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5月19日讯】(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导)湖北省襄阳市法轮功学员张兆森,2015年5月15日在襄阳中级法院被非法庭审时,在法庭上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庭审的检察官收了控告书。
2014年10月,张兆森被当地派出所以在网上传播真相为借口关进看守所,2015年5月12日,接到襄阳高新区法院的通知,称5月15日下午3点,在襄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张兆森“利用网络传播法轮功真相”一案。一般案件是二审才到中院。看来高新区法院在踢皮球,直接将案件交到中院。
2015年5月15日,张兆森被非法庭审结束,当庭未宣判,取保候审回家。张兆森在法庭上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庭审的检察官收了控告书。
此前,5月11日,张兆森以通过邮政快递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图为张兆森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检察长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三封快递邮件的照片。(明慧网)
背景信息: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手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导致十六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江泽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团,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共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人称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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