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5月26日讯】(明慧网黑龙江电)现年36岁的黑龙江省鹤岗市一名警察陈首杰,自2001年参加工作以来,积极跟随中共血债帮,残害法轮功学员。如今看似仕途光明的他遭恶报,在一次办案中被匪徒击毙。
法轮功学员一直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反迫害,从不会以暴力手段报复任何人。但是作恶者不会逃脱善恶有报的天理。我们写出恶报案例,不是幸灾乐祸,而是为了惊醒和挽救还在作恶的人。
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俊德路派出所副所长恶警陈首杰,终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死亡。
近年来,中共许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和警察遭恶报被查处或死亡,不管什么表面原因,如权力斗争、或是生活作风、或是贪污腐败、或执行公务,如果将这些人在迫害法轮功期间的所作所为翻开,就不难发现,他们几乎都是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的积极参与者。古语讲“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这些人长期积极参与迫害善良,时候一到,恶报随之而来。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上午九时许,一名男子骑摩托车,在峻德山下供兴煤矿附近,经过一名持枪人身边时,扬起灰尘,二人发生口角后,持枪人掏出自制的火药枪,打中骑摩托车的男子的左小腿。辖区峻德路派出所副所长陈首杰与两名警察出警,在峻德山下供兴煤矿院外约五百米一居民住宅附近,追上了枪击人。抓捕过程中,枪击人向陈首杰开枪,击中陈首杰头部。枪击人也被其他警察当场击中死亡。
陈首杰头部、鼻梁软骨、眼窝等地方被射进八粒砂弹,其中一粒贯穿眼球,全部进入后脑,手术也不能完全取出。取弹手术后,陈首杰始终没能清醒过来,一直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五月十四日下午十五时,陈首杰毙命,结束了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人生,成了名副其实的中共“替死鬼”,死时三十六岁。
陈首杰,一九七九年一月出生,一九九九年考入黑龙江省警察学校,二零零一年参加公安工作,二零零七年五月加入中共。历任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河东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兴安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兴安分局刑警大队驻兴安路派出所中队侦查员,二零一零年十月任兴安分局峻德路派出所副所长。
明慧网上记录了陈首杰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陈首杰是虐杀法轮功学员郭兴旺的帮凶之一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海外明慧网记录了陈首杰参与绑架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郭兴旺的恶行。二零零二年九月,郭兴旺被中共非法判刑十五年,在鹤岗市第一看守所及呼兰监狱遭残酷折磨,几度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恶警都拒绝放人,直至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恶警看郭兴旺奄奄一息,才以保外就医形式让他出狱。郭兴旺回家不到一个月,于六月三日含冤离世。参与绑架的陈首杰当时当警察才一年,这次迫害使他成为虐杀郭兴旺的帮凶之一。
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
从二零零八年七月六日起,鹤岗市兴安公安分局、派出所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大肆非法搜查,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光盘、现金、财物等;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蔡庆华(女,五十多岁)、张月仙(女,七十多岁)、王桂英(女,四十多岁)、陈淑名(女,六十二岁)、王清华(女,四十九岁)、殷月红(女,六十岁左右)、刘桂芹(女,六十三岁)、付雅芳(女,六十二岁)、王继坤(男,七十多岁)、宫贵东(男,四十多岁)等多人,把他们被非法关押在鹤岗第二和第一看守所。陈首杰是行恶者之一。
入室骚扰、抢劫,把好人送入监狱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鹤岗市付亚芳女士被闯进家门的赵宝东、陈首杰等恶警绑架,七月,被劫持到哈尔滨戒毒所,劳教迫害三年。恶警以扒光衣服、“坐小凳”、蹲铁栏杆、铐铁环、电击、“鬼剃头”、聚光灯照眼睛、奴工等摧残。付亚芳被迫害的双腿不会走路,两个多月后才恢复。
二零零八年七月六日下午两点多钟,鹤岗市兴安区兴安路派出所副所长徐玉亭、警察王晓东、赵宝东、陈首杰四人闯入付亚芳住所,强行搜查,在屋内见其法轮功日历及其一枚护身符,污蔑为所谓的“反动宣传物”,恶警赵宝东摄像,徐玉亭、陈首杰卖力查找,翻箱倒柜,甚至连影集,结婚证书、仓房通通乱翻一通,旮旯胡同无所不到。此后,付亚芳被带入兴安路派出所进行非法询问,子女也一起被询问,子女在旁等候,后来竟被派出所人员赶至派出所楼门外等候,晚八、九点钟,付亚芳被送到鹤岗第二看守所关押,后转第一看守所,迫害二个月,才让回家。
迫害鹤岗徐先萍女士
鹤岗市法轮功学员徐先萍女士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被当地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鹤岗市第二看守所。徐先萍此前曾于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酷刑折磨,如蹲小号,吊起来几天,打的浑身发紫,坐水泥地十一天,被迫害成严重败血症,直到二零零六年才被释放。陈首杰参与了对徐先萍女士的迫害。
善恶必报
陈首杰二零零一年当警察,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得到中共重用,三十一岁被提升为派出所副所长,曾获鹤岗市公安局“严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中共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一直把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作为“严打”对像)。陈首杰从二零一零年十月任兴安分局峻德路派出所副所长以来,参与了对辖区内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罪恶累累。
恶报有多种形式:癌症等各种疾病、车祸、暴死、自杀、他杀等各种死亡、雷击、中毒、遭肢体伤残报应等;被调查、双规、入狱、遭仕途、经济方面报应、祸及家人等等。一人作恶,殃及家人。陈首杰作恶殃及妻子、女儿,陈首杰六十七岁的父亲陈其城患膀胱癌住院,五月一日,他正在进行第三次化疗,没想到刚进行到一半,就传来了陈首杰被枪杀的消息。
遗憾的是陈首杰不听法轮功学员的一次次善意的劝告,一意孤行,失去了得救的机缘。
明慧网上记录了全国各地警察遭恶报的实例。在明慧网上搜索“恶警 恶报”总共找到10517个结果。为了掩盖大陆警察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事实,中共使用了“因公牺牲”“因公负伤”等等,把恶警包装成“英雄”,用以迷惑百姓,欺骗绑架更多的警察为其卖命。
近年来,中共警察参与迫害法轮功大批警察遭报应,二零一五年四月六日公安部发布信息:5年来公安在职民警伤亡二万二千八百七十人。其中,伤二万零七百四十一人,平均每年四千一百四十八人。死亡二千一百二十九人,猝死在工作岗位上,占总数一半以上,死亡警察平均四十五点五岁。
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妄图通过迫害法轮功立功受奖,四十岁即遭车祸惨死。不久其丈夫也突发脑溢血身亡,三口之家只剩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全国第一个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海口市中级法院陈援朝,因枉判法轮功学员被记“个人二等功”。但好景不长,年仅五十二岁的他,在万箭穿心般痛苦煎熬中了此一生。
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二中队探长于永祥,因迫害折磨法轮功学员,突然猝死,死时三十五岁。
大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黄海路派出所教导员赵振金,因迫害法轮功学员,突然猝死在办公室。
中共高官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苏荣、周永康……都是因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遭报的。
让您知道这些,是想让您认清邪党的本质,为自己生命的永远负责,希望遭恶报和还没有遭恶报的那些迫害修炼法轮功学员的人,停止作恶,给自己留下一个得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