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央视关于所谓“庆安枪击案”真相的报导播出后,遭到了众多线民的质疑和抨击。有人指出,“央视放出的视频是经过刻意剪辑和导向解说的。如果这些东西都可算是枪击事件的真相,那么现代司法中各种旨在还原案件事实的正当程式要求,就完全是多余和无意义的了。”
@清华孙立平:徐纯合被枪杀事件,社会强烈要求公布视频。这当然是重要的,因为可以明确开枪者的责任,更重要的是一件公众充满质疑的枪杀事件不应成为秘密。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在视频之外。事件的起因究竟是不是徐因此前有过上访行为而上车受到阻拦。如果是,无论视频展示的具体情节是什么,这都是维稳恶政造成的血案。
张雪忠:关于庆安枪击事件,官方结论是开枪警察所在的铁路公安机构作出的,央视放出的视频是经过刻意剪辑和导向解说的。如果这些东西都可算是枪击事件的真相,那么现代司法中各种旨在还原案件事实的正当程式要求,就完全是多余和无意义的了。
转:央视的剪辑是个高人 观念先进,手法含蓄微妙,专业上可圈可点之处太多,先说几处明显的:1、饭后走回候车室的那几步,剪接点非常清晰干脆,表现出徐的醉态,至于那几步之前之后有无正常走路的状态,我不告诉你。
2、回到候车室之后,直接从他无理阻止他人进站的时刻进入,之前的状态不说 。
3、接下来就精彩了。先是阻止进站镜头,然后是后期采访目击者说被阻止,然后,再重复一遍阻止进站镜头!厉害,巧妙地三次强调。
4、一处疑点:李乐斌掏枪后又放回去,转身返回执勤室,徐追上来,这个镜头中间闪白一次,为什么?如果说是省略无效资讯,少跑那几步只能省2秒钟,不值得闪一下啊。
5、徐踹门之后,省掉了李开门持棍出来打徐的镜头。
6、李持棍打徐的全程,徐只是挡而没有还手,有屠夫视频为证,这是比较难处理的一点,也不能省略。这就考验蒙太奇功力了。央视剪辑绝对当得起高手二字,他她换了个机位,用售票房的机位来表现这段李打徐的过程,很小,很多遮挡,你就看不清啦,还不能说我撒谎,那也是现场视频啊 7不讲徐被打急的过程,直接切到推母亲,扔小孩,徐的人性,全毁了。不过,细心点会发现,推母亲之前,李一直打徐还能看见几下,还是没法完全减掉。
8、最后要为开枪做铺垫了。这是最关键时刻。先用目击者旁白说女儿惨状引起厌恶,再用连续推进放大镜头,重复展现徐打警察的动作,然后变换视点,由目击者强调徐狂躁,最后开枪。徐母打儿子两下的画面被保留,可能是传达此人天怒人怨,母亲都厌弃他之意。可惜影像本身具备丰富含义,恐怕不少观者看到这一刻,会不由心酸吧。
萧瀚:没有完整的视频,叫人怎么信?即便目前经过精心剪辑的视频,也无法让人得出那种情况下开枪是正当的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九条里规定的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十五种情形,哪条合得上?这份经过精心剪辑的视频同样是重要的证据:它证明警察滥用武器。(退一万步,假定视频完整真实)防暴棍是李乐斌用来打徐纯合的,后被徐夺走用于反击,如果这样就能说明徐纯合的行为对李乐斌构成生命威胁,那么是否同样可以认为李乐斌拿防暴棍殴打徐纯合的时候也是对徐构成生命威胁,因而顺理成章地推出下述结论:如果那时徐纯合手里有枪,也可以将李乐斌一枪毙命而无罪?
宋石男:徐纯合基本不具备威胁警察生命的能力。他与警察的冲突缘起于被非法截访。警察开枪前没有鸣枪预警,开枪也不是为制服徐纯合而是直取其性命。但上述诸条质疑,注定是无力的。专政下的徐纯合案,不会有公正透明的调查,只会有权力单方面定下的调性。专政也不会解释,而是直接给出结论。如今公安部通过央视放出定论,徐纯合案连在法院立案都不可能了。愤怒吗?愤怒。无奈吗?无奈。然后呢?没有然后了。
刘瑜:关于“徐案”:第一,徐的行为(不管是否访民、是否喝酒)是否真实威胁到了警察或他人生命安危?从视频来看,他并没有夺枪意图,警察完全可能通过拷住他来制服他,这种情况下开枪是否必要?如必要,是否意味着从此任何规模的警民冲突中,警察都可以光天化日之下对民众开枪?第二,政府是否事后做出公正平衡调查?还是又是一边倒的视讯短片与采访?事实上显然如此,因为警察打人的片段就没有剪进去,徐为什么在买票之后突然开始车站捣乱,也没有任何说明。这种情况下,那么民众保持怀疑完全合理。
李立群:群众质疑:不播出乘客自己拍摄的视频,不许民间对质,那官媒剪辑过的视频就等于是让人闭嘴的【通稿】。警察用棍打、用脚踢徐纯合的画面,为何不播出?真相要经得起质疑和比较。而定性,则应由民间对比各种视频画面、独立调查各方旅客后做出。
王小山:身高180+的警察,制服了一个体弱多病喝了酒的,然后放了他;然后这个喝了酒的踹了警察的门,然后警察拿了棍子,又制服不了这个喝酒的了;打着打着,警察的棍子被喝了酒的抢走,然后警察开枪击毙了喝了酒的。——以上这段话,除了“身高180+”和“体弱多病喝了酒的”暗示了一下强弱对比外,没误导谁吧?
记录者陈宝成:有媒体人说,剪辑的视频虽不是原始视频,但可证明关键事实,就足以说明真相。这是错误的。法律上的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剪辑的视频依次破坏了原始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媒体播放的自然也是剪辑者希望公众看到的视频,因此构成“媒体审判”,实现了引导舆论和干扰调查的目的。
五岳散人:既然有人指责我对庆安事件乱说,那就不妨真的乱说几句:1、从去“大连走亲”到阻止正常旅客上车,这中间发生了什么?2、网上有徐被打的视频,央视里则基本是警察被打的视频,这种剪辑效果,容我冷笑一下;3、在我们这个公民无持枪权的国家,执勤警察除了警棍、警枪外没有非致命性的武器,这不扯淡么。
上海陈子善:观看视频的两点疑问,盼指教。一,既然徐全家要去外地,还带了行李,为何在进站过安检时突然发生冲突,然后徐情绪失控?二,我在视频上看到的是警用长棍打徐,未看到徐先扔水瓶。如徐确实先扔水瓶,警就可用长棍打?徐手中并无凶器(抢夺长棍在后),当时警+车站工作人员还不能制服徐?
检察露薇:看了央视公布的视频,个人感觉,并不是徐抢走了警棍,而是警察发现僵持中自己占不到便宜,无法制服徐,所以主动松开警棍,目的是要拔枪,用更厉害的武器威慑徐。徐虽然手持警棍,但是是否对他人和警察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必须开枪才足以消除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