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4月18日讯】广受关注的中国资深记者高瑜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案,4月17号上午在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宣判,高瑜被判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1年。法院对71岁高瑜的重判令国际社会震惊,遭到各方人士的谴责和抗议。
总部在伦敦的国际特赦发表声明说,中共的国家机密是一部措辞含糊和主观的法律,常用来压制活动人士的言论自由,高瑜是这一法律的受害者。
致力于保护新闻自由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无国界记者”,当天也发表声明谴责中共对高瑜的重判,并公开披露多份中共宣传部门和互联网管理部门,实施新闻审查的内部通知或会议纪要,以示抗议。
德国之声台长林堡也表示,作为对高瑜案强硬判决的回应,德国之声将中断同中共央视在文化领域合作的谈判。
在香港,香港支联会、社民连及公民党的成员则先后到中联办门外抗议,要求释放高瑜,批评中共指控的罪名是“莫须有”。
欧盟驻华使团外交官拉法耶尔.德罗泽维斯基、美国人权组织“人权观察”亚洲部研究员王松莲、流亡海外的“六四”学运领袖王丹等,都对事件表示关切。
高瑜去年4月24号被北京警方秘密拘捕,随后指控她非法获取并向境外泄露一份中共中央有关抵制普世价值和新闻自由等“七不讲”的文件,案件去年11月21号在北京三中院不公开审理,高瑜当庭否认指控。
高瑜长期从事记者工作,曾多次获得国际新闻奖项。1989年“六四事件”后,两度被捕入狱,1999年以“保外就医”名义获释。高瑜也曾在海外法轮功集会中发言,声援法轮功学员反迫害。
编辑/周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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