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5月16日讯】大陆司法界滥用酷刑,刑讯逼供早已为外界所熟知和诟病。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日前发布有关中共公安实施酷刑的最新报告。报告指出,尽管中共当局声称近年来进行了一系列的所谓“法治改革”,在押人员受虐现象已有减少,但实际上,警察采取暴力手段对疑犯进行逼供的现象仍然广泛存在。
据《美国之音》报导,“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5月13号在香港召开外国记者招待会,发布研究报告,报告主题是《老虎凳与牢头狱霸:中国公安对犯罪嫌疑人的酷刑》。
“人权观察”发现,大陆警察对审前羁押疑犯施加酷刑和虐待的问题严重。如:在押人员有时会被殴打和持续多天固定在“老虎凳”上、手腕被吊挂和受到“牢头”虐待。
沈阳维权人士孙海阳:“我被抓的时候,我在公安机关地下审讯室所做的一切的笔录,那都不是真实的,都不是出于我自己意愿所做出来的,都是被强迫、被殴打、被刑讯逼供所做出来的这一系列笔录。”
调查报告中说,自从2009到2010年,大陆多起警察虐待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被曝光后,导致了社会极大公愤,中共当局随即陆续出台多项遏制司法不公和酷刑的新措施,包括要求案件问讯过程中必须录音录像、刑讯逼供取证无效、禁止利用“牢头”管理其他在押人员等。中共当局对外宣称,刑讯逼供情况已因这波改革而显着减少。
2013年6月,中共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曾表示,大陆全国的刑讯逼供案件比之前一年下降了87%。但大陆法律界人士和国际人权组织普遍不认可这一数字的真实性。
大陆广州律师随牧青:“在某一些类的人群当中,我觉得不是减少(酷刑),是增加了,它可能在某一些,比如说不敏感的一些案件当中,有可能会减少,但是在一些维权人士和异见人士当中,这个酷刑有增加的趋势。”
“人权观察”表示,尽管上述司法改革措施看似减少了某些酷刑虐待行为,但实质上并没有达到遏制刑讯逼供或防止错误判决的效果。新规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公安人员采取各种办法故意规避这些保护机制,如:不对讯问全程录音录像,而是先把嫌疑人提押到看守所外施加酷刑,再带回看守所把口供录下来,或改用不留下明显伤痕的虐待方式等等。
对此,理查森女士表示:中共警方仍对犯罪嫌疑人施加酷刑迫使认罪,而法院仍然根据在酷刑下取得的证据将人定罪。她认为,除非嫌疑人能在律师陪同下被审讯,或有其他基本保护机制,或者,实施酷刑虐待的警察有可能被追究责任,否则,这些新措施难以使例行的酷刑虐待销声匿迹。
“人权观察”指出,中国的刑事司法体系让警察可以不受限制的监督嫌疑人,警方有很多机会可以虐待嫌疑人;公安机关被赋予凌驾于司法机关的大权,造成一切追责行动都会面临阻力;即使在知名的冤错案件中,警察也很少因为实施虐待而被追责。
河南公益律师常伯阳:“关键是认定刑讯逼供,往往检察院在这方面并没有积极的去履行职责。因为现在中国的司法制度,检察院它也就公诉、它就批捕,实际上在面对这样的问题的时候,它自己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所以,它也很难监督。有时候他们利益是一致的,就存在着这种矛盾。”
“人权观察”建议,中共当局应该超越此前颁布的改革措施,让司法机关脱离共产党的控制。如果不能根本改革刑事司法体系,赋予律师、司法机关和独立监督机构更大的权威,就不可能消除常规性的酷刑虐待。
采访/陈汉 编辑/张天宇 后制/李智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