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央视13频道于5月14日,第一次公布了5月2日徐纯合被击毙案的所谓完整监控视频,公布时间距离案发日的时效已经过去12日,在这12天里,惯于造假的中共当局有足够的时间对监控视频造假。尽管中共当局声称是5个摄像头拍下的完整监控视频,但是笔者还是看到了多处涉嫌造假的痕迹,如同再现了“天安门自焚伪案”的造假手段。涉嫌造假的视频反而证明恶警李乐斌涉嫌故意杀人,最起码是有五个方面能够证明:
1、视频报道中从当日9:58分发现徐纯合进站买两张车票开始,到12:23分徐纯合被击毙为止,徐纯合在车站附近活动时间大约是2小时21分。期间应当去掉徐纯合去附近饭店吃饭大约一个多小时,徐纯合在安检口与安检员和警察发生冲突的过程也有一个多小时。可是,这则公开的视频让观众看到的所谓完整视频只有5分钟左右,那一个多小时的冲突过程完全被剪辑掉了。即使在央视后来的补充报道中说是从12点左右开始,仍然有将近二十分钟的影像不仅没有同步时间的显示,更没有现场的声音,甚至是没有现场证人解说画面每一过程中冲突的原因。关系事件的事实残缺如此之多,这也能叫做完整视频?
2、事发时的起因是徐纯合看到其母亲在安检口遇到情况,笔者看到的情况大概是徐母与安检员有交涉,可能是安检员有阻止徐母进站的行为,恰好被刚从卫生间出来的徐纯合看见,引起了他的愤怒,这显然应该所有孝子最起码的正常反应。因此,徐纯合冲过去堵住安检口也不让其他旅客进站,以此行为表示对安检员欺负其81岁母亲的抗议。但是,央视公布的视频恰恰没有徐母进站与安检员交涉的细节。是不是安检员首先向徐母挑起事端?这个结论没有,央视称调查组会继续调查。也就是说,这不是整个事件调查的最后完整结果。可是,相关李乐斌涉嫌刑事责任的认定结论却首先出来了,声称其用枪合法、是正常履行职务。
3、根据李乐斌在另一则央视采访的视频中说,他到达现场与徐纯合接触的第一句话是问:“你是干啥的?”中国人都知道中共警察们说这个话是常态,而且这种不文明的行为是不分时间、地点、场合的,发问的时候也是很暴力蛮横的形象。退一步讲,在任何场合与人打交道,这种问话的方式都是非常不礼貌的,这种大不敬的问话方式在文明社会被视为语言暴力,公务人员理应懂得这种最起码的做人道理。李乐斌身为公务人员,是他这种最不文明的执法语言,显然更加激怒了在气头上的徐纯合。也就是说,李乐斌出现在现场的第一时间并没有做到文明执法、不是正常履行职务、是超越了文明执法规范的,起到了进一步激化矛盾、更加严重侵害徐纯合心理愤怒的作用。央视的视频的画面却无法展示这一情节,涉嫌故意剪辑情节为李乐斌脱罪创造方便。
4、而当李乐斌看到徐纯合不服,他并没有首先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执法规范,反而对徐纯合进一步施加侵害,他故意针对徐纯合实施的侵害动作,也从先发制人的语言暴力上升到先发制人肢体暴力,是他首先动手不文明的拉扯徐纯合、导致徐纯合愤怒挣脱引起的事态升级,李乐斌对徐纯合使用擒拿动作导致对方十分痛苦的情况下,徐纯合用矿泉水瓶回击。李乐斌放开徐纯合以后却没有停止语言暴力威胁,使刚刚承受李乐斌擒拿动作痛苦的更加愤怒,徐纯合也以语言暴力回击李乐斌,这时李乐斌第一次掏枪威胁徐纯合,但是徐纯合不服,李乐斌再取来警棍殴打徐纯合,最后开枪击毙徐纯合。但是,央视报道的目地却是为了让调查组的结论出笼。
5、笔者看到李乐斌在这个事件的整个过程中的表现都不像警察的正常执法规范,完全像是在街头打架流氓无赖。面对赤手空拳的徐纯合,他却跑回警务室取来警棍应对、掏出手枪杀人,公权力加上这数倍于弱者徐纯合的警用器械优势的不合理运用,这就是“符合正常执法规范”了?不用看前面的视频了,就从李乐斌出现过程中的不文明执法过程和流氓无赖的表现,他就必须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他两次掏枪的动机说明,李乐斌暴力执法、用枪伤人的侵犯故意是清楚的,如果李乐斌这种流氓无赖的行径被认定为“正常执法规范”,那么中国人还有公民权利吗?这也叫做“依法治国”吗?央视的报道却说李乐斌正常执法。
6、徐纯合此次出行的目地显然是为了谋生,安检员的行为显然涉嫌侵犯了徐纯合的出行目地,这与当地政府视其为严控的维稳对象的不当作为显然不谋而合,因此激发了徐纯合的愤怒,徐纯合与李乐斌打斗的过程中,他当时的想法和愤怒的语言应该就是表达这种情绪的,你不让我出行谋生,那么我的母亲你们政府养老吧,我的孩子也是你们养吧。这应该是徐纯合把母亲和孩子都推给李乐斌的真实原因,表达的是愤怒和抗议,而且是被安检员和李乐斌激发的已经失去理智的表达方式。事件中引起徐纯合愤怒和理性失控的主要责任显然是安检员和警察李乐斌。他们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央视报道却采用了调查组的结论。
当然,笔者在这五分钟的所谓“现场完整视频”中,还看到了更多细节的东西,足以认定李乐斌涉嫌故意杀人罪。笔者日前说过,没有这个视频佐证,也足以认定李乐斌的犯罪行为是清楚的。现在央视公布了这个所谓的“现场完整视频”,虽然涉嫌造假之处多多,但是,视频的处理者仍然无法做到他们要达到的效果,李乐斌的犯罪事实无法被剪掉,这段视频恰恰印证了李乐斌的犯罪事实是清楚的。事实如下:
1、火车站作为社会服务的窗口行业,理应做到为乘客提供礼貌、文明和如同亲人一般的周到服务,这也是车站值班民警必须执行的第一执法规范。但是,安检员和警察李乐斌对徐纯合一家显然没有这样做。在遭到徐纯合异议时,他们没有首先改变自己的不文明服务行为,反而选择制止徐纯合抗议的做法。李乐斌出现以后,他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制服徐纯合,而不是怎样说服徐纯合,他自己的解释也是说他要制服徐纯合。按照正常的服务行业规范,李乐斌正确的做法应该礼貌的对待徐纯合。他应该对徐纯合说:“先生您好!您遇到了什么困难需要帮助?”然后把徐纯合请到一边诚心诚意的帮助他解决实际问题。这种最普通的小事,一个最普通的服务员也能解决,李乐斌却处理不了,可见其执法素质极低,明显不符合一般的社会行为规范,更谈不上执法规范。
2、李乐斌在对徐纯合使用擒拿动作以后,由于导致徐纯合明显的痛苦,因此他遭遇了徐纯合的自卫动作,李乐斌掏枪恐吓徐纯合不成,为了提高自己的打斗优势取来警棍,这个行为本身已经超越了正常执法,完全是流氓打架的做法。他在视频中自己的解释是要回去请求支援,但是笔者在视频中没有看到第二个警察出来。
3、央视说当时如果有群众支援李乐斌,也许就不会出现后面的悲惨结局。而视频中显示挑起事端的安检员都没有出手帮助李乐斌。但是,现场的群众却拍到了事件过程,这说明现场的群众也认为李乐斌和安检员的行为是违法的。
4、李乐斌面对赤手空拳的徐纯合使用警棍已经是很过分的行为了,但是在徐纯合包起孩子之前的过程中,视频的影像中明显看到李乐斌又两次用警棍袭击徐纯合,这完全是不顾及可能伤害到孩子的恶劣举动,完全不是他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声称的是“为了保护其他旅客安全”,而事实上他取来和使用警棍的结果显然是扩大了对旅客安全的危险,徐纯合拿到警棍以后也没有袭击其他乘客,证明李乐斌的说法完全是其主观臆断、是故意抹黑徐纯合为自己脱罪。
5、 调查组认定徐纯合暴力袭警、抗法。但是,央视的视频画面中,并没有显示徐纯合持有自己的暴力工具偷袭李乐斌,也不是徐纯合首先动手打斗,徐纯合表达的是抗议安检员不公正对待,而不是抗法。
6、徐纯合夺下警棍之说更是非常可笑的谎言!笔者在视频中看到,是李乐斌首先使用警棍攻击徐纯合,徐纯合处于本能的自卫心理而抓住了警棍,在双方争夺中,显然是李乐斌主动放弃了警棍转而掏枪。如果他没有枪,李乐斌拚死也会争夺回自己的警棍的,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而且凭李乐斌的专业素质、以及他年龄和体力的绝对优势,徐纯合是不可能夺下警棍的,更何况调查组认定徐纯合是严重醉酒状态,一个警察的专业素质不可能连一个酒鬼也对付不了吧?因此,让徐纯合“夺下”警棍,这显然是李乐斌预谋的、是故意的,目地是为了“合法”用枪买出一个破绽。
7、从徐纯合的打斗方式上看,他显然不懂得武术,用棍的方式就是举起落下的单一动作,下手的目标完全是随机的、是非常不准确有效的。而且,徐纯合持有警棍的时候,李乐斌已经持枪在手直指他正面危险部位,任何一个有正常反应的人,面对这种危险情况,他最本能的防御就是打掉对方手持的利器。但是,徐纯合出手的动作不准确,防卫失败。李乐斌声称向对方发出多次警告才开枪的,而视频的画面中显示徐纯合只打了李乐斌两棍,这两棍的间隔大约是三秒钟左右。李乐斌的语速在三秒钟之内能做到发出多次警告吗?这么高的语速能让徐纯合反应过来吗?李乐斌的说法明显是在撒谎。至于,李乐斌声称其头部被打,显然是徐纯合动作不准确所致。如果徐纯合能准确的打掉李乐斌手中的枪,那么徐纯合可能不会被李乐斌一枪毙命。
8、李乐斌的“跳弹”说更是在说谎,他当时根本就没有这么想问题,他也没给自己时间这样想,他唯一的想法是一下子制服徐纯合。开枪示警是公安执法必须执行的用枪规范,这个执法规范中根本就没有规范可能“跳弹”的说法。如果允许李乐斌的“跳弹”说成立,就等于是国家承认李乐斌有特权擅自破坏法律实施、修改执法规范。换一个角度说,假如“跳弹”说可以成立,李乐斌在一米距离内完全可以精准射击徐纯合的要害部位一下,他的枪口只要向下移动一点,就不可能造成一枪毙命的效果,更不会发生“跳弹”,而李乐斌并没有这么做,其杀死对方故意显然是明确的。调查组对李乐斌这样不符合用枪规范的解释也能认可,这个事实说明调查组的做法根本就没有法律原则可言!
9、李乐斌声称:“当时的距离只有一米,而且他挥着棍子来打我,这个时候根本就没法精确瞄准,只能朝所在方向,就是他受击面积比较大的地方,这么近的距离不可能去进行精确瞄准。”这是说的什么笑话啊?只有一米距离都不能精确瞄准的枪手却持有合法的持枪证、却能持枪执法,铁路检察院的调查结论却认定开枪合法。这都是什么乌合之众构成的司法队伍啊?事实上,李乐斌用枪动作是十分精准的指向了徐纯合的要害部位,徐纯合多次拨打李乐斌的用枪方向都没有影响到他精确的射击动作,致使徐纯合被其一枪毙命。
10、在记者的另一则采访画面中,徐母对李乐斌说他儿子精神不好,求他不要理会,可是李乐斌竟然没有对徐纯合有一丝同情心,对精神病患者也不肯相让。
11、安检口是引发事端的开始,央视视频却没有公布事端开始的详细情况。按照正常的执法规范,安检口是最重要的安全设置,视频也应该是最清楚的,它能记录进站旅客一切行为的细节,这也是安检的意义所在。央视的视频中为什么就不公布这段最关键的视频证据呢?调查组对安检员涉嫌挑起事端的行为为什么就不调查了呢?这显然是为了掩盖李乐斌的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足以认定,李乐斌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可信,完全符合刑法的相关量刑要件。笔者指出的这些事实都能证明李乐斌的行为涉嫌刑事责任,他杀害徐纯合的犯罪故意完全不同于其自己的解释、更不同于调查组的结论,李乐斌的智商明显高于徐纯合,这是导致徐纯合被其引入圈套的关键,因此,他的一枪毙命技术在心里准备方面和专业技术方面都是非常精准的。
笔者只是粗略的分析一下事件,就发现了这十多项不同于调查组的结论,其中任何一条异议如果成立,都能证明李乐斌涉嫌犯罪,这十几项异议他们又怎样解释呢?
调查组和官方媒体的报道显然是不公正的,是涉嫌包庇、支持警察犯罪的,这才是对整个中国社会最大的危害,也是公众质疑庆安事件最担心出现的状况,不依照法律判处李乐斌极刑是难以说服公众的。
公众对调查组不信任,对官方媒体的不信任显然是正确的。依照法律原则,铁路警察犯罪,铁路方面是应该回避的,可是他们却没有依法回避。这个铁路公安和铁路检察院派出的调查组都是非常糟糕的,他们完全不遵守办案程序必须公开、办案内容和结论应当保密的执法原则,他们更没有特权为事件当事一方排除法律责任的特权。事实真相是已经发生在公众面前的事实,这是必须公开的部分,这是非常有利于补充证据的正常做法,对事件双方都是最公平有利的,调查组却不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公开事实真相,在公众舆论倒逼真相的情况下,又像挤牙膏一样有选择性的公布对单方面有利的内容,为此还把不该公布的办案细节和调查结论公开出来佐证犯罪嫌疑人李乐斌无罪,完全把自己当作法官了。按照法律规定,李乐斌是否涉嫌犯罪,应当由法庭审判来裁决,调查组是无权越位的。即使办案本身需要公布一些案件细节,也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允许双方舆论发表观点;徐纯合家也是有律师的,而且事发现场还有其他民众也拍摄了有声有像的视频,为什么就不让对方说话呢?缺少公众拍摄的视频也能叫做完整视频?不仅如此,官方媒体还故意报道一下与本案事实无关的徐纯合道德问题,故意把公众质疑引向歧途,涉嫌严重干扰公正办案。这些恶劣动作只能激起更大的民愤,庆安副县长被举报案明显是这种极大民愤的一种宣泄方式。
笔者在这里发表的是个人观点,针对的是事实真相,对任何人都没有敌意。笔者看到犯罪嫌疑人李乐斌也是中共体制的受害者,那些包庇案件、弄虚作假的人都是中共体制的受害者,这是中共体制的原因造成的,中共体制中人已经不知道他们的行为是犯罪了,犯罪行为已经是中共官场的常态了。因此,中共体制不解体,这种体制性犯罪是无法改变的,李乐斌击毙徐纯合这一枪,不仅是对徐纯合非常精准的一枪毙命!显然也非常精准的击中了中共体制的要害,这是中共当局不敢面对真相,它要掩盖真相的真正原因。
中共体制不解体,这种罪恶就会继续延续,谁都解脱不了!
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