者都说是医学奇迹,法轮大法真是不可思议的好。我通过炼功,腿伤正在渐渐的恢复中。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在乐山(井研)研城与另一同修被当地公安局警察绑架到该地看守所关押,期间被狱医用鼻饲灌食。他们说他们的网上有对我和我母亲的“协查通缉” ,他们已经找了我们好久了。研城的警察通知德阳市迫害我的部门接人,德阳市不接,并让研城公安局直接送资中楠木寺劳教所,因为我的腿伤还明显,他们知道不符合收所的条件,德阳市 610等迫害部门和研城公安局通过跟劳教所教育科张科长联系,到劳教所医院只让另一学员下车体检,把我藏在汽车上不要我下车,到了劳教所大门研城警察拿着只有接收一人的手续,门卫警察疑问他们为什么多送了一个,研城警察急忙把车开进去,一边骗门卫说早就说好的了。

就这样,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我再次被非法关押到资中楠木寺劳教所继续迫害。我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劳教所对我进行残酷迫害,几天后就被折磨得变了形,而且不能行走了,使得通过修炼法轮功 逐渐恢复的腿伤开始严重恶化,骨头肌肉及整个身体右侧肌肉萎缩,右侧整个骨骼塌陷,比较正常的左侧,外观上都能看出来(造成现在我骨折的右小腿比正常的左腿短三釐米左右,而且两腿并拢时可以看到受伤的右小腿比正常的左小腿弯曲有一点五釐米以上)。


(明慧网)


右小腿比正常的左小腿弯曲有一点五釐米以上(明慧网)

即便如此,劳教所仍然毫无人性的继续关押,为了阻止我炼功,给我一人就安排了四个包夹,她们二十四小时双人轮班守我,她们通过我了解到法轮功真相,大都同情和暗中帮助我,劳教所害怕了,经常给我换”包夹”,半年多点加起来就有四十多人被轮换。从入所队转到三大队七中队三楼,人称牢中牢、狱中狱的小间内。不准与任何外人接触、不准与外界通信包括父母,甚至父母打的电话也不让接,。还非法加期二十天。迫害手段有殴打,群殴、打耳光、站“金鸡独 立”(整个上午的站)、地上拖拽、抓起什么就用什么打、辱骂、剥夺睡眠,每天只让睡二、三小时(要出所时,有所改善),不让大小便,有好多次都拉在裤里不让换洗。每周只能洗漱一次,大冬天一周给一瓶或二瓶温水瓶的水洗漱(有时是冷水)我通过绝食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从那时的迫害开始,原本修炼了身体健康的我,出现便血,这之后,一直经常便血,或大便带血。

继续非法拘禁,母亲被非法判刑

出劳教所时,我存在生活卡上的钱还有五千多,劳教所只归还给我几百块钱,其中有四千九百多元钱被劳教所硬抢了。 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晚上,被秘密的由单位德阳市邮政局张良华,邓小红,保卫科王胜,司机陈太国接回。车到德阳已经是十月 九日凌晨零点,他们不通知我的父母亲人。直接送到市邮政局五楼一个大办室,人力资源部科长赵俊方(赵军方)早等在那儿了,他恐吓威胁我后,亲自带队将我连夜送到德阳市黄许镇邮政支局 后院没人居住的老楼里一楼非法拘禁,到那已经快凌晨三点。后来得知他们提前做了充份的准备,事先告诉黄许邮政支局的工作人员晚上不要关院子的门,谎称市邮政局晚上要来检查安全,秘密非法拘禁我,开始,连那里上班的职工都不知道。请四人(德阳市邮政局办公大楼门卫保安余治华及其妻张永红.其嫂肖莲蓉(音)和一退休职工张德松).两个班轮流值守,十月九日,张德松在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后主动辞去了这份临时工作。邮政局给看守我的人每人发五十元/天工资,包三顿饭,有饭馆送来,并每天安排单位一位干部来帮教。看守我的人被要求每天给王胜打电话,“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十月九日白天,我打的士逃离,肖莲蓉(一边打电话报告一边紧跟着我冲到我的车上,车到德阳市泰山南路原二中门口被市邮政局的车拦截,保卫科王胜和赵俊方骂我给他们添乱,很想揍我一顿 。接着马上被市邮政局的副局长叶绍银,办公室主任刘成芳,人事部赵俊方,保卫科王胜等又劫持到黄许镇那个小屋非法拘禁,刘成芳骂我“不懂游戏规则”。这期间,我一直要求给父母打个电话,他们都不允许。十九天里 ,天天安排单位的科长或干部来做转化工作。威胁不转化就不放人或换地方(关押)。我没有人身自由,也没有通信自由,当时邮政局局长是唐华健。党群办主任张良华。

十月十日我父母打电话到劳教所后被告知我被单位拿着610的手续接走,我母亲又打电话找610主任陈刚,陈刚说:这是啥时候!你还(敢)找我要人。还说我被单位接走。当天下午父母从什邡赶到德阳,找到市邮政局,刘成芳,赵俊方接待,赵谎称:单位送到成都培训去了,我父母要求打电话听听我声音,他们不同意。同时,单位暗中报案通知德阳市公安局国保队构陷我父母扰乱邮政局工作秩序,市国保队黄建钢来到邮政局看现场。父母无奈当天回到什邡。

事隔两天,十月十二日,我父母在什邡市大街上行走时被什邡市公安局国保队副队长李勇和成员吴光华、李徐伟等绑架,我父亲被劫持到什邡市城西派出所,我母亲被他们单独劫持到家中并被非法抄家,接着把我的母亲送德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父亲当天被放回家中。德阳市政法委610、什邡市政法委610、什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构陷我母亲,我母亲被非法判刑四年。

因为我被非法拘禁的事件曝光,我母亲被非法关押,我被市邮政局提前结束了非法拘禁。我从劳教所出来右侧身体萎缩严重,不能正常行走,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参与迫害的人怕被曝光,不让我回家也怕周围民众看到事实,单位不让在家休息,要求立即上班,设了法轮功特殊岗位,继续迫害我。我母亲被非法判刑四年,我请来北京正义律师为母亲做无罪辩护,并在大概二零零九年年前向省市检察院,德阳市什邡市市上领导四大班子等寄了控告书。

再次被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我刚上班,八点四十分左右,德阳市公安局610办公室主任王文武、德阳市公安局 旌东分局副局长吕某、及国保队队长杨建国、副队长周波伙同天山路派出所王指导、闫科及三个女警等十几人强行闯入办公室,说是问点事。我不配合他们,恶警在办公室里强行拖拽我, 周波强抢我的随身挎包,还说“再不配合就用手铐铐起拖走”,随后用警车劫持至市天山路派 出所。王文武说:“我们问点事,然后再去你家看看。”接着非法搜身,搜随身包,扣押了包中的我为母亲王忠琼请律师的费用清单(出庭费一万元的转账支票收据)、亲戚的电话号码等,接着又是拍照又是摄像,并让我单位跟去的保卫干事史小兵签字,让我签字按手印。然后开了三辆警车到我住宅–德阳市财政局宿舍非法抄家。非法抄家有十个警察:王文武、吕某、杨建国、周波、闫科、王指导、天山路派出所三个女警一个男警,单位保卫干事二人在场。

三个女警看着我,在家里上厕所两个女警跟着,另外七个警察翻箱倒柜非法抄家,包括厨房吊柜、冰箱冷冻室、床底下、衣柜顶都抄了。抄走大法师父的法像连镜框及垫法像用的两块黄颜色的布,丈夫的遗物、两个他办公用的U盘、一本《转法轮》、及母亲王忠琼在德阳市看守所被关押期间为她请北京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所有信件、律师的所有信件、文字资料、法律文书、王忠琼的非法判决书(一审、二审的)所有的申诉材料,控告书都抄走了 。还有一套二零零八年的圣诞晚会、新唐人电视台舞蹈大赛,共六张光盘。随后警察又开车到德阳市邮政局3020室非法抄办公室,把我给律师打电话用过的手机卡、过年同事寄的问候明信片、 为母亲王忠琼寄申诉书的收据和我给省市检查院市上四大班子寄了控告信的回执抄走。

随即劫持我至天山路派出所,等了一会儿,约上午十一点半将我劫持至德阳市八角镇派出所(才装修过的)。午饭后开始作所谓专案组“讯问笔录”。(王文武刚开始以聊天的形式问东西哪来的还问我谁叫我请的律师,后来他指挥按正规程序走)。几个警察强行取手印,过程中警号为 26946的女警反抠我的指甲,在疼痛难忍的情况下,取了手印。恶警杨建国还嚣张的说,现在是共产党的天下,他们想怎样就怎样,不需要啥子手续。下午六点,我才被从八角派出所拉回天山路派出所,警察通知单位保卫干事史小兵把我接走直接交给已经等在那儿的我的父亲。当时至今,单位党群办主任是钦爱陶。

在被迫害的这十几年中,我多次发现家里有被人强行打开家门(门锁上有痕迹)偷偷翻动的痕迹,我曾打110报案, 天山路派出所来了两个警察查看现场并照相,当知道我是法轮功学员时,他们马上停止了现场勘察,对我说,先回去问问“上边”是怎么回事再说。从此,没了音讯。家里被翻动的情况继续发生过多次。

仅仅因为我是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我的信仰是“真善忍”,江泽民就怂恿、逼迫各级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无法无天。我请求最高检察院对造成我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要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依法惩处,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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