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5月18日讯】今年初,浙江开化县何田乡田畈村汪大爷的百年老屋中,挖出了128枚“袁大头”银币。没想到,汪大爷的后代、现房主詹某,以及给汪大爷养老送终的村委会,为了争夺银圆竟然闹上法院。法院表示,若查不清银圆是谁的,最后将“充公”。
浙江在线报导,已故的汪大爷膝下无子,老伴去世后,他就一直由村委会负责照顾,去世后也是村里安排的后事。
汪大爷去世不久,村委会以继承人名义将汪大爷生前居住的老屋卖给他的侄孙汪家人。汪家人7年前又将这户老屋卖给了詹姓男子。今年1月,詹姓男子欲拆屋重建,在木梁上发现了一根小铁管,里面竟然有大头银圆、小头银圆共128枚。
挖出银圆的消息很快传遍全村。汪家人找詹姓男子谈判,以自己是原屋主身份要求平分银圆。詹姓男子经不住汪家人死缠活要,就给了14块银圆打发。
就在汪、詹两家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没想到,村委会也想分一杯羹。“汪大爷一直是我们在照顾,依法律规定,房子是汪大爷的,房子里找到的银元也该归属村委会。”
今年4月,汪家人告上法院,要求詹某归还剩余的114块银圆。詹姓男子也反控对方,欲讨回14块银圆。两家争执中,村委会表示放弃所有权。
开化县法院表示,依最高法院《关于挖掘过去地主所埋藏的银圆归谁所有的批复》规定,所掘获银圆归埋藏人所有,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但《民法通则》也有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因此,现任屋主虽然发掘了银圆,但对银圆不享有所有权;汪家人仅能确认汪大爷是原居住者,并不能确认汪大爷是银圆实际埋藏者,没有充分证据证实银圆属于汪大爷。且即使银圆属于汪大爷,汪家人也不能证实对汪大爷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15日下午2点半,巡回法庭在田畈村开庭。法院表示,在该案审结后将作出相应的司法建议,建议最后如果查不清这批银元是谁埋藏的,而且找不到继承人的话,银元最终将“充公”。
目前,已有90枚银元被法院依法扣押。
袁大头
袁大头(袁世凯银圆)是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发行的银币,抗战前曾广泛流通。依年号分为民国三年、五年、八年、九年、十年版等,均为普通版,其中五年版铸量较少。
由于不同年代及珍稀度,袁大头差价甚大。目前袁大头壹圆版的大陆市场价格约600元(人民币,下同),也曾冲高到1000元上下。2007年大陆佳士德拍卖会上,民国3年壹圆银币成交价为6160元。但某些珍稀版袁大头铸造样币在拍卖场上甚至飙到20多万元的高价。
责任编辑:唐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