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控诉天津市政府借天津医院之手非法拘禁6个月罪恶还在继续

中共天津市当局王贺胜利用手中公权力,借用天津医院之手非法拘禁臧洪兰,让司法机构纵容医院的违法行为,从而达到欺压民众掩盖其包庇医院治残病人的反人类行为!

中共天津市政府选择性执法,对于政府和其下属部门对民众的罪行,有法不依,违法不纠!对于民众反抗政府罪行的行为,依法!这是流氓吗?

中共天津政府部门对于自己或自己的下属部门的违法行为采用默许的态度,而政府的司法部门采用不立案不回应,和不依法判案的手段,维护侵犯人权和欺压民众的行为,对外却说自己依法依规,这就是权力大于法律的充分体现!

中共天津市卫生系统主管党委书记王贺胜利指使天津医院院长王建宇非法拘禁臧洪兰,并联合当地执法部门纵容医院的非法拘禁行为,对于医院的侵犯人权的行为熟视无睹,天津挂甲寺警察称非法拘禁要看领导的决定,可见依法治国是领导说的话,而不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警方对受害人的控告置之不理,臧在将近6个月的被拘禁的生活中,通过电话多次向中共天津当局反应问题,但当局都对医院的违法侵犯人权的行为予以默许。现在臧因为被囚禁只能通过友人,按照中国的法律,于2015年4月12以邮寄的方式向中共天津当局递交控诉书,按照中国法律三日内应已予,但依法治国的中共天津当局,不予回应,用沉默的流氓手段对付受害人!

在2015年3月底,警方笔录的视频中,中共天津挂甲寺派出所警方称放风要经过医院的同意,也就是说警方已经知道医院对臧的非法监禁行为,并没有人性的说“开窗户也是放风了!”这就是中国人的自由和民主!而且警方也认同了天津医院拘禁病人成为了诊疗行为。只有在中国拘禁被治残的病人是诊疗行为政府非法拘禁和依法治国的矛盾

可见中共天津市卫生系统主管王贺胜的公权力,可以非法拘禁一个被治残和迫害的守法公民,践踏一个公民的人权和自由!这就是中国的依法治国,中共官员的权力是无限大的,法律只不过是粉饰错误的工具!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