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4月28日讯】(新唐人记者任浩综合报导)4月28日,韩国一家法院宣布导致304人死亡的世越号船难的船长李俊锡,蓄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以惩罚他在船难发生时,置旅客不顾,率先逃跑的罪行。
BBC报导,28日上午在韩国光州召开的审判,有很多遇难者家属旁听,也有家属做为原告。在一审中以遗弃致死罪等为由,获刑36年的船长李俊锡,这一次被法官宣判:“船长和船员们在脱船前,还广播要求乘客留守待命。并可看出,李船长未做出要求离船的指示,没有采取任何要求脱船的措施,离开事发海域后,也未亲自公开身份。”所以改判为“蓄意杀人罪”。
不过这次量刑中,对其他世越号的船员,量刑比一审轻,引起遇难者家属的不满,表示要上诉到大法院。在一审中,包括机关长与一、二等航船员被判15到30年徒刑,这次减少为7到12年;一般船员则从之前的5年改判到1年6个月至3年不等。
报导介绍,韩国规定,只有量刑超过10年者,大法院才可能再度开庭审理,所以即使遇难者家属上诉,世越号的一般船员刑期将不会改变。
2014年4月16日,当韩国世越号(Sewol)渡轮,满载476人,其中大部分是檀园高中的学生,从仁川港驶向济州岛途径屏风岛附近海域时,突然翻覆沉没,只有172人获救,其余304人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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