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4月06日讯】(新唐人记者唐明综合报导)4月3日,天津市检方正式对周永康案提起公诉。周永康不久将作为中共历史上第一个因涉嫌受贿而被指控的前政治局常委出庭。据评论称,根据周永康被指控的三项罪名,其庭审结局基本可以推定。
4月3日,检方指控的周永康的罪名只有三项,分别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港媒称,前两项都没有什么特别,唯一比较值得关注的是泄密罪。虽然坊间一直盛传周永康在担任四川省委书记期间雇凶杀妻,但此次起诉中没有列出这一罪名。
此外,3月18日中共最高法院提到的周永康涉及“践踏法治”、“搞非组织政治活动”以及中共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指控的周永康涉及“器官移植利益链和器官来源”的部分也未有涉及。
港媒报导称,按照中共刑法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最高量刑标准分别是十年和七年,罪不至死。从以往的案例看,薄熙来曾因滥用职权罪被判七年,刘志军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十年;而两人分别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缓。对量刑影响最大的是受贿罪。周永康也将面临同样的处境:那就是其命运主要取决于受贿罪的认定,包括金额、情节等等。
据港媒刊发评论称,周永康的结局就是:政治上彻底打死,法律上保留残命。其不至于被处决,然而整个团伙将彻底土崩瓦解。
依据中共如今少杀、慎杀的原则,对于受贿几乎都网开一面,多以无期或死缓收场。因此,基本可以推定,中共当不至于以受贿罪对周永康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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